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大全(三).doc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45510019 上传时间:2022-11-2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大全(三).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大全(三).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大全(三).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大全(三).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大全(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大全(三).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户籍变更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影响大全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指以耕作、养殖或畜牧等农业目的,对集体经济组织或国家所有的农用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其客体是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长期使用的农用土地。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则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转移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这就为我

2、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构建了基本的法制框架。 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通过对集体土地的承包以及承包期的延长,调动了农民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有效避免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对农村经济向前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伴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它的弊端也开始凸显。比如造成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相对自由地进入市场,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那么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就显得十分关键,这主要是基于三方面的原因: 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具备流转的法律基础。而中国物权法赋予农民的土地权

3、利是一种具有人身权或者身份权的初级用益物权。它以用益人实际使用为原则,限制转让是其重要特征。所以现实要求农民的用益物权必须由初级用益物权向高级用益物权转型。 2.随着我国城乡 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人放弃对土地的耕种,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而不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然会造成土地的闲置和浪费,从而不利于土地集约化经营。 3.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流转的情况下,农民即使有合适的实现非农就业的机会,也往往因为没有合适的方式处置所承包的土地而产生后顾之忧,导致被迫束缚在土地上。 尽管国家法律和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加以诸多限制,但事实上流转行为在各地已经大量存在,并逐

4、渐形成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然而现行的土地法规和政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并不完善,造成流转的混乱与诸多问题的出现。因而学生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高效有序的流转提出几点建议。 一、严格遵循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5、主体是承包人。承包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同时还应采取设立农户所有土地上限等措施来防止流转造成的土地过度集中。 二、确立包括抵押、继承在内的多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权利主体将该权利作为担保实为用益物权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无论在民法理论还是国外的立法经验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可以设立抵押是不受怀疑的。所以在物权法中应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加以规定。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但不得改变农地用途。土地承包经 营权抵押能够有效促进土地承包

6、经营权的市场化,缓解农民的融资需要和经营压力,有利于实现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并不必然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的结果,是一种相对经济而又安全的融资手段。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农民对该种生产资料拥有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利。因此,法律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也是理所当然的。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但不得改变农地用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上,可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对从事农业生产的继承人。优先于非务农的继承人分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对非务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他财产。如其他财产不足其应继份额,可以金钱补偿。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在流转方面的最大障

7、碍是。土地依然是农民生老病死的基本保障。因此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为不掌握土地的农民提供可靠的生活来源,使农民对土地的高度依赖得到弱化,加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是要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设定养老、医疗、就业、伤残等保险,构建以农民家庭自筹为主、国家和集体保障为辅助的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要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设立农业社会保障基金,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入方的积极性。从而真正为农民解除流转承包地经营权的后顾之忧,促进农业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实现农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综上所述,建立农村市场经济,必然要引入市场机制,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按市场的需求合理有效地流转。目前,我国的农业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也都要求加大力度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推进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现代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 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租房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