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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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中央财政效劳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效劳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建2022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为支持效劳业加快开展,中央财政设立效劳业开展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要求,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效劳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财政效劳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财政部 2022年5月31日附件中央财政效劳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效劳业加快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加快开展效劳业的要求及产

2、业开展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中央财政效劳业开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现代商品流通开展、促进现代效劳业公共效劳体系建设的资金。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商务、工商、科技、供销合作、知识产权等有关行业、产业的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财政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履行以下管理职责:一财政部负责提出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范围、资金额度;审核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下达预算及拨付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会同财政部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监

3、督检查。第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标准、实效原那么,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第二章 资金支持范围和支持方式第五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现代商品流通方式,改善现代效劳业公共效劳体系,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开展,扩大国内消费。具体包括:一 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效劳、环保效劳、信息效劳、广告效劳、知识产权效劳等现代效劳业。二 养老效劳、健康效劳、家政效劳等民生效劳业。三 农村生产、生活用品流通及效劳体系建设。四 全国跨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五现代效劳业的区域性综合试点。六标准商贸流通业的市场环境,建设维护诚信等制度体系。七财政部会同相关业

4、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相关领域。第六条 专项资金优先采取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单位予以支持,也可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第七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上述支持范围的工程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第三章 资金分配方式第八条 专项资金原那么上以因素法分配,确需考虑专业规划布局、工程特点的,采取工程法分配。第九条 因素法分配资金主要依据产业行业布局、支持重点、各地区相关开展指标、工作根底、及当年预算规模、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地方财力等因素,经测算后下到达省级财政部门。第十条 工程法分配资金通过专家评

5、审、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选拔,专项资金安排到符合要求的企业或单位。第十一条 需要选择试点地区时,试点地区以有关专业规划布局或专家评审、竞争择优等方式统筹确定。第四章 预算管理第十二条 每年4月30日前,财政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视业务需要及工作根底,印发工作通知,明确当年专项资金的实施目的、根本原那么、主要任务、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及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第十三条 符合工作要求及条件的地区,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财政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本省实施方案。第十四条 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对各省报送的实施方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预算初步建议进行审

6、核后,于每年6月15日前将专项资金全部下到达省级财政部门。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在7月15日前全部下到达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额度及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前期报送的实施方案,制定资金使用具体方案,于资金下达三个月内报财政部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绩效目标、具体工程、工程总投资、工程资金来源、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工程开竣工期限等。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备案前应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前方可上报并组织实施。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备案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

7、将工程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报财政部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以及中央财政其他资金的统筹使用,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工程,专项资金原那么上不再支持。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有效、平安支付。第二十一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有关业务指导文件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并及时验收,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年度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及绩效情况总结。第二十二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根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

8、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三主营业务属于本方法第五条规定的支持范围,业务模式明确,人才资源具备,经营能力突出;四建立了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五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评价重点是预算执行进度、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工程社会及经济效益等。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工程执行情况和专项资

9、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部将不定期抽查。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那么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本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那么,报财政部备案。实施细那么应进一步明确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列支范围、工程实施单位遴选条件、遴选程序、资金支付方式和进度、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及信息公开等内容,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第二十七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村物流效劳体系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财建2022228号、?中小商贸企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财建2022229号、?新农村现代流通效劳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财建2022630号以及?中央财政促进效劳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财建202246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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