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认证实施规则混凝土防冻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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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认证的基本环节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2初始工厂检查4.3产品抽样检测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获证后的监督5.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5.1认证证书的保持5.2认证证书覆盖的内容5.3认证证书的变更5.4认证范围的扩大5.5认证范围的缩小5.6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2加施方式和位置6.3相关要求7.收费附件1:混凝土防冻剂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样及检测要求附件2:混凝土防冻剂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3:编号:CNCA-12C-051:2010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混凝土防冻

2、剂产品2010-07-06发布 2010-07-06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1、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对混凝土防冻剂产品释放氨限量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能使混凝土在负温下硬化,并在规定养护条件下达到预期性能的具有室内使用功能的建筑用混凝土防冻剂,不适用于桥梁、公路及其他室外工程用混凝土防冻剂。注:a) 本规则所适用的产品范围为标准JC475混凝土防冻剂中所定义的混凝土防冻剂。b) 仅用于室外工程的混凝土防冻剂应在最小销售包装或产品合格证上注明“不具有室内使用功能”。2、认证模式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的监督注:必要时,可采用产品抽样检测+初始

3、工厂检查+获证后的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委托和受理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上同一加工场所生产的强电解质无机盐类防冻剂、水溶性有机化合物类防冻剂、有机化合物与无机盐复合类防冻剂、复合型防冻剂分别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加工场所不同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申请文件 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并随附以下资料:1) 委托人的注册证明材料;2) 产品加工厂概况;3) 产品的加工工艺流程简述;4) 产品的防冻和/或减水组份;5) 产品氨释放量控制情况;6) 按附件2混凝土防冻剂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的产品

4、氨释放量控制文件;7) 其他资料。 注1: ODM模式的认证活动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的要求。4.2初始工厂检查4.2.1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后进行工厂检查。工厂检查时间根据申请认证单元的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加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至4个人日。4.2.2 工厂检查内容4.2.2.1产品氨释放量控制情况评价 产品氨释放量控制情况评价见附件2混凝土防冻剂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4.2.2.2 产品一致性检查a) 检查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或产品合格证上明示的产品名称以及相关标识与申请文件是否一致。b) 检查每个产品使用的防冻和

5、/或减水组份与申请文件是否一致;4.2.2.3产品氨释放量控制情况评价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4.3产品抽样检测 4.3.1抽样原则原则上每一认证单元可根据其防冻或减水组份来确定抽样单元,当防冻或减水组份有较大差异时应被确定为不同的抽样单元,原则上同一抽样单元中应选取组分最复杂的产品进行氨释放量的检测。当同一制造商不同加工场所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冻或减水组份无较大差异时可适当减少抽样。样品应从有代表性的批量生产经工厂确认为合格的产品中抽取。4.3.2抽样时机一般情况下,产品抽样在工厂检查的同时进行。4.3.3 抽样场所 原则上,在认证委托人或其加工场所的成品库中抽样。

6、4.3.4抽样人员 由指定认证机构确定的人员对产品进行抽样。4.3.5抽样方法和检测要求具体抽样方法和检测要求见附件1混凝土防冻剂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样及检测要求。4.3.6检测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标准采用现行有效的版本。4.3.7检测机构由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对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均符合要求时,经认证机构评定后,按照申请认证单元颁发认证证书。 工厂检查存在不合格项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认证机构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产品检测不合格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进行产品抽样检测

7、。当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整改结果均合格后颁发认证证书;当工厂检查和/或产品检测整改结果不合格,则终止认证。工厂经整改后应重新申请认证。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时间,包括工厂检查时间、产品检测时间、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等。认证机构完成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证委托起90天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产品检测时间自样品送达检测机构之日起计算,检测周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提交工厂检查报告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时间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

8、不超过10个工作日。4.5获证后的监督 获证后的监督频次和方式.1认证机构根据获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加工厂的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等因素,对获证产品及其加工厂进行跟踪检查的分类管理,确定合理的跟踪检查频次。一般情况下每一个监督周期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监督周期的起始点按第一次初始工厂检查的对应时间计算,每12个月为一个监督周期。实施监督的具体日期对监督周期的计算没有影响。监督检查可采取正常监督、飞行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2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a) 获证产品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要求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如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并经查实为认证证书持有者责任时;b) 认

9、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本规则规定的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c) 有足够信息表明工厂因变更生产工艺、防冻和/或减水组份等,可能影响获证产品的符合性或一致性时。d) 认证机构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对质量保证能力薄弱,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加工厂,认为有必要增加时。获证后的监督内容.1监督的模式 工厂监督检查 + 产品抽样检测 .2工厂监督检查每次工厂监督检查内容至少应包含对附件2混凝土防冻剂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第3、4、6、9条款的检查和对产品一致性的检查,对其余条款可适当进行抽查,确保每四年覆盖所有条款。每个加工场所监督检查时间一般为1-2个人日。获证后每隔4年,应对工厂进行

10、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与初始工厂检查相同。.3 产品抽样检测4.5.2.3.1抽样原则原则上每一个认证单元应根据其防冻或减水组份来确定抽样单元,同一抽样单元中应抽取组分最复杂的产品进行检测。4.5.2.3.2抽样方法和检测要求具体抽样方法和检测要求见附件1混凝土防冻剂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样及检测要求。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监督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如果工厂检查存在不合格项,一般情况下应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应暂停其认证资格,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如果产品检测不合格,应暂停该认证单元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工厂应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进行产品抽样检测。产品重新抽

11、样检测结果合格的可恢复其认证资格,继续使用认证标志;产品重新抽样检测结果仍然不合格的,将撤销其认证资格。5、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5.1认证证书的保持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认证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申请办理。5.2认证证书覆盖的内容认证证书须包括委托人名称、加工厂名称及代码、地址、认证产品名称、实施规则、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签章或签发人签字、生效日期及认证机构规定的内容。5.3认证证书的变更5.3.1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获证产品为同一认证单

12、元内的新的产品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产品扩展申请,申请中应说明拟扩展产品的防冻或减水组份。当拟扩展产品使用了新的防冻或减水组份时, 应进行工厂检查和/或产品检测;当拟扩展产品与获证产品的防冻和减水组份一致时,可免于产品检测和工厂检查,仅提交该产品的氨释放量检测报告。认证机构确认扩展产品符合要求后,向认证证书持有者更换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其他信息的变更当认证证书持有者变更委托人、制造商或加工厂的名称等信息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认证机构核查该变更对原认证产品的影响程度后决定。加工场所搬迁时,原则上应重新进行工厂检查和/或产品检测。对认证单元内的产品系列名称变更,由认证机构识别差异后决定。 上

13、述变更而更换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不变。5.4认证范围的扩大 根据本规则条款所规定的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认证证书持有者在原有认证单元基础上增加新的认证单元,应填写并提交正式申请书。 认证证书持有者提交的正式申请书经认证机构确认后可安排工厂检查和/或产品检测。5.5认证范围的缩小当认证证书持有者提出不再保留某个已认证单元的认证资格时属缩小认证范围,原则上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注销该认证单元的认证资格。认证证书持有者应退还相应认证证书,同时停止在该认证单元的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当认证证书持有者提出不再保留某个已认证单元的某些认证产品的认证资格时,经确认后更换相应认证证书,同时停止在该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14、5.6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应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等国家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6.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认证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认证标志为:6.2 加施方式和位置可以采用国家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标志,或者采用印刷方式。如采用印刷方式,其使用方案应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准。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最小销售包装或产品合格证上。使用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为3号至5号。6.3相关要求在采用印刷方式加施认证标志的位置下方应注明“具有室内使用功能”。获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或产品合格证上标注认证证书所含内容的,应当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7、收费 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附件1:混凝土防冻剂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样及检测要求1、 抽样方法每一个抽样单元抽取1kg样品混合均匀,分为两份,一份在工厂密封保存,另一份作为认证样品送指定检测机构检测。2、 检测要求:按照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标准,认证产品满足如下要求:检测项目要求检测方法氨释放量0.10%(质量分数)蒸馏后滴定法附件2: 混凝土防冻剂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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