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历史文化第一节 勐统镇历史沿革勐统镇在元末设万户,录属镇康路明洪武年(公元1268)年入中归附,招抚夷众,置湾甸县授正长官司,设猛硐二岗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属湾甸县永乐元年(公元1402年)于明天设长官司,又改为知州,直录云南布政司清朝时录属永昌军民府湾甸土知州民国元年废府设县,录属保山 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划归昌宁县,设勐统乡民国二十三年,全县辖五个区,勐统录属第四区民国二十四年设勐统镇1950年昌宁县解放后,宣布正式成立勐统镇和大地乡,设昌宁县为第四区录属更戛1958年9月,成立红星公社1961年改称勐统公社1961年至1962年,将勐统公社划分为勐统、新庆两个公社1963年至1968年,勐统公社划分为勐统、回龙、新庆、长山、大城、大河、芒德6个小公社录属更戛区1969年4月勐统设永忠公社1972年改称勐统公社1983年5月改称勐统区1988年2月撤区建乡2001年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乡建镇至今,称勐统镇,下辖酒药寨、勐统、新庆、小勐统、长山、板家寨、马家田、刺竹山、大河9个村民委员会,139个村民小组第二节 古代政治土司考(tu si kao)勐统古代政治及其发展历史,是一部活生生的土司统治见证史。
昌宁县文官所现存末代土司执政的印玺、刀、红黑旗为据,查可考历史资料证明,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起至民国末期,勐统土司制沿袭28任,共546年,直至末代土司消亡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对傣族景氏土司景功及其家族给予宽大处理,景功先后曾任县政协委员,景氏土司的后代至今仍在勐统的土地上修养生息,与其他同胞一道享受着民族平等和政治自由,生活富足,安居乐业一)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为巩固边疆、统治少数民族地区而建立的一种政治制度中央政权给各族(部落)首领封官定职,划定辖区,土司(官)在辖区内行使国家权力此制可以上溯到蜀汉,至元明基本形成较完整的体制清朝继续沿用,直到民国末期 土司制度是当时的中央朝廷“以夷治夷”、“土官治土民”政策的具体体现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居住较多的省份历史上,有些部落族长长期保持着奴隶制,这些大小部落首领就是后来土司的前身据《云南概况》载:云南共有土司二百五十八家,勐统(湾甸)景氏土司就是其中之一中央朝廷对土司(官)的管理,不像对流官那样严密,是非常宽松的一般有三个条件:一是承认并服从中央政权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条件;二是“朝贡和差发”朝贡”就是土司定期(一年或是几年)向朝廷进贡本地特产。
如金、银、象、马、鹿茸、酒、茶之类,数量不定差发”就是规定土司每年缴纳一定数量的银钱——相当于上交土地租赋(勐统土司景宋时贡马一匹,景在帮时差发银50两)三是征调遇到战争,中央朝廷可征调土司出征土司要出人马,被征的土民要自筹粮饷征兵时,先实行指派,后改为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不征土司在自己的辖区内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生杀予夺辖区内的一切都是土司的私有财产,辖区人民是土司的奴隶土司是政治、经济、军事、宗教首领,实际成了一个土皇帝他们都把自己的辖区叫做“江山”土司根据辖区面积的大小和人口的多少定官衔的高低官分文武二职,文职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土同知、土通判等,属隶部管辖;武职有宣慰使、宣抚使、土巡检、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等,属兵部管辖勐统(湾甸)土司属文职 土司的职位实行世袭制,一般由长子继承由于朝廷的松泛管理和世袭体制,使得景氏土司在自己辖区内演绎了28任500多年的历史二)勐统(湾甸)景氏土司的世袭沿革首任土司刀景发,本是汉族,系江南仪微县景家镇人(亦说是江西景德镇籍)后来与傣族成婚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2年)随沐英军队入滇元末万户,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设湾甸县,授正长官。
明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改设湾甸长官司,不久改为湾甸土知州,景发为知州,朝廷给印章、金牌(当时授予五品官)景发时所辖疆域较大:东至大侯州县(今云县)南至镇康,西至金齿(保山)、施甸长官司界(今施甸县界),北至顺宁(今凤庆)界第二任土司刀景宋明永乐年七年,景发子景宋入朝贡一马,赐与如例,得袭土司第三任土司为刀景项据《云南史料从刊》第八辑载:“故男刀景项,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正月袭第四任土司为景办发《云南史料丛刊》第八辑载:“故男景办发玄德八年(公元1433年)十一月袭:奉宣德皇帝圣旨,景办发准袭土官知州刀景项职事,还订文书体勘,如有不应袭,另有定夺,钦此第五任为景隆发故男景隆发正统十一年(公元1446年)十二月奉圣旨准袭,还订文书与三司官再行全勘明白奏来,钦此第六任为景拙发故男景拙发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十一月题准就披冠带第七任为景都发故男景都发成化十八年(公元1482年)七月奉旨著袭土知州,钦此以上资料均为《云南史料刊》第八辑据《云南通志卷》和《永昌府志秩官志》载:真宗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景宗真、景宗材引缅甸木帮土司罕虔入侵姚关邓子龙奉命来平叛景宗真死于战场,其弟景宗材擒获被斩。
朝廷认为宗真之子景从年幼罪轻,降为州判后因讨伐顺宁反叛土司猛廷瑞有功,复土司知州职 景从传袭其子景承恩,承恩传国泰,国泰传先哲,因景先哲年纪小,由他的叔叔景文智护印这时,明朝灭亡,进入清朝统治文智投诚,授予世袭土知州之职先哲成年后,文智把世职传给先哲先哲传荣名,荣名传毓英毓英没有儿子,将世职传给其弟毓璁,毓璁传其子廷玉廷玉传其子景福,景福传景祚,景祚传景在帮据此,第八任土司景宗真,第九任土司景从(公元1583年),第十任景国泰,第十二任景先哲(由其叔父文智护印),第十三任景荣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第十四任景毓英(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第十五任景毓璁(乾隆三十三年,公元1771年),第十六任景廷玉(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第十七任景福(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93年),第十八任景祚 ,第十九任景在帮 根据清道光《永昌府志》记载,在景在帮袭职的嘉庆二十三年(公元1818年)他的弟弟景在东向永昌(保山)知府刘彰宽提出要求护印,随后就自己署理知州事务至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景舍、景祥联合攻击景在东。
在东兵败,携印逃之木帮,后又杀回湾甸在湾甸的景星逃入姚关并请护救,永昌知府刘湘决定进剿在东,便让施西道谢崧命耿马、孟定、镇康各土司派兵参战,抓获景在东杀之土司世职由景星代袭(今勐统新城长志墓碑刻有原缅寺塔序“缅寺始,清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景星代办创建······”)也就是说,景星是景在帮后的代理者,没有袭位后景星把世职传于庆长(可能是景在帮子),庆长死后由他的哥哥庆久继袭清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因边匪滋事,庆久无力保境而被革职,收回号信纸(《云南通志》卷111载),由族人景廷琚代理但景廷琚懦弱,被斥退,由秀开(景庆阳)代理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嫡支保昌(景福保)率领练兵助剿边匪立了功,咸丰九年(1859年),发还印信庆阳代袭时,请福保在衙内承一切,福保遂乘机谋杀庆阳,攘袭土司一职当时清政府虽然知其奸计,但考虑以夷制夷大事,予以宽大,并不追究同治末年(公元1874),福保故代办与福保之子景玉金争执印信,暂难袭职,便向鹤庆丁门军在保山的典当铺将更戛、帮晓(今帮小)两乡作抵押借银钱3000俩,作为正式袭职,至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传景绍文明国八年,由景绍文之子景寿颐承袭。
据此,第二十任土司是景庆长,二十一任景庆久,二十二任景福保(属攘袭土司),清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将州署衙由更戛移驻勐统下街二十三任景玉金,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将州署迁至蛮涧(今新城)二十四任景绍文,民国元年(公元1912)又将署衙迁至勐统上街(今勐统镇政府址)二十五任景寿颐景寿颐与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五月二十三日夜患痧症(上吐下泻),六月十日身故寿颐(人称少官)身后无子,以其弟之子景功过继给寿颐,并承袭土司职位当年景功年幼(10岁),由其父景寿颛护印(人称小护印官),于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六月六日行使权利由于景寿颛没有才能,景绍文(第二十四任土司,寿颛之父)想让其在昆明读书的儿子景寿焘继承土司职位,就呈文要求自己复位,再由景寿焘承袭景绍文、景寿颛父子为袭职而相互控告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景绍文复职,为第二十七任土司据《云南通志》载:此时土司辖地东至裁缝寨六十里顺宁府界:南至怕难二十里镇康州界;西至猛波罗二十里镇康州界;北至蚂蚁堆二十里姚关界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二月二十四日,云南省民政厅第1713号指令,附发木质印-颗:“云南省昌宁县世袭湾甸土知州之印”。
至此,勐统(湾甸)土司扔得到认可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景绍文故(53岁)因其期望很高的四儿子景寿焘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二月参加“共革盟”,在保山被打死绍文死后的世职自然落到景功头上,视为第二十八任土司(尚未委任,昌宁就解放了)第二十六任土司景功(由其父景寿颛护印),二十七任景绍文(第二次袭职)二十八任景功(未委任)景氏土司从首任土司刀景发至末任土司景功,承袭28任,承袭土司职28人,代理土司3人,护印2人,共3人时限上从明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设立湾甸土司知州到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共546年三) 土司政权各地土司对辖区进行的统治,实际上是代表中央朝廷行使一级国家权力,所不同的是其权限要比同级流官大得多,它的性质近似于现在各级自治政府各级土司都要由朝廷分封,如需有人代理,也要由上一级官府甚至朝廷指定或认可土司又把辖地分成若干块分封小头领进行管理统治根据《云南通志卷》记载,景氏土司刀景发,元末为万户,是元朝的官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中归附明朝,明朝用他来招抚夷众他的封地(辖区)为猛统(今勐统)二冈,锡腊(今凤庆营盘)二冈,猛波罗(包括现在湾甸和施甸县部分,镇康县部分)一冈。
每年向朝廷缴纳差发银两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授湾甸正长官,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为湾甸长官司,又改为湾甸土知州,景发为知州(五品),署衙在湾甸土司在辖地内还有私庄和直辖区各岗的首领为大从,后改称乡志,又叫火头直辖区叫阎,首领为阎长除此还有部分包山户首领为包山头土司辖区内的小区也有变化,如土司署址迁勐统后,所辖为九冈五联户,直辖区,包山户九冈为:勐统上坝为上轩冈,下坝为下轩冈,更戛、帮晓各一冈锡腊二冈(此二冈实际上于第八代土司景宗真已作为嫁妆给顺宁土司),湾甸二冈;五联户为:今保山寨、方家寨、望郎寨、红木寨、芒东;勐统街为直属阎(王伦曾任阎长)淌上水为包山户土司就是通过这些大小头领逐级进行管理这些头领均由土司指定,或者族人,或者亲信这些头领除生杀权外,都有极大的权力他们对土司负责,下对人民进行统治—派工、派款、派物这些是土司的“地方官”在土司署衙内还有些“京官”:师爷、新爷、倌、团长(大队长)、书办、志总、大爷、令头(教练)、护勇、团兵等署衙还设有库房土司办公、处理,就靠这些人他们的具体分工是:师爷为土司起草文件等;新爷四五人,定期轮流值班二、三人,是土司处理各种事务时的参谋,不值班者回家,有时土司也召集他们开会、议事(有特殊事故时);倌,是土司的顾问,没有实权,但比较自由,有事在衙门,无事可以四处活动。
勐统比较有名的有大河边(今大河村大河边村民小组)杨倌和小勐统王倌据说,杨倌比较富有,家中骡马成群,而王倌则家中较贫穷,是个干恶霸,但此人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