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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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教育网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国专利申请量已达每年十几万件,相应地专利纠纷也大幅增加,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专利侵权责任问题。一、专利侵权行为分类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可分为两类:(一)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未经权利人许可;(2)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

2、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关于此类专利侵权行为实施细则第84条有明确的规定:第84条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二、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专利侵权责任

3、,我认为其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对象应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即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内。因为专利权是有地域性限制的权利,依据某国或某地区的法律获得的专利权,只能在该国或该地区受到保护,所以被侵权的专利必须是在中国享有专利权的专利。其次,专利是有有效期的,在我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10年,只有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才有独占权,如果过了有效期,则该发明创造就进入了共有领域,任何人都可实施,也就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了。另外,如果专利因为其他原因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被视为自使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二)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人未经专利

4、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但我国专利法第63条明确规定了五种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第6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

5、有关专利的。(5)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承担侵权责任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原则,但也有例外。例如专利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无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四)主观上,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行为不构成侵权。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了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任何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行为。因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应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另外,关于损害结果,在专利侵权中不要求必须有实际损失为前提。因为权利人遭受的损失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既包括直接的损失,又包括间接的损失。前者表现为受到的直接经济上损失和精神权利遭到损害,还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去出的直接费用。后者表现为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减少,即通常所说的可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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