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古镇消防专项规划(2018—203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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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雅县柳江镇消防专项规划 (20182035) 文 本2018 10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2第二章 镇域消防规划3第三章 火灾风险用地分类4第四章 城镇消防安全布局4第五章 城镇消防站布局规划5第六章 消防通道规划5第七章 消防给水规划6第八章 消防通信规划6第九章 消防供电规划7第十章 防灾避难疏散场所规划 8第十一章 消防重点保护地区消防规划 8第十二章 消防近期建设规划9第十三章 消防管理工作规划9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主要措施10第十五章 附则 101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建设发展和建立城镇消防安全体系,增强城镇预防和抗 御火灾的综合能力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柳江镇域范围内的消

2、防建设指导 性文件。第二条 规划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3)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4)城乡消防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6); (5)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46号;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实行)(公消2015301号); (7)城市消防站建筑标准(建标152-2017);(8)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GB50357-2005); (9)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 见;

3、(10)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11)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12)四川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13)四川省消防规划管理规定(2014);(14)四川省消防条例 (2011);(1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16)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8)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1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21)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A/T9982

4、012);2、相关规划及资料(1)四川省洪雅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2)洪雅县柳江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3)洪雅县柳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4) 洪雅县、柳江镇、消防队提供的相关资料;第三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18 年2035 年;近期: 20182025 年;远期:20262035 年。第四条 规划范围本次消防规划范围柳江镇域和柳江城镇两个层次。镇域范围包括整个柳江行政区划范围,160.34 平方公里。城镇范围包括 2035 年镇区建设用地及其周边一定区域的控制范围, 城镇 规划范围总用地约 4.33 平方公里。第五条 凡在规划范围内从事与城镇消防

5、有关的规划编制、管理和建设工作,应执行本规划。3第六条 本文本中黑体字内容均为规划强制性内容。针对强制性内容的管理 和调整应按照建设部文件建规2002218 号文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 规定及城乡消防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第二章 镇域消防规划第七条 加强镇域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管控, 必须按照相关标准配 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对镇域内学校、医院、市场、行政单位、水厂、电站、 变电站、电信支局、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等重点消防单位应按相关标准配 置消防设施。第八条 镇域内历史建筑、 文保单位, 按照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 国家规范进行消防保护。第九条 规划构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

6、防队消防点的消防体 系;规划保留柳江镇消防队和两个微型消防站,在赵河新建一微型消防站, 其余各村设置志愿消防队, 镇域内大于 100 户的村庄或聚居点, 应设置志 愿消防队,100 户以下的村庄或聚居点设消防点。第十条 硬化镇域所有通村公路, 宽度不宜小于 3 米,便于小型消防车通行。 第十一条 规划洪瓦路城镇西侧道路作为镇域危险品运输通道。第十二条 镇区消防给水由自来水厂和自然水体供给,镇域内大于 50 户的 聚居点或者村庄需设置消防水池。第十三条 对镇域内重点消防单位(给水、电信、供电、学校医院等公共设 施、文保单位) 等设立火警专线。第十四条 规划将现状和森 35kV 变电站升压为 11

7、0kV 变电站, 作为全镇的消防电源, 重要消防单位的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施双电源,按照消防供电要求设施相应供电设施,消防通信室应设置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第十五条 加大乡镇管理力度。对柳江城镇的加油站进行消防安全控制;对 柳江古镇核心区保护区内以及柳江中心小学附近的棚户区建筑进行重点 防护。对于棚户区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的建筑进行改造;结合新区建设, 充分满足疏散避难及消防通道等的要求。第十六条 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消防意 识,加大消防监督力度,防患于未然。第十七条 森林防火体系建设(1) 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根据洪雅县城消防规划(2016-2030),洪雅县森林消防指挥

8、中心,负 责全县的森林消防指挥工。应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和管理规范(国森办 2007 11 号)、四川省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 建设标准 (DB51/T 2260 -2016 )等国家和四川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的相关规定标准组建森林消防队伍, 县级建立森林消防大队, 乡镇级建立 森林消防大队;国有林场、森林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 林公园应建立专业或半消防队;森林经营单位的居民委员会、村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2) 森林防火措施对森林防火进行等级划分, 分区进行监;引入现代生物防火研究新技术, 在公路两旁、重点消防单位和居民聚集区周围种植耐

9、火树种, 大力营造混 交林,修建生物防火林带、消防通道或防火线。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森林防火专项规划,用于指导消具体工作。4第十八条 柳江镇与花溪镇、瓦屋山镇、 桃源乡、 高庙镇等接壤,其余乡镇 的消防警力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协助柳江镇灭火救灾。第三章 火灾风险用地分类第十九条 规划将柳江城镇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城镇重点消防地区、城镇 一般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灾疏散场地。城镇重点消防地区主要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 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宗教设 施用地、柳江古镇核心保护区、棚户区、文保单位等,规模为 35.08 公顷。防火隔离带及避

10、灾疏散场地,防火隔离带主要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巷道、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水域、耕地等,避灾疏散场地主要包括公园、广场、 学校等, 规模为 62.93 公顷。城镇一般消防地区,重点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灾疏散场地以外的 其他区域。主要包括规划居住用地、近年新建的居住小区用地,规模为 172.76 公顷。第四章 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第二十条 按照“四大”(即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 社会影响大)、“六方面”(即易燃建筑、高层建筑、公共场所;生产、储 存易燃易爆物品单位;重要厂矿、车站、电台、通讯等;粮、棉、百货、 仓库等;政府机关、金融、科研单位等;图书馆、档案馆等)的原则,主要有以

11、下重点单位:(1)行政办公机关:柳江镇政府、 派出所等;(2)公共设施:变电站、邮政支局、医院、急救抢险等城镇生命线设 施;(3)文物保护单位:曾家园 (国家级)、尹家宅(县级)、观音崖(县 级);(4)教育单位:柳江中学、柳江中心小学;(5)易燃易爆单位:加油站点;(6)城镇内主要公共场所:农贸市场、体院馆、 图书馆、批发市场、游客服务中心、圣母庙、光明寺等物流人流集中的场所;(7)古镇核心保护区:主要指古镇上街、下街和曾家园子区域,包括 三四级耐火建筑集中、街道狭窄的街区。(8)棚户区:位于柳江小学西侧,纯木结构建筑面积 2000 。第二十一条 规划按照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建筑设计防火

12、规范、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石 油库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对城区内的易燃易爆单位进行合理规划。规划保留现状加油站。城镇规划建成区内不得建设一级加油站、一级天然气加气站、一级液化 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得设置流动的加油站、加气站。第二十二条 危险品运输严禁穿越城镇中心区和各小区中心地段。危险品运输 须在规定路线运输。危险品运输车辆应符合有关的监督管理规定。规划柳江危险品运输通道城镇经西侧道路。5第二十三条 高压(A 级) 输气管的防火安全距离不应低于 100 米, 高压(B 级)输气管的防火安全距离不应低于 50 米。第二十四条 高

13、压电力走廊规划控制如下:35kV 电力线路走廊宽度控制为 20 米, 110kV 电力线路走廊宽度控制为 30 米。第二十五条 对行政办公机关、公共设施、主要公共场所重点单位规划要求加 强消防监督检查,按要求配备内部消火设施,同时明确兼职消防人员。对 古镇核心保护区、农贸市场、汽车站、医院、游客服务中心等大型人员密 集的公共场所, 规划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重点要加强人员疏散通道及疏 散标志的维护管理,保证万一情况下人员的及时疏散。第二十六条 镇域内变电站消防安全应按照变电站建设要求和相关国家规范 执行。第五章 城镇消防站布局规划第二十七条 将现状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提升为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保

14、留现状两处微型消防站。第二十八条 本次规划新建消防站建设标准和配备标准等, 严格按照乡镇消 防队建设标准(GA/T9982012) 中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要求进行建设。第二十九条 本次规划设置微型消防站, 严格按照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 (试行) 中关于微型消防站装备配置标准建设。第六章 消防通道规划第三十条 消防通道主要利用城市道路网系统。第三十一条 消防车通道分为消防主要通道、消防次要通道和简易消防通道。消防主要通道为洪高路, 道路红线宽度 20 米;消防次要通道为玉屏西街、明月南街、柳坝街等城市道路, 道路红线宽 度 4-19 米;简易消防通道主要指棚户区步行道、柳江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的现状巷 道、打通巷道, 宽度至少大于 1 米, 保持通道畅通, 便于手抬机动泵或者小 型消防摩托车进入。第三十二条 消防车通道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 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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