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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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转让合同 报价转让合同1 甲方(投资者):_乙方: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 双方声明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1、甲方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限制其从事证券投资的情形;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4、甲方已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报价转让的投资风险;5、甲方已认真阅

2、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他报价转让业务相关规则;6、甲方承诺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以虚假报价扰乱正常的报价秩序,误导他人的投资决策;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2、乙方具备符合规定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提供报价转让所需条件;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4、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的规定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第二章 开立股份账户第三条 甲方初次参与报价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账户。第四条 甲方申请开立股份账户时,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开户资料。由于甲方提供不实资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三章 委托第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价转让前,必须设置报价密码,报价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可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报价密码。第六条 乙方接受甲

4、方委托,为甲方办理下列事项: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2、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股份变动情况的清单;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报价。第八条 乙方在代理报价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乙方认为甲方的报价委托有虚假报价或操纵报价可能的,有权拒绝接受。第九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乙方如认为甲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应尽劝阻义务;甲方不接受劝阻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条 甲方卖出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托管在乙方的股份余

5、额。甲方在发出买入股份的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其结算银行的指定结算账户中有足额的资金。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二条 甲方需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的,应在委托后_个报价日内办理;如有疑问,须在查询报价结果或打印回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第四章 信息服务第十三条 乙方应在其营业场所披露当日的报价、成交确认等信息。第十四条 乙方应将最新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制度及相关信息在营业场所及时

6、揭示。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五条 甲方重要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更正,甲方拒不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1、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第十七条 乙方若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报价转让委托协议自行终止。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其与甲方签订的报价转让委托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第十九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报价转让委托协议的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报价委托指令。第六

7、章 甲方代理人第二十条 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办理报价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办理委托事项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应交乙方备案。第二十一条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委托事项或终止委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第七章 免责条款第二十三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四条 甲方如

8、果遗失股份账户卡、身份证明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五条 报价转让业务不实行担保交收,甲方达成的转让意向因对方不申报成交确认委托或申报不匹配的成交确认委托,无法在报价系统中得到确认成交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六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 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

9、的进一步扩大。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佣金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第三十条 本协议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有抵触的,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 款继续有效。第三十一条 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第三十二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

10、如下方式解决:1、协商;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3、其他合法方式。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同时生效。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_乙方:_年_月_日 报价转让合同2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年_月_日在_(签约地点)签订:甲方:_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住所:_乙方: _(推荐主办券商)法定代表人:_住所:_丙方: _(副推荐主办券商)法定代表人:_住所:_鉴于: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XX市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

11、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

12、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释义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二)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从事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代理投资者参与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四)推荐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挂牌,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五)报价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代办系统中专门用于为非上市公司股

13、份提供报价和转让服务的技术设施;(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七)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八)推荐挂牌规则: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九)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一)设立时间;(二)股份发行情况;(三)股本总额;(四)股东人数;(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第二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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