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规章制度.doc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44954773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1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交规章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公交规章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公交规章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公交规章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公交规章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交规章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交规章制度.doc(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新乡市万里公交驾校管理制度诚信承诺制度 为全面提高学校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弘扬学校文化,善待学员,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制度。 1、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3、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操作,防止人员伤害。 4、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 5、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不弄虚作假。 6、允许学员选择或调换教练员。 7、允许学员选择培训时间。 8、保证教练车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9、廉洁施教,严禁收取

2、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的宴请。 10、保证通勤班车出车率,安全正点接送学员。 11、推行“三优”服务理念: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教学、优质的管理。 12、四项承诺:违规收费可举报,学时不够可拒考,学不满意可换车,考不及格可续学。 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1)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坚持领导查课制度,学校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授课情况,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至少要查课两次,教研室领导至少每周查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查课后要认真填写

3、查课记录。 (3)教员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调整内容在一个教学单元内的由教务处领导批准,调整内容在两个教学单元以上的由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4)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教员按照教学大纲编写教案,其中学校新聘教员必须进行试讲备课,合格后上岗执教。(5)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2、实施计划管理(1)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上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2)驾驶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类,一是正常班的单车教学实施计划,二是预约班的单人教学实施计划。(3)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4、。各场站负责人也应加强对所属教员的督促检查。 3、执行教学日志管理 (1)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每日培训内容、学习项目和学时的凭证。(2)教学日志记载学员培训的日期、内容、项目、学时及培训评语,每日培训后由教练员和学员共同填写教学日志,并签字。(3)学校的领导及各场站负责人经常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教学日志填写情况。 (4)训练结束后将教学日志存入学员档案。 4、执行驾驶培训记录管理(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单科学时和总学时的凭证。(2)认真填写培训记录。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印章。 (3)教务部门持驾驶培训

5、记录到运管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车管所约考。(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各一份留存归档。(5)学校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5、实行教学质量评估(1)学校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考核。(2)教学质量评估由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组织,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评估小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其成员应具有教务处、教研室的人员。 (3)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 (4)评估结束后由评估小组写出评估报告。(5)学校根据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

6、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教练员聘用:学校聘用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中有关教练员的要求,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按程序进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前三个月为试用期。2、教练员的培训:制定教练员培训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但每年至少进行一周的脱岗培训,不定期培训随时进行。教练员培训由管理教学的副校长负责,教研室组织实施。3、教练员考核:学校建立教练员考核制度,对教练员教学能力、教学质量、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廉洁自律情况实行日常考

7、核和年终考核。教练员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教练员考核实行逐人考核,考核采取三种形式,向学员发放教练员年终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4、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是指学校把教练员培训质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公布。教练员培训质量按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和报考驾驶证成绩平均计算。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半年公布一次,对连续两次排名在后五位的教练员离岗培训,累计在三次以上排名在后两位的应调离教练员队伍。学校人事部门建立教练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5、教练员的辞职、解聘、开除:(1)辞职:在聘用合同期内教练员因故向学校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40天告知学校。教练员

8、辞职应按聘用合同中有关规定承担责任。(2)解聘: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部门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3)开除:在聘用合同期内,学校对违反交通、公安管理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除名或被开除的教练员由学校做出书面决定,被开除的教练员,各学校三年内不再聘用,并抄告运管部门。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要服从机动车教练员的教育与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安排的教学计划,认真学习相关课程。2、在教练员的示范

9、指导下,学员必须按操作程序、规范、标准进行操作,对不听从指导、任意操作者,可暂停学习。3、爱护车辆及备品,不得故意损坏。出车前和收车后主动维护和清洁车辆。4、学习期间严禁饮酒、打闹、玩扑克、打麻将以及谩骂行人,不得随意向车外抛东西,不得具有挑逗行为。5、驾车时不准吸烟、戴色镜、赤足、穿拖鞋、高跟鞋和超短裙等进行操作,不得接听手机。6、不准扒车、跳车,必须在车辆停稳后,按要求依次下车,防止发生事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自发动和移动车辆。7、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不准向教练员赠送任何礼品。8、严格遵守教学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事要请假,累计旷课五天以上者要进行批

10、评或处分。9、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目志。10、学员应积极向学校反映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培训预约制度 为加强培训学时制管理,规范培训预约工作,体现“以人为本,学员至上”的理念,制定本制度。1、学校根据学员需要开展培训预约学时制。2、培训预约方式和时间: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培训预约,包括学员来校预约、电话预约、电子邮件预约、传真预约等。学员应提前三天进行预约。3、学员可以预约培训日期、培训学时、教练员、教练车和训练场地等。 4、预约登记:学员预约后,预约培训管理人员对电话预约的应复述学员登记内容,无误后即时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培训准备。 5、培训预约的撤消:学员预约

11、培训后,可在参加培训前24小时变更或撤销预约登记,预约培训管理人员接到学员变更和撤销预约培训后应做好相应工作。 6、违反预约责任的按培训协议相关规定办理。结业考试制度 结业考试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须程序和依据,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经,是考取驾驶证的前提,为规范结业考试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本制度。1、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结业考试。2、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结业考试分为三个科目,科目一为(第一阶段)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二为(第二阶段)场内驾驶(桩考),科目三为(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道路驾驶(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3、监考:科目一考试时由理论教员监考;科目二

12、、三考试时由教练人员或训练组长及教练员监考;分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监考。4、考试方式:科目一考试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科目二以车为单位由学校一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科目三以车为单位由学校两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5、补考:考试一次性未合格者,可参加补考;补考应在三日后由教练员提出,并做出补考计划,重新安排考试。 6、考试成绩评定:考试成绩评定按公安部7l号部令评分标准提高二个百分点。7、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写在学员申请表上。8、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教练员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8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经学校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同时抄

13、报运管机构。9、学校设二名结业考核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可以兼任。 10、结业考核人员每季度将考试情况反馈给教研室,教研室根据考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11、教务处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发放学员结业证。 责任倒查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便于划分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学校根据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驾驶员队伍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制度。1、责任倒查制度也叫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是指学员取得驾驶证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学校按照培训的相反顺序对学员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并划分责任。2、责任倒查方法和要求:学校发现或得知学员在取证后3年内发生

14、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后,应组织倒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责任倒查小组由校长直接领导,组成人员包括总教练员、训练队长、教研室主任和安全员;责任倒查实行回避制度,该学员的教员、考核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不参加倒查工作;责任倒查采用多种形式,可查阅学员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谈话、向事故学员及同车学员询问情况等。3、责任倒查程序和内容:检查报考驾驶证情况,包括到公安部门报考各种科目的日期及手续,是否凭驾驶培训记录报考驾驶证;检查结业考试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结业考试,参加几个科目考试,各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成绩、每个考试科目的考核人员和监考人员;检查培训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各科目的培训学时,培

15、训周期,教学日志和驾驶培训记录的填写;检查入学手续,包括体检表、学员登记表填写情况;责任倒查后要写出责任倒查情况报告,报告中要写明责任倒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学校有无责任、责任的程度、对责任人的处理及整改措施,并将责任报告分别送交通和公安管理部门。4、责任的划分:按当事人有无过失划分,可分为重大责任、一般责任、无责任;按当事人在过失中所起的作用划分,可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5、对责任人的处理:按照责任大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分。 学员投诉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员投诉管理,及时处理好投诉,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制定本制度。1、学员投诉内容:学员认为学校、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具体内容包括:学校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学校在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乱收费的;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