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印鉴勘合制度在中式会计中的产生与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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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鉴勘合制度在中式会计中的产生与发展虽然由于网络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已经出现了网上银行、电子转账等新的不需要印鉴勘合的支付形式,但印鉴勘合的支付形式现在仍然广泛存在于中式会计之中。那么它是怎样形成,并在会计的历史长河中运用和发展的呢?我国远古时期的“结绳记事”闻名于世。冯云鹏、冯云鹓合撰的金石索.石索中记载,东汉武梁祠的浮雕上不仅刻有伏羲、女娲手持规矩和绳(绳以人身龙尾相交表示)的画像,而且还刻有“伏羲仓精,初造王业,画卦结绳,以理海内”的铭文。周易正义引郑玄注称:“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后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祖先已经不能满足于结绳记事了,他们开始发明文字和数字,来进行经济

2、核算,这就有了契书。殷人在龟甲、兽骨上的刻记,成了我们最早的甲骨文。如果单纯只是记录和汇总,有了数字和文字就可以了。可当一项经济事项,涉及到的不只是一方,而是双方或是多方时,我们的祖先是怎样进行记录辨别真假,并防止抵赖出现差错的呢?这没有难倒我们的祖先,让我们先来看一段史料。战国策.齐策中有一个小故事,其中讲到了会计中的印鉴勘合。战国时期,齐国冯煖曾为孟尝君门客。有一天孟尝君问门下诸客:“谁习会计,能为吾收债于薛乎?”冯煖曰:“能。”孟尝君笑曰:“客果有能也。”于是使之收债。冯煖驱车至薛,使吏尽召欠债之民,前来核对债券。核对无误后,他并未收债,而是将债券全部烧毁,还说这是孟尝君的恩惠。冯煖当时

3、收债的券书是刻写在竹、木简片之上的,上面记有放债的款项、利率,以及债权债务双方的签字等。券书写好之后,从中一剖为二,双方各执一券为据。在取本计息之时,两相核对,以相合为准。冯煖收债,拿着债券,和债民手中的另一半相契合,进行核对,虽然这是单纯的债券核对,里面没有印鉴,但实际上这里的债券本身就有一种印鉴的作用在里面,一剖为二,契合方为准。这可能是中式会计中见诸于文字的最早的印鉴勘合了。随后印鉴的出现为中式会计的印鉴勘合提供了条件。秦朝时,将专门用于缴纳财务的凭证叫作“参办券”,这种券通常书写在一块小木板上,根据书写的内容,可以一剖为三,形式上相当于现代所用的一式三联的单据。券上一般书写有财物的缴纳

4、日期、财物名称、数量、单位、缴纳人,以及盖有主管官员的印鉴等。木券在财物验收之后,一剖为三,一般上缴财物者持一份,作为财物缴纳完毕的依据;收受机构留存一份,作为登记会计籍书的凭据;另外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注1)同时,秦朝的仓库保管和财务盘点中,为了配合财物的保管、进出与交接,也建立了一些比较有效的手续和制度,仓管官员及管理人员之间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彼此互有牵制作用,在考古发现的秦代私人印鉴中,其中就有仓库保管官员的印章(注2)。隋朝时又进了一步,除了私人印鉴外,在官仓的管理上更加严格,凡财物出入必须持有加盖官印的证券。(注3)造纸术的出现,将我们的祖先从在竹、木简片之上刻写中解脱了出来。到了

5、宋代,印鉴勘合制度又进了一步。如支出方面,左藏库每日根据请给单位的申请,批勘支出文旁,批勘文旁于次日封送左藏库。库官收到文旁按封记登记“请给历”,以待备查。当领用人员持“正勾省帖”到库中提取财物时,库官根据帖中的签批内容与“请给历”相核对,核实无误,便在“省帖”及“历”中批注领受日期,并拆开原封文旁,对照如数支给。“所支文旁、正勾省帖粘连合帖,入当月或次月帐内破除。”如果发生省帖到,而文旁未到的情形,不能粘连合帖,向上报月帐时,还要加以磨勘和追索。(注4)从以上记录可以看出,“文旁”是经过签批的支付命令,“正勾省帖”是经过签批的领物凭证,二者粘连合帖,方能支付。虽然这里面的记录中,没有说明是否

6、盖过印鉴,但是粘连合帖,已经完全说明了宋代的纸契勘合制度较之以前的竹木契勘合,前进了一大步。到了明朝,财物出纳的勘合制度继续向前发展,分别经历了“印信勘合”、“印信手本”和“印信、编号与底簿三位一体”的勘合制度。“印信勘合”制度规定:凡财物出纳以加盖有颁定的半印勘合图样为准,半印勘合图样由中央政府立定,行文遍下诸司收掌。凡接受六部与都察院下达公事,由诸司先以半印与文中印鉴作比对勘合,凡原墨印鉴符合者,便如令执行;凡不相符合者,可拒不执行。“印信手本”之法规定:“印信手本”,一式二扇,一扇由上级部门收掌,另一扇则由财物出纳部门收掌。凡财物出纳命令下达,出纳部门先按“印信手本”勘合比照。此法比半印

7、勘合前进了一步。“三位一体” 勘合制度规定:户部预先按照财物类别和具体情况统一编制,规定半印勘合字号,并将半印勘合字号,以及有关勘合的各项规定书写明白,下达各司。另置底簿二扇,一扇由户部收藏,另一扇连同勘合发下各司。财务出纳,除了要进行比对勘合外,还要在底簿中进行登记,年终要进行“三位一体”的对照考核。这种复核勘合又趋严密。为配合印鉴勘合制度,明朝还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大明律规定:“凡伪造诸衙门印信及历日符验.茶盐引者,斩。”“凡描写印信行使诈骗财物犯”,作永远充军处理。这些严酷的法令对印信使用的安全、可靠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以上这些印鉴勘合,都是官厅的,或以官厅为主的。到了清朝,钱庄、票号以

8、及典当业等我国旧式金融机构的发展,更加促进了印鉴勘合制度的发展,而且广泛运用到了民间。钱庄、票号和典当业的经营都与金融相关,它们出具的票据都有极其严谨的印鉴,为了防伪,它们的老板肯定是想尽了天方设尽了地法,而员工们在拿到票据需要支付时,肯定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比对勘合,应该每个印鉴中还有比较特殊的,隐秘的,别人不宜察觉和发现的印记在里面,只为某些特殊关键人物所知晓。但不管是钱庄出具的“银票”,还是票号出具的“划条”,这些都是旧式金融机构单方面出具的票据,还没有现代金融中作为存取方的另一方企业或个人的凭据出现,还没有对存取方身份验证,进行印鉴勘合这一关。直到近现代,代表现代金融机构的银行出现之后,

9、印鉴勘合制度又才进一步发展。而现在的银行预留印鉴制度,汇票背书、核押等等,大家都已经比较熟悉,在此就不详加叙述了。注1:郭道扬中国会计史稿上册166页,1982年版。注2:郭道扬中国会计史稿上册168页,1982年版。注3:郭道扬中国会计史稿上册270页,1982年版。注4:郭道扬中国会计史稿上册409页,1982年版。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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