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专卖店设计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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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源专卖店系统致/To许昌恒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自/From北京主题心智企业形象顾问有限公司呈/Attn朱总电话/Tel01058640981 58640982传真/Fax日期/Date2011 / 04/ 20许昌恒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专卖店(SI)系统设计细则专卖店形象(SI)识别系统Space Identity System l 专卖店形象是企业品牌传递给客户最直接的表现。优秀的专卖店形象是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品牌管理和品牌内涵的真实体现。l 专卖店位置选择、形象表现水准,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关注和购买心理。l 设计中品牌定位、设计品位、以及延伸出来的流行特征都直接影响到品牌形象

2、,成功的空间设计应该做到能营造出品牌定位、设计品位和品牌背后演绎给消费者的生活概念和文化理念l 在空间设计中功能性的作用直接对空间的服务带来影响,合理的空间布局和结构设计将会对销售活动起到提升和促进作用。l 更加人性化的作用;对内部员工能够增强凝聚力和自豪感,形成团队精神,并能够广纳贤才。l 成功的店面形象对竞争者将形成有效的视觉堡垒,防止竞争者模仿、抄袭。目 录:一、项目工作蓝图 二、项目工作细则 三、合同样本 一、项目工作蓝图工作阶段l 定位报告阶段一专卖店设计定位阶段三专卖店设计实施阶段二专卖店规划设计l 专卖店装修标准使用系统l 专卖店陈列使用标准系统l 品牌VI专卖店应用系统l 空间

3、布局规划设计l 专卖店形象设计l 展具、功能家具设计l 照明设计l 配饰设计l 品牌VI专卖店应用设计l 终端应用系统设计l 专卖店导示系统设计周期(2周)l 专卖店实施指导手册l 执行规范文件制作l 选址标准指导l 不同面积专卖店的规划标准l 实施指导周期(2周)工作内容l 解读品牌定位l 专卖店空间分析l 专卖店功能定位l 专卖店风格定位l 专卖店体验定位周期(2个工作日)交付成果l 平面布局文件l 3D图效果二、项目工作细则阶段一:专卖店设计定位 解读品牌定位 专卖店空间分析 专卖店功能定位 专卖店风格定位 专卖店体验定位阶段二:专卖店规划设计1. 空间布局规划设计 产品展示空间 顾客体

4、验空间 办公空间 接待休息空间 空间动线布置 储物空间 2. 专卖店展示形象设计 专卖店色彩规划设计 专卖店造型设计 专卖店外立面门头设计 专卖店橱窗展示设计 专卖店材料应用分析 3. 功能家具、展柜展具设计 接待台(前台) 商品陈列台架(配销)o 新上市商品陈列台(配销)o 商品促销台o 赠品陈列台o 办公家具o 销售工具4. 配饰设计o 艺术品选择o 背景音乐建议o 花树盆栽o 休息接待o 踏垫 5. 照明设计 环境照明 展品照明 局部气氛照明o 监视系统配置规划 电路、电量规划6. 品牌VI专卖店应用设计 门头招牌规范设计 专用名片o 专用信纸o 专用信封o 专用传真纸o 专用纸杯 胸牌

5、 工号牌o 男女员工制服(两季) 贵宾卡7. 终端应用系统设计o 店外广告牌造型设计 o 店内横式广告牌造型设计o 店内立式广告牌造型设计o 店内立地广告牌造型设计o 品牌、产品平面形象展示设计(不多于5幅) 商品分类牌 商品促销牌 商品功能说明牌 商品价目牌 POP(不多于5幅) 8. 专卖店导示系统设计o 室内导示系统设计 o 室外导示系统设计 阶段三:专卖店设计实施 1. 执行规范文件制作 施工图纸制作o 空间原始图 平面空间布置图 产品摆放布置图 天花板平面图 地板平面图 各区域立体图 展具制作详图 展柜制作详图 电料线路配置图o 材料品牌标准建议 材料施工工艺制定2. 选址标准指导o

6、 地域分析o 人口分析o 客流分析o 消费力分析o 选址标准要求3. 不同面积专卖店的规划标准 50平米以下店面规划标准(独立店及店中店)o 50-80平米店面规划标准(独立店及店中店)o 80-150平米以下店面规划标准(独立店及店中店)o 150平米以上店面规划标准(独立店及店中店)4. 实施指导 施工技术支持o 专卖店实施指导手册四、合同样本设 计 合 同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北京主题心智企业形象顾问有限公司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设计之事宜,订立本合同。1. 本合同所称的设计,是指:乙

7、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结合甲方的运营思想和方针、企业使命和价值观念、相关企业文化特征等,设计出能够向社会公众传播推广的以甲方企业标志为核心的店面视觉形象识别(SI)系统。2. 设计内容(细目详见附件部分): 3. 设计的提交和验收:3.1 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 ,供甲方审议。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修改意见。3.2 自收到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 修改。甲方应在收到正式方案后 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修改意见。3.3 自收到甲方对 设计方案的书面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 设计方案,供甲方评审选择。甲方应于 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修改意见。3.4 自收

8、到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 方案。甲方应于 日内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或再次提出修改方案。3.5 全部设计方案经由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全部正式设计方案内容的电子光盘一张及彩色喷墨打印稿一套。4.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4.1 设计费用:总计人民币 (¥)4.2 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设计费用的60%,即人民币 元整(¥),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 设计任务内容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 元整(¥);乙方完成完成该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任务内容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设计费余款,即设计费用的10%,计人民币

9、元整(¥)。4.3 上述设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 户 名:北京主题心智企业形象顾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账 号: 11010133381002226724.4 其它费用5. 甲方义务:5.1 介绍甲方运营思想和方针、企业使命和价值观念、相关企业文化,并提供相关资料。5.2 对设计草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原则上,乙方根据甲方修改意见修改后,经甲方确认后的方案,不再进行调整。5.3 在乙方设计工作进程中,甲方应为其提供有利于设计和工作开展的条件。对于甲方不能及时确定和反馈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文字,以示设计周期向后顺延。5.4 按时支付设计费。6. 乙方义务:6.1 应在甲方规定的

10、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设计;6.2 按照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及时修改设计方案,使设计方案最终达到甲方满意。6.3 在甲方实际应用的过程中, 及时给与专业的指导和技术支持。6.4 保证所提供的设计草案、正式设计方案(甲方提供的文字材料、照片、图片除外)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6.5 乙方为甲方设计完成的LOGO,如不能顺利通过商标注册,乙方应无偿予以修改或重新设计,直至通过为止。7. 知识产权:正式设计方案所有权、专利申请权、商标申请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保留设计署名权。8. 商业秘密:8.1 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英文命名内容、基础部分设计草

11、案、基础部分设计效果图、应用部分设计草案、应用部分设计效果图、公司运营资料、技术手册、客户名单、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相关的函电。8.2 任何一方因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可以持有、使用、保管记载对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但该商业秘密仍然归原所有人所有。8.3 除了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之外,非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使用、披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对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对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8.4 根据法律、法规或生效的仲裁裁决、诉讼判决等法律文件的要求,需要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

12、、披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的,不适用第8.3条的规定。9. 广告宣传:9.1 甲方在新闻简报、信函、通讯、资料、促销材料或陈列品等形式的广告和宣传中,可以表明该设计(限于经甲方确认采用的正式设计方案)属于自己所有,并行使著作权和根据国家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但不得侵害乙方的设计署名权。9.2 乙方在新闻简报、信函、通讯、资料、促销材料或陈列品等形式的广告和宣传中,可以客观陈述该设计(限于经甲方确认采用的正式设计方案)是自己的作品。9.3 对于设计草案及相关效果图,以及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任何一方不得在新闻简报、信函、通讯、资料、促销材料或陈列品等形式的广告和宣传中使用。10.

13、 违约责任:10.1 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0.2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设计方案,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0.3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7、8、9条的规定,应向对方支付设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11.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2.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涉及本协议其他条款若其中一方不能履约时, 则双方确定该项诉讼司法管辖权由北京地区的司法机构受理并裁定。13. 合同的终止13.1. 该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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