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地方离退休军队干部的安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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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地方离退休军队干部的安置报告 根据国办发1985号文件规定,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由民政部门管理。这些离休干部,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建设事业中,为党和人民作出了贡献。现在,他们年老体弱或因战因公致伤致残离休回到地方。妥善安置这些同志,对于巩固部队,促进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征得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教育部、公安部、商业部、卫生部、国家物资局、总后勤部等有关部门同意,就有关的几个问题报告如下: 一、关于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的范围当前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干部,是指符合国务院、中央军委98216号文件规定的离休条件的解

2、放战争时期入伍(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时间,下同)的团职或行政十五级以下和相当职务(职称)、级别的干部,以及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营职或行政十九级以下的相当职务(职称)、级别的干部。其他离休干部,待地方具备了接收安置条件后,再逐步移交地方安置管理。已经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改为离休的,继续执行劳动人事部劳人老1820号文件的规定。 二、关于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的待遇根据中发98213号文件关于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的精神,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暂时保留军籍(不发军服),其生活待遇原则上保持军队离休干部的标准。生活待遇包括:工资、粮油标准、医疗(包括无工作的直系亲

3、属)、交通费、公勤费、服装费、房租补贴、粮价补贴(按安置地区的标准)、洗理费以及福利费、特需经费、探亲路费、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等。军队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福利费,由安置单位统一掌握。特需费主要用于解决他们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所需的各项费用,当年剩余月份的由军队一次拨给地方的安置部门,具体办法由民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制定;从移交后的第二年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和民政部门,根据当年实际接收人数,编列经费预算,于下年初分别上报财政部和民政部核批下达,并列入地方预算。 三、关于各有关部门的分工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任务繁重,工作艰巨,涉及许多部门

4、。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都要把完成这项任务当作自己应尽的职责,积极承担,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根据中发807号,国务院、中央军委1819号和国办发1981号文件中关于部门分工的精神,建议将有关部门的分工重新明确如下:总政治部负责提出安置人数计划;财政部负责离休退休干部的经费安排;国家计委负责下达建房经费指标和建房任务;各地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建设的征地;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城镇建设规划和离休退休干部的需要负责安排住房用地、设计和施工;物资部门负责建筑“三大材料”和车辆的安排;房管部门负责离休退休干部住房的管理和维修;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离休退休干部按规定随迁家属、子女的工作

5、安排(包括待业子女的安置);教育部门负责离休退休干部随迁子女的转学、入学;公安部门负责离休退休干部和随迁家属的落户;粮食、商业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粮、油、副食品的供应;卫生部门负责离休退休干部的医疗;民政部门负责离休退休干部的安置审批和接收管理工作(包括住房分配),各项经费预算的编造,生活费的发放,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的安排以及去世后的有关事宜。为了加强对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发1931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 (责任编辑:ly7364381) 部门工作总结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工作总结(0X-9-)八一建军节八一建军节军队诗歌朗诵稿

6、致战友(22X-925)八一建军节八一建军节军队诗歌朗诵军魂颂(02X-9-2)重阳节给离退休职工重阳节的慰问信(20X-9-1)慰问信市动物卫生监督总站工会给全站离退休老同志(02-121)慰问信致动迁安置户的慰问信(2021-11)慰问信202年区教育局向全区教职工、离退休教师发(202X-12-11)慰问信致离退休教职工春节慰问信(202-1-11) 内容总结(1)做好地方离退休军队干部的安置报告 根据国办发98354号文件规定,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由民政部门管理(2)做好地方离退休军队干部的安置报告 根据国办发15号文件规定,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由民政部门管理(3)其他离休干部,待地方具备了接收安置条件后,再逐步移交地方安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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