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强化“责令改正”措施的应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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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强化“责令改正”措施的应用浅论强化“责令改正”措施的应用浅论强化“责令改正”措施的应用 “责令改正”,是行政主体命令行政相对人改正违背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详细行为,它具有灵敏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责令改正措施在使用过程中也普通存在使用不标准、管理未完全到位的情形,其重要性没有获得重视,随意性强,影响到了责令改正措施的严肃性。现就强化“责令改正”措施的应用作粗浅讨论,通过厘清其法律属性、期限和应用情形,提出强化使用的方式方法以更好地效劳于工商工作。一、“责令改正”措施的法律属性“责令改正”是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违背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要

2、求立即或限期改正的详细的行政行为,有别于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行政命令抽象行政行为,因此“责令改正”措施是可诉可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可能“进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情形。“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处分法里规定的七大行政处分种类之一,也不属于行政强迫法中的五大行政强迫措施之一,但行政处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施行行政处分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属于“责令改正”措施的一种特定应用情形。二、“责令改正”措施的期限“责令改正”措施的期限分立即改正和限期改正两种。对于行政相对人当前进展的行为已经违背或不改正即将违背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要求立即改正;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背了程序性登记

3、或审批条件的,应当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改正。通常情形下,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对详细行政行为可以自知道该详细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因此详细到“责令改正”措施,对于限期改正的行为,期限表述上应以三个月为妥,期限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常见“责令改正”措施的适用情形“责令改正”措施应用广泛,详细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主要为工商登记事项、经营行为监管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三大类,使用中分为单独适用、作为行政处分前置程序和并行适用三大情形,详细如下:一单独适用情形单独适用责令改正措施的情形,指对违法行为

4、人施行的违法行为,在法律责任方面仅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和责令停顿违法行为”等规定,没有行政处分规定,这一情形适用对象通常为情节细微或政策扶持的主体。我国现行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中,仅有零星条款存在这样的规定,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获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这一规定相比拟公司法或个体工商户条例中虚假登记处分条款明显为轻,表达了国家对农民合作社主体大力扶持的总原那么,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二作为行政处分前置程序的情形这一情形即行为人施行了违法行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假如违法行为人仍拒

5、不履行改正义务,那么将启动行政处分程序。此类情形通常为对社会秩序危害性不大、不宜直接适用行政处分的行为实行高限度容忍而规定的,表达了引导、标准的国家意志,程序上表达为这类行为必须先行责令改正,未要求改正直接加以行政处分的属于程序违法。 这类情形常见于工商登记事项类监管法规中,如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消营业执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行为监管法规中也有表达

6、,如食品平安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七种情形,用词上表达在“拒不改正”上:“违背本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消答应证:一。”。理论中,少数食品流通经营户存在对登记食品进销台账、履行一票通制度等义务消极执行时,基层监管时可先行责令其改正。三与行政处分并行适用的情形这类情形大量见于工商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中,表述方式为责令改正与行政处分为前后句,适用过程中要注意并处和可单处两种情形,未规定并处的规定表达了自由裁量弹性,基层工作时可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依法裁量。如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

7、条、第二百零一条,对公司“两虚一逃”行为要求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以加处分款;而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对违背广揭发布规定的行为,规定了并处的条款,处分和责令改正缺一不可。四、如何强化“责令改正”措施应用?“责令改正”措施可以分为口头责令改正和书面责令改正两种形式,从留存监管痕迹、防范监管风险的角度而言,一般应适用书面责令改正形式,详细表现为现场检查时向管理对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强化“责令改正”措施的应用要做到以下三点:1、标准文书使用责令改正通知书有文号、当事人名称、违法情节、构成行为、责令根据、责令期限和措施以及救济渠道的描绘,还包括送达的相关事项,基层适用时可以通过标准文

8、号编制、罗列常见违法行为的法浅论强化“责令改正”措施的应用律根据和改正目的,方便现场填写。2、健全台账登记基层工作时要将已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及时归档,记录文号、当事人、违法情节和责令改正期限等事项,登记“责令改正”措施台账,建立“责令改正”措施数据库。3、强化后续监管基层应当对限期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在到期期限时间内进展回访,检验责令改正措施的效果,对于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五、强化“责令改正”措施应用的意义1、“责令改正”表达了“攻大奸、戒小过”的工作理念,通过对细微违法行为加以引导、纠正,消除违法倾向和苗头,真正扶持地方经济安康开展;2、强化“责令改正”措施是留存监管痕迹、防范监管风险的需要,是根底监管发现、处置、后续检验的重要一环,登记台账和文书是最有力的监管痕迹;3、强化“责令改正”措施的应用是标准行政处分程序的需要,对于现场检查时发现的必须先行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文书要发放到位,防止后续处分的被动;4、强化“责令改正”措施的应用是维护工商监管行为严肃性的必然要求,是提升行政相对人守法意识、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的良好载体。参考资料:1、浅谈责令改正的法律属性及适用高进宝 山西省大同市工商局南郊分局2023年06月21日 中国工商报2、责令改正的适用应视情况而定 林泗彬 福建省东山县环境监测站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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