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资料管理细则.docx(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技术资料管理细则 1、依据施工进度,资料员准时收集整理两套齐全完整的技术资料。商务签证由技术员负责、施工员协作,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由技术员或施工员。日常巡检或月检发觉资料不全或记录不准时的,罚责任人200元/次。 2、工程竣工时,技术资料必需同时整理完整,并于公司初验前3个工作日报施工技术科审查,施技科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反应,连同资料一起交还工程部,限期补办完整,逾期罚责任人200元。 3、由甲方供应或外包分局部项工程的资料,工程部在施工中须随时搜集,并要加强协调与治理,工程完成时,有关资料必需收集齐全,必要时,应实行有效措施加以掌握,否则,工程部担当一切费用。
2、影响工程验收的,罚款1000.-3000.元。 4、竣工资料送往质监站前必需经公司施技科批准并填写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呈批表。 5、工程因故停工(包括工程完工未经质量监视站初验)超过一个月的,资料员必需自停工之日始35日内将现有资料整理完整报公司施技科存放,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现场核查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工程复工时再将资料取回,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工程竣工后,自质量监视站初验始20日内将原始施工技术资料及图纸一套报公司施技科,由施技科资料核查人与资料员现场核查,不完整的限期完成。资料完整的现场进展签证,签证单一式三份,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
3、各持一份,资料内放置一份,施技科资料核查人3个工作日内将其送往公司档案室存档。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资料员罚款50100元,对分公司(工程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不按时对其存档,对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罚款100元。 7、工程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如非因施工单位缘由,工程不能正常验收的,自实际竣工)之日起7日内将该工程的建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报公司施技科一份,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分公司(工程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公司施技科资料核查人接到建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现场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交接人双方各持1份,施技科资料核查人2个工作日内将该报告送往公司档案室存档,不按时存档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工程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7日内将该工程的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报公司施技科一份,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分公司(工程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对资料员罚款50元。 9、在公司月底检查或上级质量检查中,质量掌握资料必需齐全完整,检查得分率须到达92%以上,凡得分率达不到92%的,限期补全,否则罚责任人50元。 10、安全科负责安全资料的检查指导及收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