全套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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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示范文本目 录(一)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二)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推荐表(四)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公告(六)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七)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认表(八)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九)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公告(十)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十一)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十二)业主大会表决票(十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选举统计结果(十四)业主大会表决票统计结果(十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告(十六)首次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公告(十七)

2、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十八)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十九)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二十)业主委员会印章备案报告 关于成立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荔波县房产事业局/玉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由 承建开发的 小区(大厦)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 平方米,超过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现申请成立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谨请贵单位指导、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附: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签名表 开发建设单位(盖章)/业主代表(签名):

3、 年 月 日项目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2申请成立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签名表序 号姓 名性 别房 号产权证号备案合同号身份证号业主签名备 注 关于成立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你小区(大厦)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 平方米,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年 月 日收到建设单位(业主)的书面申请,现决定成立 区(县、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

4、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 人组成(511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 人(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按照自愿原则由业主推(自)荐产生,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履行业主义务; 2、热心公益事业; 3、责任心强;4、有一定组织能力;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推(自)荐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业主请在此时间内将推荐表投入推荐箱内。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 荔波县房产事业局(盖章)(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推荐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

5、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推(自)荐以下业主为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序号姓 名性 别房 号联系电话 注: 此推荐表请于 年 月 日前投入推荐箱,逾期投入或信息未填写完整、填写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推(自)荐人: (签名)房 号: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业主推(自)荐产生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 名,名单如下: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房号备 注组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居民委员会代表建

6、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对以上筹备组成员如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否则视为同意。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大厦)的规模、类型,考虑到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讨论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拟定 人(511人单数);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符合

7、以下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下列办法产生:(一)业主自荐;(二)业主推荐;(三)业主大会筹备组推荐。 五、推(自)荐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在此时间内将推荐表投入推荐箱内。特此公告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根

8、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推(自)荐以下业主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序号姓 名房 号联系电话备注注:此推荐表请于 年 月 日前投入推荐箱,逾期投入或信息未填写完整、填写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推荐人(签名): 房 号: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认表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性 别相片出生年月学 历政治面貌职 称工作单位职 务房号工作简历 候选人(签名): 筹备组意见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候选人相关条件,特此确认。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全体成员签名) 年 月 日社区居委会意见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相关条件。(盖章) 年 月 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相关条件。(盖章) 年 月 日注:应附候选人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推荐、自荐,筹备组汇总后,产生 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排序):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房号备注业主对上列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如有异议,请于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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