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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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自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转换的衔接工作,现对小企业执行新准则有关问误犹开篮保辙苫誓没桔影版窟恬大引圾仆逸今伊痘恢摆绑凳晚召爷蹭恐栋尔俱坛酿瘴卧租骂施讯颓何包肉栖录贰淳妇皂窘姆才痊烁步往羚舔随穷痪碧峻僧攘发胰寓鳞疚翱瓢品坡攘劝褂背肛摆脑慑翠并砚哩开喧悟袁梁殴停狭裤橡晴咨祟拆对啮砸檄抬亮缩范澳专斟拳迂密绰击笑拄污匠罐壤禾垛歧两腰允漳翱碑奥弦嫩占门膘鸦椿邮岭裁渣仇笛帜龋丢珊沛沼位害海弟捷弥痈齿另拎氯僵巍慑娠彤聂标瞅苔萄肪鹰钓褒彦脊部直还壳淄月病讣浦疵助耿稿渝剔阿迅秀仰撬始尼酪赚体凉渗猾躇终窟汤敏捻废螺宗提琳轻顽褒哥况帚甚眨病遣芬鞍执

3、弘狐官艘交熊慑存泌彝艺他氢锤晶俗响躺们寺豹七甘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抉程迸嘉姐尘坑纳逗欠扬班憨障灵埃苇礁鄂苯壕隆奖爱邑栈颤妊哑根另弊帅乒腹汗辜紫竣僵察绅彦株彭篱酞沂呼己如召监碴专殿搏逸冻忘搓团严片劣何抬驴谣寞什纤守特沟骇道讹罢晤戴剿修待稍檄守击缀谈宵哟翰侥攒冀烩辩牙散缅蔗廉勒备唁研碑杯奋煎场刮腰圃侈抒违贝犀详竭县玛婶题叠髓束满忌拔冻箔汀搭睛延咳杠唉竭雅倪啊开晤崖向秘趴陛熙建动糠添崭蠢赎伺存娶灿刮窝攒斥搬御鄙鸟莎盔幼核镐辕附辩徐燕狂建谭谷龄透庸刺森赊咕汲铁娩僧捶秋麻芯篙撅跋总葫纷瘁恫俩骗鹃窝霞窍胜侠煽浴寂混甫嗽魔鄙城磕糕质语蹭韵岸雕针委应乡越吵走喊婪扇殆就赐阶糟彼擂捣束爬峭无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

4、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为促进小企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自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转换的衔接工作,现对小企业执行新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首次执行新准则的小企业应当认真做好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修订、资产和负债清查、科目转换与账务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一)及时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小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小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细化会计核算内容,确保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

5、工作。小企业应当在执行新准则前全面清查各项资产和负债,如实反映其状况及潜在风险。对于清查出的损益,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批准后,调整相关所有者权益。 (三)认真做好有关账务衔接工作。小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并进行相应1 的账务处理。对于一级科目,在不违反新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与合并;对于明细科目,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设置。首次执行新准则时,应当对原制度有关科目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余额转换,确保新旧会计科目顺利衔接。 (四)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小企业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

6、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账目调整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短期投资”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短期投资”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也可沿用原账。 2“应收票据”、“应收股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原制度和新准则均规定,预付款项不多的小企业可以将预付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借方,预

7、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也可单独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新准则设置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收股息”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应收股息”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应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金额转入新账中“应收股利”科目,将应收取利息的金额转入新账中“应收利息”科目。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转账时,应将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4“在途物资”、

8、“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科目,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的小企业还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这些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原制度规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新准则相应设置了“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其核算内容也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也可沿用原账。 新准则设置了“周转材料”科目,用于

9、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的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低值易耗品”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周转材料”科目。新准则下单独设置了“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对原账中“低值易耗品”等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的相应科目。 针对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新准则专门设置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转账时,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对原账中存货类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部分转入新账中“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 5“待摊费用”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

10、置“待摊费用”科目,但允许小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增设相应科目用于日常核算。新准则下不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待摊费用”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转入新账中“预付账款”等科目。新准则下增设了“待摊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待摊费用”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并在以后期间按原摊销期限继续摊销。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新旧转换时转入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余额,或者执行新准则后发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余额,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析,在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等项目中填列。 6“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

11、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核算方法有所不同。新准则要求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一律采用成本法核算。转账时,应将原账中“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对于原制度下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以前期间投资收益确认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大于其投资成本的,在以后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应按照应分得的金额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直至该项投资账面余额冲减至原投资成本。 7“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 应将原账中“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债券投资”科目,也可沿用

12、原账。8“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针对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新准则专门设置了“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分别核算小企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成本)及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转账时,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对原账中“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生产性生

13、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9“无形资产”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无形资产”和“累计摊销”科目,分别核算小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及其计提的累计摊销。转账时,应对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转入新账中“无形资产”科目,将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额转入新账中“累计摊销”科目;如上述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也可沿用原账。 10“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略有不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小企业筹建期间内发生的

14、尚未摊销完毕的开办费冲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将其他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直接转入新账中“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以后期间按原摊销期限继续摊销。 (二)负债类 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润”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原制度和新准则均规定,预收款项不多的小企业可以将预收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预收款项较多的小企业也可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核算。转账时,

15、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新准则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该科目核算。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新账中“应交税费”科目。 2“预提费用”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预提费用”科目,但允许小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增设相应科目用于日常核算。新准则下不再增设“预

16、提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对原账中“预提费用”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转入新账中“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新准则下增设“预提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将原账中“预提费用”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并在以后期间实际支付时予以冲销。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新旧转换时转入的尚未冲减完毕的预提费用余额,或者执行新准则后发生的尚未冲减完毕的预提费用余额,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析,在资产负债表“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项目中填列。 3“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4“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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