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改造安置区项目公共部位瓷砖(全瓷砖)采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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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韩片区整村改造车、宋社区安置区项目公共部位瓷砖(全瓷砖)采购招标文件 HR中韩片区整村改造车、宋社区安置区项目公共部位瓷砖(全瓷砖)采购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中韩片区整村改造车、宋社区安置区项目公共部位瓷砖(全瓷砖)采购 公 告 号: 16357 招标单位: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6年11月03 日 目 录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5一、 总则 5二、 招标文件 7三、 投标文件 9四、 投标文件的投递18五、 开标与评标20六、 授予合同

2、25第三篇 技术规格与要求 26第四篇 投标文件格式 31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 47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单位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中韩片区整村改造车、宋社区安置区项目公共部位瓷砖(全瓷砖)采购项目法人孔少武、刘明勋、杜山德委托代理人林治文、袁军颜、谢新刚招标代理单 位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资质甲级立项批文青崂发改函【2014】228号 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1505006号投资额约158万 供货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以东,合肥路以南、青银高速以西招标工期 365日历天(具体供货

3、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政府融资投标单位资质条件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或其它等值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的瓷砖生产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2、 具有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登记证(瓷砖);3、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3C认证(瓷砖);4、上三年度(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5、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为招标人提供长期的专业技术及售后服务的能力。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4、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发标时间2016年11月03日至11月09日地 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616-619踏勘现场自行安排地 点青岛市崂山区长沙路以北、深圳路以西送答疑时间2016年11月10日10:00-11:00时地 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616-619取答疑时间2016年11月11日15:00-16:00时地

5、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616-61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14时地 点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14时地 点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31600元费用工本费450元图纸费500元(售后不退)招标内容公共部位瓷砖(全瓷砖)采购招标范围及承包内容中韩片区整村改造车、宋社区安置区项目公共部位瓷砖(全瓷砖)采购(包括招标清单范围之内但不限于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图案、数量),包含施工设计图纸及精装修设计图纸中包括的全部墙地砖材料的生产、检测、包装、运输、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采保费、保险、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

6、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税金、因要符合政府有关单位规定而必须改善或替换的任何费用。详见招标清单。材料质量标准按现行有关国家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达到优良标准。第 二 篇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政府融资。2、投标人资格2.1 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2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3 满足招标公告及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要求。2.4 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2.5 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单位的要求已领取招标文件,并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了投标

7、保证金。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 投标人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2.8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2.1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2.1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踏勘现场3.1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自行勘察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开标前未提出任何疑义,视为现场条件满足要求。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

8、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对踏勘现场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及随后评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5、招标依据5.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2011.4.22修正);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2000.1

9、.1实施);5.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2012.2.1实施);5.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1999.10.1实施);5.5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2012.3.1实施);5.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3.1.30实施);5.7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2013.3.11修订);5.8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青建管字【2013】8号,2013.3.1实施);5.9其他有关法

10、律、法规。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技术规格和要求 第四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详细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和图纸。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不论是否提交投标书,投标人不准扩散招标文件的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泄密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据实赔偿。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

11、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通过招标答疑予以澄清。6.3 招标文件的修改6.3.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未予确认的,不影响修改文件的效力及执行。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6.3.3 当招标文件的内容与修改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时间较晚的修改书为准。7、投标答疑7.1 投标人对

12、招标文件或项目投标有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一式肆 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并同时将电子版疑问word格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E-mail至。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并形成书面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疑问,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答疑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

13、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7.3 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的疑义,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当在同一内容解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关系8.1 本招标文件是此次招标过程中的纲领性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项目采购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建设工程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8.2 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自开标之日起二天内,将履约保证金(中标总价的5%),通过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的方式转到招标人专用账户;或向招标人提供银行保函(额度为中标总价的10%)。逾期未能到帐的或提供银行保函的,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招标单位有权按照评标时的排名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收款人: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农商银行四方支行人民路分理处账号:9020102540342050000743履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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