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精编资料】-8-公司奖惩制度-员工关系管理(天选打工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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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关系管理:公司奖惩制度员工关系管理:公司奖惩制度(示例)说明:奖惩制度主要通过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达到加强经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有效激励员工的目的。注:企业在制度拟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我国1982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于2008年废止,一些过时的奖惩条例一定要进行及时的更新。因此,公司奖惩制度必须结合国家最新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执行。以下制度内容仅供参考,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即可。目 录第一章 总则31.1 原则:31.2 目的:31.3 适用范围:3第二章 奖励42.1 奖励范围包括:42.2 奖励项目设置:52.3 奖励

2、方式:52.4 奖励程序:5第三章 惩罚73.1惩罚方式73.2 惩罚细则73.3 处罚程序133.4 处罚申诉13第四章 附则14第一章 总则1.1 原则: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1.2 目的:通过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达到加强经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有效激励员工创造更佳业绩的目的。1.3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员,包括试用期员工、临时工等。1.4 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和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3、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第二章 奖励2.1 奖励范围包括: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2)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包括为国家、社会立功;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等);(3)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4)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5)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6)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7)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8)改进管理成效显著;(9)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11)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12)对突

4、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13)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14)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2.2 奖励项目设置:(1)年度特别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例如“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优秀团队奖”等等;(2)专业成就奖:创新奖、技术成就奖等(3)不定期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2.3 奖励方式: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1)奖金: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奖金发放,包括各类固定评选项目、考核项目的奖金以及即时奖金; (2)通报表扬

5、: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3)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6)出国考察。2.4 奖励程序:员工所获奖励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统一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第三章 惩罚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和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给予不同的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6、的,交由国家有关机关处罚。3.1惩罚方式惩罚方式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3.2 惩罚细则l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一般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可酌情处以经济处罚。(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作装,不戴工作牌者。(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3)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4)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5)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6)上班时间串岗聊

7、天者。(7)说脏话、粗话者。(8)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9)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10)参会人员迟到者。(11)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1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l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2)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3)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4)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

8、上者。(6)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7)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8)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9)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10)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11)私自移动或不按公司规定操作办公设备者。(12)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l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1)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2)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4)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5)搬弄是非、

9、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6)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7)工作时间酗酒者。(8)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9)培训无故旷课者。(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11)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l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2)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违

10、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4)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5)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6)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10)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11)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l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

11、律责任。(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3)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9)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10)携带公安管

12、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11)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12)使用公司网络传播淫秽、反动、反政府或对公司有攻击性的言论、邮件、文件、图片,造成恶劣影响。(13)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14)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15)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16)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17)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18)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19)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20)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

13、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21)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2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24)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5)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26)恶意攻击公司网络,造成网络瘫痪。(27)擅自进入他人信箱,窃取他人机密资料或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28)未经允许,擅自安装计算机系统服务器软件、网络监控软件或网络硬件设施,造成公司网络或者工作系统无法正常运作。(29)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

14、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3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1)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32)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3.3 处罚程序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备案主要适用于部分国有企业)。3.4 处罚申诉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或者职工委员会)意见,慎重决定。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第四章 附则4.1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如有不明之处,请向人力资源部咨询。4.2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4.3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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