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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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胡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胡陈乡人民政府2010 年 10 月胡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目 录第一章 规划总则2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4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优化6第四章 主要用地规划布局8第五章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12第六章 土地规划用途与土地利用分区14第七章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16第八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18第九章 附则21附表1胡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条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保 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 以土地管理法律

2、法规为依 据, 严格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保土地开发利用实现“一要吃 饭、二要建设、三要环境”的目标。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 布局,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胡陈乡的建设和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土地保障。第二条 规划原则编制本规划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的 基本国策,并遵循下列原则:(一) 依法编制原则。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 上下结合的原则。镇乡级规划与县级规划同步编制, 镇乡 级规划目标、主要规划指标等符合县级规划的要求,在规划

3、编制过程 中注意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反馈、上下衔接。(三) 因地制宜原则。根据胡陈乡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确定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解决胡陈乡主要的土地利用问 题。(四) 相互协调的原则。规划编制与城镇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 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五) 公众参与原则。在规划编制中, 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决 策,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2胡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六) 注重实施的原则。规划编制就切实可行, 充分考虑规划实 施的可行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七)规划编制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时序、节约土地、 集约发展,充分考虑基

4、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 地规模。第三条 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8)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2、技术标准(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2)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3)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4)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5)浙江省县(市) 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浙江省土

5、地利用规划数据质量检查规则3、相关文件、规划(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 制指导意见的通知(200951 号)(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 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通知(200910 号)3胡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3)宁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宁海县域总体规划(20072020 年)(5) 胡陈乡有关部门的计划、规划、政府工作报告(6)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图件及资料等第四条 规划期限与范围规划基期年为 2005 年,规划期为 2006-2020 年。规划范围为胡 陈

6、乡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第五条 法律效力本规划是胡陈乡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在本区 域范围内进行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本规划一经批准 即具有法律效力,若需作调整、修订,必须由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按法定程序逐级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第六条 规划目标一、总目标(一)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 合理 调整和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为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二) 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三) 注重建设用地的利用质量,注重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布局 优化, 提高基础

7、设施用地的建设力度,优化产业链发展,保证胡陈乡 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四) 通过规划控制和经济机制的引导,保障土地的有效供给, 提高“解难题, 保发展”的能力, 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提高建设 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4胡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五) 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 加强土地整理复垦, 改善区域生 态环境。二、规划具体目标(一)耕地保护目标耕地保有量: 胡陈乡 2005 年末耕地面积 1688.53 公顷,占辖区 土地总面积的 18.67%。规划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面积为 1450.45 公 顷。基本农

8、田保护任务: 2005 年胡陈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1522.54 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1425.98 公顷。标准农田保护任务: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为 599.65 公顷。(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胡陈乡 2005 年末建设用地面积为 300.30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3.32%,到 2020 年控制在 184.28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 2020 年胡陈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80.76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划 2006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控 制在 28.47 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 28.29 公顷,其中新增建 设占用耕地

9、不超过 19.18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 2006-2020 年, 辖区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规模任务 58.23 公顷。(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规划期内胡陈乡将逐步推进土地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镇 建设用地挖潜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 复垦, 对未利用地进行适度开发,对 25 度以下园地山坡地进行整理, 对低效建设用地进行复垦。规划至 2020 年, 胡陈乡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面积为 59.775胡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公顷。(四)土地利用原则、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重点保障重要产业项目、

10、基础设 施项目和其他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加 强土地生态建设与保护,防治自然灾害;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社区安全便利、环境友好健康、资源集约高效的 土地利用体系,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五)用地效益和集约利用目标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再 利用,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规划到 2020 年万元二三 产业增加值用地量 38.2m2。(六)土地生态保护目标规划将保证一定的生态用地保护规模,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 益林等的建设和生态源区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建设,确 保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过程

11、的有序、功能的高效以及生态 系统的连通,确保实现区域发展与生态空间安全体系的协调,以形成 保证胡陈乡生态空间安全格局的生态网架。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优化第七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原则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 上实事求是预测各业用地需求;2、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3、盘活存量土地,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4、注重土地管理, 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6胡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第八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 导意见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将土地

12、利用现状分为农用 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和十一个二级地类类型,根据胡陈乡 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目标,对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作出调整,详见表 3- 1。表 3- 1 一级类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类项 目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总面积基期(2005 年)面积7769.41300.30975.889045.59比重(%)85.893.3210.791002020 年面积7896.99184.28964.329045.59比重(%)87.302.0410.6610020062020 年面积增减127.58-116.02-11.56(1)农用地2005 年胡陈乡农用地总规模 7769.41 公顷

13、,占土地总面积的比 重为 85.89%;到 2020 年调整为 7896.99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 为 87.30%,比基期年增加了 127.58 公顷。其中:2005 年耕地面积 1688.53 公顷,2020 年调整为 1948.55 公顷, 比 2005 年增加了 260.02 公顷。2005 年园地面积 584.06 公顷, 2020 年调整为 453.11 公顷,比 2005 年减少了 130.95 公顷。2005 年林地面积 5150.58 公顷,2020 年调整为 5150.52 公顷, 比 2005 年减少了 0.06 公顷。2005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 346.24 公

14、顷, 2020 年调整为 344.81 公 顷,比 2005 年减少了 1.43 公顷。(2) 建设用地7胡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2005 年 建 设 用 地 300.30 公 顷 ,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比 例 为 3.32%,2020 年调整为 184.28 公顷, 比 2005 年减少 116.02 公顷, 占 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 2.04%。其中:2005 年城乡建设用地 295.66 公顷, 2020 年调整为 180.76 公顷, 比 2005 年减少 114.90 公顷。2005 年交通水利用地 2.41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基本保持不变。2005 年其他建设用地 2.23 公顷, 2020 年调整为 1.11 公顷,比 2005 年减少 1.12 公顷。(3) 未利用地2005 胡陈乡未利用地 975.8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79%,2020 年调整为 964.3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66%,比 2005 年减少 11.56 公顷。上述未包括使用省规划预留指标交通水利重点建设项目引起土 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 主要用地规划布局第九条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围绕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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