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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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林牧渔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自产农产品无税进入加工、消费阶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进一步作出细化,所称农业,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涉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农产品,指初级农产品。无论是蔬菜还是鲜活肉蛋产品,其上道环节一般都是农业生产环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有关税收,是国内税收政策的一贯做法。低税率优惠,收购农产品容许扣抵进项税额 财税1944号规定,从1994年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7%调节为13% 财税195号规定,波及鲜活农业产品征税范畴的有:蔬菜、茶叶、园艺植物、油

2、料植物、糖料植物、其她植物、干姜、姜黄、水产品、畜牧产品、其她动物组织等。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财税38号规定,自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与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行措施的规定抵扣。 农产品流通环节减税政策不断“扩围

3、”财税13号规定,自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1、享有免征增值税的对象,指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享有免征增值税的蔬菜重要品种,参照蔬菜重要品种目录执行。 3.简朴加工享有税收优惠。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和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财税137号文献所述蔬菜的范畴。 4多种蔬菜罐头不属于财税137号文献所述蔬菜的范畴。蔬菜罐头指蔬菜经解决、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其不享有免征增值税优惠。财税75号文献自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1.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2.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

4、,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3.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指鸡蛋、鸭蛋、鹅蛋,涉及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纳税人既销售蔬菜、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她增值税应税货品的,应分别核算蔬菜、鲜活肉蛋产品和其她增值税应税货品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有增值税免税政策。 营业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放心保)以及有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口、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涉及耕耘、种

5、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有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有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口、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畴,涉及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物和医疗用品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 单位和个人将其拥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权转让给其她单位和个人并获得货币、货品或其她经济利益的行为,应按“

6、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如果转让的人工用材林是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告知(财税字994002号)规定,可免征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林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70号 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畴,其获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她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告知国税函22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

7、税的告知1994财税字第2号公司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公司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3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发布 公司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哺育和种植;牲口、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00061,股吧)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的所得,免征公司所得税。 公司从事花卉、茶以及其她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减

8、半征收公司所得税。 公司从事国家限制和严禁发展的项目,不得享有本条规定的公司所得税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实行条例第八十六条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如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获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个人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投资者获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号房产税 有关调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畴解释规定的告知 国税发199第44号文199年3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筹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近来某些地区反映,原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有关房地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9、和暂行规定(6财税地字00号)与原国家税务局印发的有关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8国税地字第01号),有关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税范畴的解释不尽一致,并且经济发展及城乡建设已发生很大变化,在实际执行中,不便于操作,经研究,现进一步解释和规定如下: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都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各地要遵循执行。 二、有关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1.农房减免税。农民居住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国税发

10、9944号)2.储藏棉房地产减免税。在底前,对中国储藏棉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棉库经营中央储藏棉业务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财税115号) 3、储藏粮用房减免税。在底前,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经营中央储藏 粮(油)业务自用的房产,比照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免征房产税。(财税74号)五、城乡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城乡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有用地,不涉及农副产品加工场和生活、办公用地。国务税务局有关检发有关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告知,(18)国

11、税地字第15号 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乡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财税 18号公司范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运用的免征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城乡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续管理工作的告知国税函39号耕地占用地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本地合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单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原则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

12、征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运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她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涉及: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哺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实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本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

13、食宿和管理设施;其她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三十条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二条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本地合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十八条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车船税 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中华

14、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拖拉机,是指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渔业船舶。不涉及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以外类型的渔业船舶。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七条 印花税1.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88财税字第5号); .保险合同免税。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8国税地字第07号) 3.储藏棉业务免税。在底前,对中国储藏棉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棉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经营中央储藏棉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115号) 4.储藏粮油业务免税。在底前,对中国储藏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经营中央储藏粮(油)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74号)5.华商储藏商品管理中心业务免税。在底前,对华商储藏商品管理中心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华商中心在从事储藏糖、肉具体储藏管理业务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5号)契税 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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