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路边煤矿临时堆土场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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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 类)(送 审稿)项目名 称: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路边煤矿临时堆土场建设单位 (盖章): 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编制 日 期: 2022年2月中 华人 民共和国 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29六、结论3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路边煤矿临时堆土场项目代码2201-520523-60-01-82332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 省 毕节 市 金沙

2、 县 安洛 乡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 106 度 6 分 15.728 秒, 27 度 21 分 3.59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 固体废 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含 污水处理污泥) 、建筑施工 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金沙县能源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2201-520523-60-01-823322总投资 (万元)117.06环保投资 (万元)13环保投资占比 (%

3、)11. 11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面积 (m2 )6066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生态保护红线1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黔府 发201816 号) (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对全省各市区 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类型和分布范围进行了划定,共划定生态保护红 线面积为 45900.76 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 17.61 万平方公里的 26.06%;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格局为“一区三带多点”:“一区”即武陵山 月亮山区,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

4、多样性维护和水源涵养;“三带”即 乌蒙山苗岭、大娄山 赤水河中上游生态带和南盘江 红水河流域 生态带,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多 点”即各类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和其他保护地。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 5 大类,共 14 个片区。(一)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 14822.51 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8.42% ,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赤水河、沅 江流域,柳江流域以东区域、南盘江流域、红水河流域等地,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月亮 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 赤水河水源涵养片区。(二)水土

5、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 10199. 13 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5.79%,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南州、 铜仁市等地,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南、北盘江 红水河流域 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江柳 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三)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 6080.50 平方 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3.45% ,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及铜仁 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地,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 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 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

6、与水源涵养片区。(四)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 3462.86 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1.97% ,主要分布在赤水河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 点治理区、乌江赤水河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都柳江中上 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黔中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地,包 含 2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沅江上游黔南水土流失控制片区和芙蓉 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控制片区。(五)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 11335.78 平方公里, 占2全省国土面积的 6.43% ,主要分布在威宁赫章高原分水岭石漠化防 治区、关岭镇宁高原峡谷石漠化防治亚区、北盘江下游河谷石漠化 防治与水土保持亚区、

7、罗甸平塘高原槽谷石漠化防治亚区等地,包 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乌蒙山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片区、红 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区。本项目位于金沙县安洛乡,项目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 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在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划 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 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 环境质量目标

8、,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 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二级标准;项目涉及 到达地表水环境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 类标准;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土壤质量良好, 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36600-2018) 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 能实现达标外排及合理处置要求,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 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

9、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 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的建设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但拟占地范围内植被覆盖率低,生物量贫瘠,生物多样性较低,不涉及占用耕地,且项目服务期 满后进行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项目营运过程消耗一定的电能、水等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 量较少。因此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3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限制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高 污染项目。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黔环通2018303 号) ,项目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绿色通 道类项目,不属于从严审查类 (黄线) 和禁止审批类

10、(红线) 项目, 不涉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1 月取得金沙县能源局备案证明,项目编码为:2201-520523-60-01-823322 ,同意投资建设。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 录 (2019 年本) 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 类、淘汰类项目,应视为允许类项目。同时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暂行规定,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故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三、与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 性分析

11、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府发2020 12 号) 要求,全市共划 定 141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88 个, 占全 市国土面积的 36.48%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40 个,占全市国土面 积的 14. 19% ,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 展程度较高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 13 个 ,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49.33% ,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各分区 管控要求如下。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

12、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 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 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4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 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 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 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金沙县安洛乡,对比毕节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见

13、 附图 5) ,本项目应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因此项目建设应加强污染物 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将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本项目不属于重 点行业,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噪声经治理后均能达标外排;项目 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 限公司金沙县安洛乡路边煤矿拟建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项目设置截洪沟防止雨水汇入,场区内汇集的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降 尘等;固废均合理处置。在保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和加强管理的 前提下,项目实施不会对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项目建设与毕节 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是相符的。四、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于金沙县安洛乡, 占地面积约为 6066

14、9m 2 ,项目为弃 土消纳场,该场地岩土地质条件较好,有道路到达场地,交通较方便, 洼地较大 (库容较大) 且距离县城城区较远,适宜建设弃土消纳场。 从周边环境来看,项目两面环山,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居民点。另外, 项目选址处未发生过严重的地质失害事故,周围无医院、文物保护、 饮用水水源等环境敏感目标,且项目仅接纳弃土、石等,不接纳生活 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等与工程建筑渣土不相干的固体废物。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次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规划选址是合理的 (占用林证类型证明见附件 4) 。五、项目与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协调性分析根据贵州省推动长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第 四到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我省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 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5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 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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