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45943048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我区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讲大局惠民生、抓规范提水平、重服务强管理”为工作主线,强化责任、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项民政工作扎实推进。现将202X年民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节慰问活动有序开展“两节”期间,发放过节费、慰问金6.64万元。第一,对户籍在我区的市属国有或集体企业历年解除劳动关系、现领取低保金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金10万元;第二,由中央财政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费,共8769万元;第三,春节前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207.6万元(市、区各负担0%);第四,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

2、一安排,春节前对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对象开展慰问,共计慰问金56.98万元。 二、为民办实事项目扎实推进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全区10个社区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被列为区委、区政府202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每个社区投入12万元,共120万元。目前,有6个社区已完工,3个社区基本完工。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全区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75个,基本实现居家养老全覆盖。为进一步提升已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星级评估工作,已评出市级居家养老服务站5级3个、4级6个。今年新建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其中3个已建成。 三、民政专项工作

3、继续强化一是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作。该建设项目土地审批、设计、财审等前期手续已完成,工程施工和监理公开招标工作于今年8月6日已就绪,已投入资金1347多万元,省里的项目资金已下拨500万元。因为海峡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园规划建设项目,需优化调整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选址。目前,区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暂缓(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海峡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园规划建设开发有关事项(202X年8月日,市委专题会议)精神)。下一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协调市有关部门,尽快调整福利中心建设项目选址,力求减少变动,以便前期设计、钻探、审批等工作得以延续,避免项目搁置、资源浪费。二是墓地生态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按

4、照省、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辖区内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成立了晋安区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晋安区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清明前后,运用多种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3万份,并对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台坟墓进行植树披绿,共完成种植苗木数量14棵。三是社区整合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社区整合工作的部署,我区将全区8个社区整合成6个,减少1个。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晋安区社区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目前,社区整合工作已全面完成,涉及整合的5个街镇44个社区已顺利完成社区居委会成员补选工作。 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一是城乡低保工作。截

5、至今年9月底,城乡低保对象100户3433人,发放保障金8万元,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其中,城市低保有94户187人,发放保障金48.54万元(含副食品补贴费);农村低保(含五保供养)有806户156人,发放保障金08.98万元(含副食品补贴费)。二是低保提标工作。202X年城乡低保、五保的保障标准进行了2次提高,我区最新低保标准从X年8月1日起实行:城市低保多人户每人每月40元,单人户每人每月460元;农村居民多人户每人每月20元,单人户每人每月350元。三是重度残疾人困难生活救助。我区重度残疾人中符合补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人员和6周岁以上困难老人共8人,202X年共发放生活救助金4

6、.56万元。四是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工作。截至第三季度,我区83户城市低保对象(不含半年审取消对象)的医疗救助金共计1.15万元;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9483人次899万元,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141人2966万元;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3户次5.8万元。 五、各项优抚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优抚安置日常工作:第一,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322万元,医疗救助金2万元,临时困难救助金21万元;八一期间,共发放慰问金147万元。第二,接收退役士兵170人,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费万元、自主就业补助费319.815万元,给立功及优秀士兵增发优待奖励金合计014万元;第三,完成了202X年新增的满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人员

7、审查核定以及发放工作,共下达生活补助经费212万元。第四,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优抚系统的升级更新工作,对优抚系统内人员的身份信息重新采集录入。参战人员维稳工作:对于参战人员4月19日关于“八项诉求”的上访、7月3日关于就业等问题的上访以及其他问题的来信,我局均按要求给予答复。近期,根据市民政局提出的关于越战退役老兵部分诉求办理的反馈意见(榕民02X33号),认真研究越战退役人员提出的下岗再就业问题,解决越战退役人员的实际困难;同时关注重点人员,做好稳控化解工作。 六、社会服务与管理不断加强一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国内公民结婚登记278对,离婚登记111对,补领婚姻

8、证书402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认真按照收养法做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截至9月底共办理收养登记1件,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抓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民间组织的审批和年检工作。截至目前,新批准成立社会团体登记7家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家,全部在网上受理并完成审批。三是切实做好福利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抓好福利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落实社会养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七、社区建设有关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今年区财政安排300万元资金,拟通过购买、置换、租用、整合等方式,力争进一步解决社区工作用房达标问题。目

9、前,新店镇主题公园、王庄街道大名城等今年列入省级综合服务场所建设的两个社区以及岳峰镇桂香、王庄街道紫新、象园街道乐园社区通过自建、购买等方式完成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面积均达到20以上。二是社区工作服务站建设。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已启动社区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下一阶段将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三是星级信息化社区评比。为进一步发挥社区信息化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社区建设水平,省民政厅、省电信公司在全省开展创建第二批星级信息化社区活

10、动,根据省、市通知精神,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级第二批星级信息化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并联合区电信局举办了社区信息员培训,促进社区积极使用社区信息化平台,努力创建星级信息化社区。 八、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持续进行一是勘界工作。今年市里安排我区县级界线联检的是鼓楼-晋安线,共涉及双方7个街道、2个镇,全长11.01公里;我区安排对3条乡级界线进行联合检查,分别是:新店宦溪线、日溪寿山线、岳峰宦溪线,共涉及5个乡镇、24个村(居),边界线总长33.2千米。边界线自勘界以来持续稳定,没有发生边界争议和群众性事件。二是地名工作。按市民政局工作安排,我区共有3条主次干道和0条小街、巷需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26条

11、主次干道的102面路牌和22多面大、中门牌的制作工作。同时,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卷晋安篇的编撰工作。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我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平原各街镇对流浪乞讨人员频繁出现和聚集地区进行巡查。在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期间,我局继续加大流浪乞讨专项整治力度,于8月19日下发关于晋安区流浪乞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认真组织实施。测评期间,全区共护送2名流浪乞讨人员到市救助站接受救助。截至今年9月底,共救助172人次,护送4名乞讨人员到市救助站。 九、老区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共下达省、市、区扶持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万元,用于开展老区扶贫、老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二是完成了日

12、溪乡铁坑村革命遗址修复工作;三是完成宦溪镇和日溪乡两个革命老区乡(镇)碑和22个革命老区村碑的制作工作,并送达各乡镇,该项工作完成率为85.7%。四是及时发放“五老”人员生活定补资金,“五老”人员遗偶生活补助资金由原来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现在的10元。 十、信访维稳工作有效落实来信来访及1234网上诉求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来信来访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1234网上诉求件5件,全部按时办结,完成率0%。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全部按时办结,委员对于办理情况的反馈均为满意、基本满意。办理过程中,局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涉及到的职责范围落实了办理责任分工。局主要领导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责任科室及承办人员关于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提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