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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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21 年 10 月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目录一、编制背景2二、编制依据22.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2.2 相关导则和规范32.3 标准3三、自行监测方案简述33.1 重点设施及重点区域识别33.2 监测点位布设43.3 分析测试项目及选取原因83.3.1 土壤分析测试项目83.3.2 地下水分析测试项目83.3.3 监测频次9四、检测结果及分析94.1 土壤样品94.2 地下水样品25五、结论及建议285.1 结论285.2 建议28第 1 页赤峰诚鑫矿业有

2、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一、编制背景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梧桐花镇小营子村,主要产 品为铅精矿、锌精矿,为在产地块。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 2021 年度赤 峰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 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119 号)显示,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块已经纳入第一批全区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理由为土壤中六价铬、铅、砷 超出二类管制值。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优先管控名录、污染地块、疑 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问题答疑(第 1 期)“纳入优先管控名录、污 染地块的在产企业,由于其处于生产

3、运行阶段,应按照内环办202119 号文的相 关要求,将其纳入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并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办法以及相关要求,于 2021 年年底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以及自行监测工作, 自行监测工作可依据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进行” 的要求,根据以上文件我公司编制了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二、编制依据本次土壤环境调查工作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技术标准与规范。2.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

4、1 号);(3)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部令第 42 号);(4)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5)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6)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2017 年第 72 号);(7)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27 号);(8)内蒙古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第 2 页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导意见(暂行)的通知(内环办2018363

5、 号)。(9)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的通知(内环办2021107号)。2.2 相关导则和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5)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指南(供参考); (6)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2.3 标准(1 ) 土

6、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 自行监测方案简述3.1 重点设施及重点区域识别基于信息采集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和地块踏勘,在充分分析企业生产污染源 分布、污染物类型、污染物迁移途径等基础上,对该地块的重点区域进行了识别,具体情况如下:(1)采矿区废石堆场:本区域属固体废物堆放区域,采矿区井口生产过程 中偶尔有少量废石堆存,废石是在井底通过人工直接筛选出来,运送到井口,没 有加工工序。废石所含污染成分为矿石所含元素(铋、钼、锑、铀、汞、银、锡、 砷、镉、铅、锌、铜),废石淋溶水容易对土壤及地下

7、水造成污染,因此被列为重点区域。(2)原矿场:本区域属原矿石堆放区域,矿石所含污染成分为矿石所含元 素(铋、钼、锑、铀、汞、银、锡、砷、镉、铅、锌、铜),根据现场勘查原矿石贮存区地面没有硬化,无顶棚覆盖、围堰围墙、雨水收集及导排等设施,露天第 3 页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堆放,矿石淋溶水容易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被列为重点区域。(3)事故池:事故废水下渗易造成污染,污染成分为矿石所含元素(铋、钼、锑、铀、汞、银、锡、砷、镉、铅、锌、铜),因此被列为重点区域。(4)选厂:经现场踏勘,生产车间(浮选车间、球磨车间、浓缩车间)与 精粉库,处于同一厂房之内,

8、地面存在裂缝,容易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本区域涉 及元素为铋、钼、锑、铀、汞、银、锡、砷、镉、铅、锌、铜、石油烃、pH,车间因此被列为重点区域。(5)回用水池与泵房:回用水涉及元素为铋、钼、锑、铀、汞、银、锡、 砷、镉、铅、锌、铜、石油烃、pH 等特征因子,若发生泄露,容易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因此被列为重点区域。3.2 监测点位布设3.2.1 土壤土壤采样深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 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中相关要求进行,以表层土壤(0-20cm)为重点采样层。表 3.2 土壤采样点及监测项目布点区域点位数图中对应点位号采样深度二、三采区矿石堆场4T01-T0420cm

9、选厂10T05-T14回用水池4T15 、T17 、T18 、T24新事故池3T16 、T19 、T20旧事故池4T21-T23 、T27回水泵房2T25 、T26一采区储料场2T28 、T29备注:实际点位坐标以现场确定为准。3.2.2 地下水结合厂址条件,上游无可利用监测井,因此在下游布设 2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行常规监测。第 4 页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图 3.3.2-1 土壤监测布点第 5 页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图 3.3.2-2 土壤监测布点第 6 页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

10、监测报告 图 3.3.2-3 地下水监测布点第 7 页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3.3 分析测试项目及选取原因3.3.1 土壤分析测试项目参考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附录 B ,赤 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分类为“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1 常用有色 金属矿采选” ,常见污染物类别为“A1 类、A2 类、A3 类、D1 类” ,结合赤峰诚 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梧桐花铅锌矿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报告(2020 年 11 月)以及企业特征污染物,确定土壤监测因子具体内容见下表。表 3.3.1-1 土壤采样点及监测项目序号类别特征因子1A1

11、类镉、铅、铜、镍、汞、砷、锌2A2 类锑3C3 类石油烃(C10-C40)4D1土壤 pH同时监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的 45 项基本因子3.3.2 地下水分析测试项目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 1 中 39 项及表 2 中钴、钒、锑、铍、钼、镍。第 8 页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3.3.3 监测频次根据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的通知(内环办2021107 号),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自行或委托有资

12、质的 第三方机构制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并根据方案每年对其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测。四、检测结果及分析4.1 土壤样品本次土壤自行监测共布设 7 个采样区域,29 个点位,采样深度为 20cm,共监 测 29 个土壤样品。监测结果见下表。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选厂东北侧、选厂南 侧 2 个点位、新事故池东侧、新事故池南侧、事故池西侧、旧事故池南侧出现铅 不同程度超出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监测指标分别为 3140mg/kg 、1450mg/kg 、 983mg/kg、1120mg/kg、1700mg/kg、819mg/kg、1450mg/kg,超标倍数分别为 3.93、 1.81 、1.23 、

13、1.40 、2.13 、1.02 、1.81 ,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污染风险标准(GB36600-2018)表 1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仅选厂东北侧土壤监测指标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污染风险标准(GB36600-2018)表 1 第二类用地管制值,超标倍数为 1.26 ,其 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污染风险标准(GB36600-2018)表 1 第二类用地管制值。第 9 页赤峰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表 4.1 土壤检测结果统计表点位名称样品编号采样时间2021 年检测项目及浓度(mg/kg)砷汞镉铜铅镍六价铬铋锌锑石油烃 (C10-C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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