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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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风险自查报告税务风险自查报告 根据_地税直查_年_年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_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_年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展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根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_年至_年_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二、自查工作的原那么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_年至_年_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展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忽略、不遗漏。2、把握契机,认真

2、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早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展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标准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根底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进步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程度。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_年年_年年税务工作根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那么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置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_年年_年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_年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_年

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详细情况如下: 1、_年_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那么按年分摊所 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详细调增事项明细如下:工程 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那么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那么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_年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那么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国税发_年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

4、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那么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2、_年_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置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详细调增事项明细如下:工程 金额 购置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 1购置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_年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 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国税发 _年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_年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 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_地税直函_年89号文中 “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附件:企业纳税情况自查表 _省 效劳 _年年7月18日 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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