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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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化四川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气象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四川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我市气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气象事业单位特点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优化配置人才资源,激发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乐山气象事业发展、改革、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和组织保证。2.

2、我市气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按需设岗。根据乐山气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内容等因素设置不同的工作岗位。(2)精简效能。事业单位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体现集约化和一岗多责,保证每个岗位任务饱满,做到岗位的职、责、权相统一,发挥岗位的最佳效能。(3)科学合理。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技术要求和责任大小,合理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优化调整。(4)理顺关系。通过岗位设置管理改革,进一步明确目前在地方气象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气象事业身份工作人员的岗位。(5)分级管理。我市各级气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管理权限内分工负责气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

3、策指导、宏观调控、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二、实施范围3.本办法适用于乐山市国家气象系统所属的事业单位。4.乐山市国家气象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乐山市地方气象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在地方政府部署以前,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职称、工资等维持现状。5.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三、岗位类别设置6.我市气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7.管理

4、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气象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的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8.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气象综合观测、气象预报预测、公共气象服务、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气象科研开发、气候变化分析、农业气象、气象科技服务等气象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其他行业通用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要求,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10.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

5、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四、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1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省局确定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气象局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为七级职员。12.乐山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到十级职员。(二)专业技术岗位13.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设置为一至七

6、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设置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设置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14.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具体按照省局实施办法控制标准执行: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市、区)气象局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不得超过四级。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按照规定评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最高等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最高等级不得超过五级。15.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暂定为高级工程师一级岗位、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高级工程师三级岗位、高级工程师四级岗位、高级工程师五级岗位、

7、高级工程师六级岗位、高级工程师七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一至七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工程师一级岗位、工程师二级岗位、工程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工程师一级岗位、助理工程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二级岗位,技术员岗位对应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办法和标准执行,原则上沿用现有专业技术名称。(三)工勤技能岗位16.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17

8、.工勤技能岗位的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在省气象局和成都市气象局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中,省局给我市气象事业单位核准了12个四级、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以后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要向专业技术岗位转岗。五、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一)总体控制18.乐山市国家气象系统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和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是:(1)管理岗位15个,约占岗位总数的12.3%,其中七级职员11个,八级职员4个。(2)专业技术岗位105个,约占岗位总数的86.1%。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为9.5%、46.7%、43.8%,其中,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5个,八级岗位15个,九级岗位1

9、9个,十级岗位15个,十一级岗位23个,十二级岗位23个。(3)工勤技能岗位2个,约占岗位总数的1.6%,其中四级岗位1个,五级岗位1个。19根据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按以下规定确定各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县(市、区)气象局岗位设置管理中的结构比例,由市局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二)管理岗位20.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和结构比例,市局直属事业单位6个,县(市、区)气象局9个。(三)专业技术岗位2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控制比例为1:3:6,即四级岗位1个,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控制比例为2:

10、4:4,即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分别为2、4、5个,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控制比例为3:4:3,即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分别为15、19、15个,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控制比例为5:5,即十一级、十二级岗位分别为23、23个。(四)工勤技能岗位22.工勤技能岗位主要为专职驾驶员。(五)岗位兼任23.事业单位岗位兼任,是指已被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同时又被聘用在另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情况。岗位兼任的工作人员占用本单位两个事业岗位。满编或超编的单位应优先保证职工按岗聘用。2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完成其他任务的,不属于岗位兼任,不占用两个事业岗位。能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任务的,一般不再配

11、备专职管理岗位。能由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完成工勤技能任务的,一般不再配备专职工勤技能岗位。25.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完成该岗位工作的目标和职责。26.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序列由个人自行选定,不同时享受两个岗位的待遇。27.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应按两个岗位分别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再兼任岗位。(六)岗位结构比例设置的具体方式28.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区、市)气象局岗位类别设置办法:市局业务技术类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般设置为技术岗位;局站(台)合一的县(区、市)气象局局长设置为管理岗位,其他县级气象站(台)负责人设置为技术岗位。2

12、9.事业单位内设的综合行政管理机构各岗位设置为管理岗位;内设的业务技术类机构各岗位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任务由技术岗位兼职完成。 六、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30.事业单位应制定各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任职条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3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管理岗位的任职年限

13、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其他条件按照国家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32.新录用的管理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定为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定为八级职员,大学本科毕业的定为九级职员。(三)专业技术岗位33.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还应体现任职年限、职责任务、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等差别。

14、其中任职年限规定如下:(1)专业技术十二级、十一级岗位,需在下一级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专业技术九级、八级岗位,需在下一级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3)专业技术六级、五级岗位,需在下一级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其他条件由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具体设定。35.新录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规定,定为相应级别的岗位。(四)工勤技能岗位36.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7.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七、岗位设

15、置程序及审核权限38.乐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乐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总体方案报四川省气象局核准。39.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制定岗位首次设置方案,填写岗位首次设置方案表(附表2)和首次岗位设置审核表(附表3);(2)按程序报省气象局岗位设置管理主管部门核准;(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办法,编制首次岗位说明书(附表4);(4)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办法的意见;(5)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办法由乐山市气象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合并设置岗位的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分别由各自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6)组织实施。40.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权限申请变更:(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2)按照省气象局编制动态管理精神,增减编制的;(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的,须按照第51条、第52条的规定重新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符合第(2)、(3)项规定的,填写岗位变更(增设)审核表(附表5),按照第51条的规定报省气象局岗位设置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八、岗位聘用(一)首次聘用41各事业单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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