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谈心谈话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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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改委谈心谈话制度 1 1 发改委谈心谈话制度 3 篇 发改委谈心谈话制度第 1 篇 为深入了解干部群众,做好发改委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发改委全体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一)日常交心谈话。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委内其他职工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二)提醒帮助谈话。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领导干部应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三)考核反馈谈话。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正确对待群

2、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四)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五)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 2 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一)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二)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 (三)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四)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一)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三)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3 (四)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一)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月至少 1 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二)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委班子成员要同分管科室干部谈话,每月至少 1 次。 (三)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

5、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 发改委谈心谈话制度第 2 篇 一、谈话原则 坚持平等、诚恳、求实、实效的原则开展谈心谈话。 二、谈话范围 (一)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党组(党委)领导的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本人组 4 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班子成员也可与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之间。(二)党的其他各级基层组织班子。党组织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与群众之间。 三、谈话内容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要互相了解思想、工作、

6、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相互指出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帮助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二)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要充分了解党员的工作、思想、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党员对党组织班子在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了解党员个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提出解决办法。(三)群众之间谈心谈话要了解群众对党的政策了解程度,联系服务群众存在的问题,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谈心谈话方式。集体谈和个别谈相结合原则进行,集体谈采取多对多的方式互相交流,个别谈采取一对一的

7、面对面交流。(二)谈心谈话频率。领导班子之间的谈心谈话原则上至少每月进行 1 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同志每月至少进行 1 次,其他之间的谈话可根 5 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每年不少于 4 次。(三)谈心谈话情形。工作变动或调整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各级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做好资料收集(影像、图片、文字等)和台账记录工作,每季度汇总一次后报上级党组织。 发改委谈心谈话制度第 3 篇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

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原则 (一)谈心谈话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进行。 (二)党组书记对委谈心谈话工作负总责,委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谈心谈话工作负分管责任,各处室和属(管)单位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谈心谈话工作负直接责任。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 (三)谈心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 1.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由党组书记进行,也可 6 委托驻委纪检组组长进行; 2.对各处室和属(管)单位负责人的谈心

9、谈话,由党组书记进行,也可以由分管领导进行; 3.对各处室和属(管)单位其他同志的谈心谈话由分管领导负责,也可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 (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同时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二、谈心谈话的种类 (一)按谈心谈话的内容分为: 1.平时谈话; 2.任前谈话; 3.岗前谈话; 4.提醒谈话; 5.警示谈话; 6.诫勉谈话; (二)按谈话对象人数分为: 1.集体谈话; 2.个别谈话; 三、谈心谈话的进行 (一)平时谈话。平时谈话可随时进行,年度民主生活 7 会和组织生活会前要开

10、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谈话内容:平时谈话以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为主,重在解决问题,汇报思想。 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 3.组织实施:平时谈话由谈话人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二)任前、岗前谈话。对新提任或转任的干部要进行任前谈话;对新录用、调入的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交流、调整的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外派挂职锻炼、基层帮扶、支援建设的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要进行岗前谈话。 1.谈话内容:包括对谈话对象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出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 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 3.组织实施:任前、岗

11、前谈话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 (三)提醒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可能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提醒谈话。 1.谈话内容:向谈话对象指出可能出现的问题,重申有关规定,防微杜渐,避免错误发生。 8 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必要时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形式。 3.组织实施:提醒谈话由机关纪委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 (四)警示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了轻微错误,但尚未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警示谈话。 1.谈

12、话内容:向谈话对象指出干部群众有反映并可能会出现腐败情况的问题;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或说明;提醒谈话对象对已经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以注意,避免更大错误发生;向谈话对象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其他需要警示谈话的内容。 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原则上一事一谈。 3.组织实施:由机关纪委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 (五)诫勉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有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且还未达到纪律处分条件的要进行诫勉谈话。 1.谈话内容:向谈话对象指出群众反映或举报其所存在的问题;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

13、释或说明;向谈话对象说明其违.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 9 害;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要求谈话对象限期提交对问题的认识及整改措施的书面报告;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内容。 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原则上一事一谈。 3.组织实施:机关纪委或驻委纪检组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初步核实后,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相关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由机关纪委或驻委纪检组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被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四、其他规定 (一)谈话应突出思想性,体现上级

14、对下级的关心、爱护和监督,谈话前要列出谈话清单。 (二)谈话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的原因、谈话纪律。进行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时,应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需要其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 (三)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 (四)谈话后,谈话对象要按照谈话人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向谈话人汇报落实情况。谈话对象谈 10 话后没有改正错误或者改正不明显的,由有关领导或相关部门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五)谈话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信访举报的来源或者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有关情况,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 (六)谈话应定期进行,或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并做好谈话记录。原则上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对处室(单位)负责人,处室(单位)负责人对处室(单位)其他同志每年进行 12 次平时谈话,并记录在谈心谈话记录本上,做好痕迹管理。 (七)党支部书记、支委对所在支部党员的谈心谈话按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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