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税务.docx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45214214 上传时间:2024-03-08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9.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私募基金税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私募基金税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私募基金税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私募基金税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私募基金税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私募基金税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私募基金税务.docx(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私募基金税务目录第一节 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税务处理 2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的税务处理 5第三节 基金投资人的税务处理 6第四节 私募基金的税收优惠 9第五节 具体案例解析 14第一节 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税务处理一、合伙型私募基金(一)股息、红利收入1、增值税(1)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金融商品(股票、基金等),其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2)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159号文的规定,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

2、税”的原则,在基金层面无需缴纳所得税,仅在基金投资者层面缴纳所得税。是以每一个合伙人作为一个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业务就是买卖股票、债券,或者是买卖金融商品这样的一些业务,交税是按照营改增【2016】36号文的规定,它属于金融服务下面的金融商品转让服务的税目。金融商品买卖的计税方法是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之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一个正负差,按照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说相抵之后是正差,我们就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如果是负差,就转入下一纳税期间,与下

3、一纳税期间的金融商品的销售额相抵。但是,年末的负差,是不能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进行核算,但是选择之后36个月之内不能变更,并且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私募基金,财税【2017】56号文将其纳入资管机构类别,与券商资管、信托、基金专户适用相同税率规定。增值税率同样降至3%,但与公募基金的显著区别是,私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也要缴纳3%的增值税。该新规推迟至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三) 股权转让收人1、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份额),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2、 转让上市公司股权、限售股、资管计划、信

4、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二、公司型私募基金(一)股息、红利、利息等收入1、增值税(1)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金融商品(股票、基金等),其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2)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来缴纳企业所得税,采取“先税后分”的原则,在基金层面和基金投资者层面都需要缴纳所得税,存在双重税收的情况。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当公司

5、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二)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1、增值税买卖股票、债券属于金融商品转让,按6%征收增值税。从2018年1月1日起减按3%征收增值税。2、所得税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契约型私募基金1、增值税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条规定“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契约型私募基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主体,不缴纳增值税。2、所得税由于无法人实体,现有的信托、券商资管等契约型私募基金无需交税。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的税务处理基金管理人可能是公司制的、合伙制的,也有可能是个

6、人。管理人主要的业务收入包括管理费和投资分红。管理费按照一般惯例按照募集金额的2%来收取,还有一部分是超额分成收入,通常按照超额的20%进行提取。此外,可能还有一些咨询收入。一、增值税1、管理费、咨询收入(1)基金管理人为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2) 基金管理人为个人的,统一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来缴纳增值税。2、 收益分成对收益分成性质认定的不同,会导致不一样的税费,若为投资收益,则不需不缴纳增值税,只缴纳所得税。若为类似于服务、劳务的收益,除了缴纳所得税之外,还要缴纳增值税。可以把收益的形式写成从合同签订到会计处理都不要体现服务性

7、的概念,而是体现为投资收益的概念来处理。二、所得税(1)基金管理人为公司的,按所有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2)基金管理人是合伙企业的,按照“先分后税”原则,合伙人直接交税。(3)基金管理人为个人的,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规定,全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统一。基本上有两种缴税方式:一种是按照20%,股息红利,或者投资收益这样来交所得税。二是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就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5%到35%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节 基金投资人的税务处理基金投资人包括一些机构和个人。这里面涉及到的收入包括持有期间的收益和转让的收入,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一、机构投资人(一)股息、红利所得1

8、、增值税投资人收到公司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自然人与企业投资人均不应税。2、所得税企业股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二)股权转让所得1、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私募基金份额属于金融商品转让,按6%征收增值税。从2018年1月1日起减按3%征收。2、所得税企业转让公司的股权(基金份额),收益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三)申购赎回差价收入1、增值税按6%征收增值税。从2018年1月1日起减按3%征收。2、所得税根据财税【2002】128号文件,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

9、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基金分配收入1、增值税(1)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金融商品(股票、基金等),其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2)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1号文件,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个人投资人(一)股息、红利所得1、增值税投资人收到公司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自然人与企业投资人均不应税。2、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规定,全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统一。基本

10、上有两种缴税方式:一种是按照股息红利,或者投资收益这样来交所得税,税率为20%,由公司(基金)代扣代缴。二是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就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5%到35%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股权转让所得1、增值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7】56号文件,对于个人投资人,金融商品买卖免征增值税。2、所得税个人股东转让公司的股权(基金份额),收益按照“股权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三)申购赎回差价收入1、增值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对于个人投资人,金融商品买卖免征增值税。2、所得税根据财税【2002】128号,对个人投资者申购

11、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基金分配收入1、增值税基金分配为被投资人或产品获得增值后分配的净利,是必须盈利后才能分配的,不属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不交增值税。2、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节 私募基金的税收优惠项目优惠政策投资标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方式股权投资投资期限2年(24个月)税收减免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

12、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所称满2年是指2015年10月1日起,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同时,法人合伙人对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实缴出资也应满2年。如果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多个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可合并计算其可抵扣的投资额和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抵扣;当年抵扣后有结余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创投企业要求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是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一、有限合伙型创投企业二、公司型创投

13、企业项目优惠政策投资标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方式股权投资投资期限2年(24个月)税收减免按其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自投资届满2年之日起,抵扣该创投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向后结转。创投企业要求1、 经营范围符合暂行办法要求;2、 企业名称应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3、 完成备案并通过年检,投资运作符合暂行办法要求。投资标的要求1、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 员工人数500人,营业额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三、 各地区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地区文号税收政策北京京金融办20095号1、 合伙制股

14、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2、 市政府给予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有关人员的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重庆渝办发2012307号1、 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 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按规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浙江浙政办发200957号1、 本省设立的股权投资公司,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有困难的,经批准可给予减免;2、 对从省外、境外新引入成立的大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3、 对引进急需高级专业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费用,经批准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新疆新政办发2010187号1、 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西藏藏政发201451号1、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我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