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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院200920号关于印发中山大学2009年接收国内博士生访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中山大学2009年接收国内博士生访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已制定。现将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中山大学2009年接收国内博士生访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中山大学接收校外博士生来校访学研究,是受教育部200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的项目,该项目已正式启动实施,为做好有关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中山大学以外的国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均可申请,我校优先接收西部高校的申请者。申请条件:1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优良的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已经完成博士阶段的
2、课程学习,成绩优秀;3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4访学计划切实可行,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身心健康(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二、接收学科、实验室、导师名单及研究课题名称(详见附件1)。三、访学内容、时间与接收人数1、博士生访学的主要内容是进入我校相关学科(实验室)作课题研究,实行所在培养单位与我校联合培养,其研究课题一般应与本人的博士学位论文相关。访学博士生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科研项目的研究,也可以自带课题,利用我校实验条件进行研究。访学博士生如有需要,也可以修读访学院系的部分课程。2、访学时间一般为6个月或者12个月,入学时间一般在每年的9月份或3月份。3、2009年我校接收人数为20人。四、资助金额我校对访学博士生每人每月补贴生活费800元,按月发放,并按4000元/半年的标准给接收导师发放科研业务管理费;访学期间我校提供住宿,住宿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五、申请程序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管理办法,登陆中山大学网页(网址为: http:/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国内博士生访学 实施办法 通知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2009年5月5日印发 责任校对:戚兴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