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姚窖窖洞藏酒业有限公司酿酒建设项目“三合一”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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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 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稿)项目名称:石阡县姚窖窖洞藏酒业有限公司酿酒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石阡县姚窑窖洞藏酒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二零二三年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4六、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46七、结论 4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1附表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3 附表 4 附表 5附图附图 1 附图 2 附图 3 附图 4 附图 5 附图 6附件附件 1 附件 2

2、 附件 3 附件 4 附件 5 附件 6 附件 7 附件 8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施工期环境监理内容一览表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竣工验收一览表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排污许可申请表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图项目区域水系图项目与铜仁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位置关系图项目分区防渗图环评委托书营业执照未批先建处罚及缴款证明三区三线证明文件噪声现状监测报告环评中介服务机构承诺函建设项目业主承诺函授权委托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石阡县姚窖窖洞藏酒业有限公司酿酒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自治区) 铜仁市石阡县(区)龙塘镇核桃湾村龙寨组地理坐标(1

3、08 度 08 分 32.82 秒, 27 度 37 分 45.16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1512 白酒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5 酒的制造 15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200环保投资(万元)37.6环保投资占 比(%)18.8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 否是:铜仁市生态环境分 别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以用地(用海) 面积(m2)2000“铜环(石) 责改字20232号”文,2

4、023 年 5 月 4 日以“ 铜环(石) 罚字20233号”文责令其停止建设, 完善环评手续,并罚款 9900元, 建设单位已于 2023 年5 月 16 日缴纳罚款(详见附件 3)。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无1影响评价 情况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为白酒生产项目,不属于规定的鼓励、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2、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龙塘镇核桃湾村龙寨组,根据龙塘 镇自然资源所出

5、具证明文件(详见附件4),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 合当地建设规划相关要求。项目周边有乡村公路,交通便利;项目选址 区域及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学校、医院、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同时,本项目 在采取相应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小,外环境对工程的建设不存在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6、”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 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项目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 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 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 201816号)内容,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5大类,共14个片区。(一)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4822.51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

7、面积的8.42%,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赤水河、沅江流 域,柳江流域以东区域、南盘江流域、红水河流域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 护红线片区: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月亮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 赤水河水源涵养片区。(二)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0199.13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79%,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南州、铜 仁市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水土保 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江柳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三)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6080.50平方公 里,

8、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5%,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及铜仁市、黔 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苗岭东南 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片区。(四)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3462.86平方公里, 占 全省国土面积的1.97%,主要分布在赤水河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区、乌江赤水河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都柳江中上游省级水 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黔中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地,包含2个生态保 护红线片区:沅江上游黔南水土流失控制片区和芙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控制片区。(五)石漠化控制生

9、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11335.78平方公里,占全 省国土面积的6.43%,主要分布在威宁赫章高原分水岭石漠化防治区、 关岭镇宁高原峡谷石漠化防治亚区、北盘江下游河谷石漠化防治与水土保持亚区、罗甸平塘高原槽谷石漠化防治亚区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3护红线片区:乌蒙山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片区、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区。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龙塘镇核桃湾村龙寨组,属工业用 地,不属于上述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的建设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 号)相符合。(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2021 年铜仁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项目所

10、在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修改单二级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自然受纳水体为东南侧约2.48km 龙塘河,属于石阡河支流, 水质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项目 区周围无大型污染型企业,土壤环境较好,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 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项目废水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经 分区防渗后可预防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故本项目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将消耗一定量的水、电、土

11、地等资源,其中用水由乡 镇供水管网系统供入,项目用电则由市政电网供给,用地符合当地规划 要求,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占比很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相关要求,本项目与其对照分析详见下表。表1-1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合性分析序号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 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 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属于C1512 白酒制 造,不属于码头项目及过 长江通道项目。符合4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

12、线和河段范围 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 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 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及 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 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 地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 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 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

13、、采矿, 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 源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 园。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 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 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 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 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 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 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 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 范围内,不在全国重要 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 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 内。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 排污口。本项

14、目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 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 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 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 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 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C1512 白酒制 造,不属于钢铁、石化、 化工、焦化、建材、有色、 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 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属于C1512 白酒制 造,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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