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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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法律制度 案情思考 案情导入: A县财政机关在2005年度上半年财政检查中,发现甲乡政府私自印制了10万元的、期限为3年的该乡政府债券,使用范围仅限于该乡范围内的招待费支出。财政部门提出异议时,该乡政府领导振振有词地说:“我们乡政府财政资金入不敷出,招待费一直拖欠,若不解决,以后日常的接待业务无法进行,所以,经研究决定才发行乡政府债券,只限于本乡使用,而且只能用于支付饭店或宾馆的相关费用,等3年后有钱再兑现。” 分析:1.该乡政府能否发行政府债券? 2.什么是金融?我国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3.金融法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 一、金融与金融法 (一)金融 金融是货

2、币资金的融通,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各种形式信用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二)金融法 金融法是确认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并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关系和金融交易关系。 二、金融机构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个以中央银行调控为核心,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分离,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包括以下主要的金融机构: (一)中国人民银行 (二)政策性银行 (三)商业银行 (四)非银行金融机构 甲企业急需流动资金5万元,无法取得银行贷款,于是找乙企业借入5万元,期限为3年。甲、乙之间能否融资? 第一节 中国

3、人民银行法 案情导入: 中国人民银行甲市分行在2006年会计年度中,从事了以下几项业务:(1) 2006年5月向甲企业发放贷款45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2)2006年8月为乙厂提供债务担保15万元,担保期限为半年;(3)2006年11月发行面额为50元的人民币100万元,面额为10元的人民币50万元;(4)2006年12吸收社会公众储蓄存款100万元。 分析:1.上述中国人民银行甲市分行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不合法? 2.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职能及业务范围是什么? 一、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概述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

4、所有。 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是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的目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8.经理国库;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5、职责。 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一样,以存贷款为主要业务。这一说法正确吗?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 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不经营一般银行业务。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业务 1.执行货币政策 2.经理国库 3.代理经营政府债券业务 4.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账户开立业务 5.办理清算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哪些货币政策工具? A. 缴存存款准备金 B. 确定基准利率 C. 办理再贴现 D. 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政府债券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活动作了如下限制性的规定:(1)中国

6、人民银行不得为商业银行提供1年期以上的贷款;(2)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3)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4)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5)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四、人民币管理 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是我国 境内流通使用的惟一合法货币。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发行货币或变相发行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

7、通。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在上一年度从事了以下几项业务:(1)1月份直接认购国库券100万元;(2) 2月份向甲公司贷款20万元;(3)3月份向A市农业银行发放期限为2年的贷款300万元;(4)5月份向工商银行透支20万元;(5)8月份为乙国有企业购买设备40万元提供了债务担保;(6)9月发行面额为10万元的人民币100万元,面额为20元的人民币50万元;(7)12月份向中国银行再贴现人民币60万元。 试分析:中国人民银行A

8、市分行的上述行为是否合法? 第二节 商业银行法 案情导入: 某市甲商业银行今年2月1日,在营业窗口贴出告示:由于现金周转困难,根据市政府的规定,从即日起,客户每周只能提款一次,单位存款人每次只能支取3000元,个人存款人每次只能支取1000元;本行一旦资金周转正常,即恢复正常支取。同年3月1日,该银行所在地市政府又发出通知:凡本市公务员,应从即日起1个月内,每人自觉到本市甲商业银行一次性存入人民币5000元。 分析:1.该市市政府和商业银行的做法是否违法? 2.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有哪些? 3.商业银行法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

9、,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1.存款业务 2.贷款业务 3.票据贴现业务 4.结算业务 5.发行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业务 6.同业拆借业务 拆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 7.其他业务 第三节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案情导入: 甲公司从乙企业购进原材料50万元,乙企业提出如果以现金方式结算,可以优惠5%,即只收取47.5万元,若采取转账方式则全额付款。于是,甲公司董事长便要求财务人员想办法以现金方式支付。 分析:1.该笔交易能否以现金支付? 2.开户单位可以在哪些范围内使用现金? 3.结算方式有哪些? 一、现金管理条例 (一)现金管理对

10、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开户单位)收支和使用现金,必须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接收开户银行的监督。 (二)现金管理的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一个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账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款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 (三)现金的使用范围 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动报酬;

11、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下列各项开支,可以用现金支付的有哪些? A职工工资 B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2万元 C丙公司向商场支付办公用品费890元 D棉麻公司向棉农支付收购款3万元 (四)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

12、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五)现金收支管理 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需要直接支付的单位,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支出范围和限额。 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方可支付。 (六)现金管理纪律 开户单位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存

13、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甲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支农”勤工俭学活动,共收取勤工俭学收入30万元。学校财务室当即从收入中支付了学生超额完成任务的奖励及带队教师生活补助等款项8万元,又开支20万元给每个教室配置了一台电视机。然后,将剩余的2万元存入学校账户。试分析甲校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14、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二)支付结算的方式 我国现行支付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和国内信用证。其中前四种称为票据结算(详见本书第13章),本节主要介绍非票据结算。 1.汇兑 汇兑是规定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收款人是单位的,汇入银行应将汇给收款人的款项直接转入其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收款人是个人的,

15、凭个人身份证支取款项。支取现金的款项,必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现金”字样。 2.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使用托收承付的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划回款项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汇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3.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

16、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均可办理款项的结算。委托收款同城、异地均可办理,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4.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付款的书面凭证。我国信用证是一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的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5.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其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或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如“牡丹卡”、“长城卡”等。 (三)支付结算纪律 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严格遵守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支票和远期以及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不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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