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同星石化有限公司景洪曼弄枫加油站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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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稿)项 目 名 称:西双版纳同星石化有限公司景洪曼弄枫加油站建设单位 (盖章): 西双版纳同星石化有限公司编制 日 期 : 二零 二 一年 十 二 月中 华人民共和 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0六、结论78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区总平面布局示意图;附图 3 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 4 项目区周边关系图;附图 5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6 项目储油罐设计图。附件附件 1委托书;

2、附件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 3项目商务批复文件;附件 4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安防批复;附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 6项目土地证;附件 7审批服务告知表;附件 8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附件 9 项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附件 10 专家意见;附件 11 专家意见修改对照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同星石化有限公司景洪曼弄枫加油站项目代码2020-532801-52-03-00832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学子路与 5 号路交叉口北面地理坐标(东经 100 度 46 分 57.080 秒, 北纬 21 度

3、 58 分 16.90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19 加油、加气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商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西商复202018 号总投资(万元)7350环保投资(万元)309.5环保投资占比(%)4.21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38.0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环境空气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故无需设置环境空气专

4、项评价。(2)地表水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全部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故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1(3)环境风险本项目油罐区建设有1个50m92#汽油罐, 1个30m95#汽油罐, 1个30m98#汽油罐, 以0.9的充装系数计取,汽油密度为0.75,则 汽油最大贮存量为74.25t,小于汽油贮存区临界量2500t;项目建设 有1个50m0#柴油罐, 以0.9的充装系数计取, 柴油密度0.85,则柴 油最大贮存量为38.25t,小于柴油贮存区临界量2500t 。则Q= (74.25+38.25)/2500=0.0451 。由于项目柴油及汽油储存量不涉 及“有毒有害和

5、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超过临界量 ”,故不设环境风险专项评价。(4)生态环境本项目为机动车燃油零售项目, 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 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故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5)海洋环境本项目为机动车燃油零售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故不设海洋环境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 期学子路与 5 号路交叉口北面,项目建设已取得景

6、洪市国土资源 勘查规划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云 2020 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39187 号)(详见附件),获得项目用地许可。本项目不在云南2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 32 号)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选址符合选址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1)水资源利用上线。2020 年, 全州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7.37 亿立方米以内; 2030 年, 全州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7.74 亿立方米以内。建设项目生活用水接当地自来水管网,区域附近水系发达、 水量充足,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年用电量较小,不会 达到供电量使用上线;生产用电、用水有

7、保障;项目用地符合建设项目性质,土地利用不会突破区域土地资源上线。(2)土地资源利用上线。2020 年,全州耕地保有量稳定在 9.8645 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7.8916 万公顷,建设用地规模3.4339 万公顷。项目占地面积为 6038.02m2 ,总建筑面积约 4114.98m2 ,绿地 面积约 1250m2 。项目用地属零售商业用地,不会突破区域土地资源上线。(3)能源利用上线。2020 年,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216 万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51%。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不会达到供电量使用上线;项目为加油、加气站,原材料的使用不会超过资源利用

8、上线。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资源、水源资源,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相对较少,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3.环境质量底线(1)水环境质量底线。到 2025 年,西双版纳州纳入国家和 省级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继续保持 100%,新增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 100%。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水质优良率 100%。到 2035 年,全州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水生态系统功能保持良好状态,纳入国家、省控制的地表3水优良水体断面优良率继续保持 100%,新增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 100%。根据2020 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流沙 河水

9、质优良,其中勐海水文站断面(项目区上游)水质为类,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要求, 与 2019 年相比, 水质保持在 III 类;民族风情园大桥断面(项目区下 游)水质为 II 类, 与 2019 年相比, 水质由 III 类变为 II 类。因此, 本项目涉及的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满足云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III 类水质要求。(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 2025 年,西双版纳州环境空气 质量稳中向好, 景洪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细颗粒物(PM2.5)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到 2035 年, 环境空气质 量全面提升,各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

10、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 )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本项目位于景洪市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学子路与 5 号路 交叉口北面,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2020 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 年,景洪市全年有效监测天数 359 天, 其中 221 天空气质量为优; 有 109 天空气质量为良; 有 18 天空气 质量为轻度污染; 有 5 天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有 6 天空气质量 为重度污染; 全年污染天数 29 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 330 天,优良率为 91

11、.9%。(3)土壤环境风险风控底线。到 2025 年, 西双版纳州土壤 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 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到 2035 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根据 2019 年 10 月 25 日,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4“西双版纳同星石化有限公司景洪曼弄枫加油站土壤环境质量现 状检测报告”。项目占地范围内的监测点指标含量均能满足土壤 环 境 质 量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试 行 ) (GB36600-2018)表 1 所列 45 项基本因子

12、和 1 项特征因子(石油烃)的含量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满足质量标准。采取报告中提出 的相关治理措施后,项目各类污染物能够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可得到较好控制。本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 号)管控要求。本项目 不属于景洪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景洪市工业集 中区重点管控单位”、“景洪市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单元”、 “景洪市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单元”、“景洪市矿产资源重点 管控单元”、“景洪

13、市城区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景洪市勐龙 镇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乡城镇生 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景洪市大渡岗乡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 单元”,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一 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和“饮用水水资源地优先保护单元”,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为机动车燃油零售项目,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项 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和淘汰类行业,本项目已取得西双版 纳傣族自治州商务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文件(西商复202018 号),项目建设不属于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情形。综上所述,本

14、项目的建设符合西双版纳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5本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油零售,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本项目不位于鼓励类、 限 制类、淘汰类条款之列,为允许类项目。 项目建设已取得西双版 纳傣族自治州商务局关于核准新建西双版纳同星石化有限公司景洪曼弄枫加油站的批复,西商复2020 18号。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三)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学子 路与5号路交叉口北面,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已取得景洪市自然 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 规划用途管制要求。 本项目属二级加油站,项目选址与设计规范对比情况见表 1- 1。表1-1 项目选址与标准对比情况序 号标准要求本项目设置情况符合 情况1站址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学子路与5号路交叉口北面,交通便利符合2加油站的站址选址, 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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