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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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1、未经开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获得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或者未按照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的规定建立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立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局部无效。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局部无效。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局部的约定无效,但

2、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恳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对于房屋使用费的标准,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同时还可以综合考虑如下因素:(1)房屋是否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是否存在断水断电等影响当事人正常使用的情形;(2)当事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的用处使用了房屋,如合同虽然无效,但当事人已经按照约定用处在租赁房屋从事经营行为;(3)对于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过错程度。二、当事人对于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应当如何处理?根据_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详细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

3、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撤除。因撤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出租人是否同意利用,不能仅根据出租人的口头表示,还应当结合出租人的事实行为来判断。如出租人在事实上已经实际利用了装饰装修物,那么应视为出租人同意利用;又如装饰装修物为房屋使用人所必须物品,那么应适当考虑通过折价方式处理。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展装饰装修的,对于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物,可折价归

4、于出租人所有;对于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自行承当损失。三、出租人与承租人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如存在转租,是否应当通知次承租人或追加次承租人参加诉讼?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时,转租合同亦不能履行,为一并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次承租人应当参加诉讼,不仅需要承当腾退房屋的义务,在需要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价值进展评估时,还应当承当配合评估的责任。因此假如出租人并未起诉次承租人,那么人们法院需就房屋房屋返还问题释明出租人,告知其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为共同被告,以一并解决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也可以基于判决执行问题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直接依职权追加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恳求权第三人参

5、加诉讼。四、租赁合同无效,转租合同是否有效?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效力应当分别审查,即分别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同效力进展各自审查。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不必然无效。五、租赁合同无效,次承租人是否可以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诉讼中直接要求承租人或出租人赔偿赔偿装饰装修物损失或承当违约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假如被法院确认为无效或撤销,次承租人要求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或出租人赔偿装饰物损失或承当违约责任的,该主张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不能在同一案件一并主张,次承租人应当就其主张另行起诉。假如法院判决次承

6、租人腾退房屋的,应当询问次承租人是否就装饰装修物申请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次承租人为保护其权益也应当主动向法院提出以鉴定等方式对装饰装修物价值进展证据保全。六、法院依职权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合同无效的后果,包括腾退房屋、装饰装修损失等是否一并处理?当事人就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或解除发生争议,经审查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法院应当释明当事人变更诉讼恳求,尽量引导当事人就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并处理,经释明当事人坚持不变更的,应当判决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驳回当事人的全部诉讼恳求,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就房屋腾退、装饰装修损失等争议另行主张。七、房屋连环转租中某一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当事人要求

7、返还房屋的,如何处理?房屋经屡次转租,当事人就其中某一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经审查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该合同出租人要求返还房屋的,一般不需要追加其他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可以根据合同相对性判决承租人直接将房屋返还给该出租人。八、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信赖利益损失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被认定无效。简单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信赖合同有效及可以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要求对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订约时机损失等信赖利益损失的,可以根据诚信原那么,综合当事人过错程度、另行租赁房屋的差价及本钱、合同的剩余租期等因素酌情予以支持,按照目前的司法理论,判决的损失数额一般以不

8、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使用费为限。关于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该无效的情形主要考虑了出租方出租的房屋权属是否获得相关国家机关批准,也就是房屋本身存在的合法性问题。无效有三种情形:1、未获得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或者未按照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的规定建立的房屋;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立的临时建筑;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局部无效。但同时又做了除外的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也就是权属完好的,租赁合同有效。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应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

9、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承租人的义务按合同要求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出租人的权利是监视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展检查、维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

10、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展装修、装饰等添附物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撤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置。另外在合同中还要规定双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及争议的解决方法。未办理租赁登记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_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承租方租用房屋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而明确互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屋租赁登记指当么事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产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

11、门登记备案,但登记备案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之后才能进展,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才能进展登记备案,而不是先登记后签订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方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书面租赁合同;,因此,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对合同成立没有影响。律师认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领取房屋租赁证、是否办理登记无关。这种观点的理由是:1.法律并未规定租赁合同登记后才生效。2.当事人的民事

12、行为地方政府无权行政干预。3.不办理租赁登记、不领取房屋租赁证,可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不必一律认定合同无效。租房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以下是合同范本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租房合同无效如何处理的文章,希望大家可以喜欢!某房地产公司在2023年2月将某大厦其中一层出租给李某经营酒楼,租期为3年,并约定了租金、支付时间、违约金,但李某经营不善,酒楼亏损严重,便不想继续承租,但已经支付了一年租金且约定的违约金很高,直接要求解除合同会承当很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李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该大厦尚未获得开工验收合格证且双方租赁协议未经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哪些情形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根据

13、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详细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1、未获得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建立的房屋;2、未按照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的规定建立的房屋;3、未经批准建立的临时建筑;4、未按照批准内容建立的临时建筑;5、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局部无效。但同时又做了除外的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也就是权属完好的,租赁合同有效。这一案例保含了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双方的租赁协议有效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几种:(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14、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主张合同无效的一方需要举证证明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上述几种情形之一,而本案中李某所根据的就是第五种情形。根据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经历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历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同时,根据我国消防法的规定,对于必须经过消防验收的工程,假如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也是不得使用。也就是说,这份租赁协议,因为违背了建筑法的强迫性规定而无效,也有可能因为违背消防法的规定而无效。二、假如订立合同时没有获得验收合格证,但几个月后经过验收获得了合格证,这种情况下如何确

15、定合同效力?这在法律上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详细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违法建筑以及没有获得规划答应的建筑出租后合同效力问题的有关规定,出于维护市场稳定,促进交易,假如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出租方能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那么合同的效力会可以得到补正。三、租赁没有经过备案,能否成为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我国城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原建立部在1995年公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有明确规定,而且

16、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属于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迫性规定,不能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故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其有效性不受影响,从理论上来讲,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属于对抗要件,但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但假设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那么以约定为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合同无效。但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承受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变更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约定,此时,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仍为有效。四、假如合同最终归于无效,那么怎么处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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