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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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总部安全生产监察部制定,经大区、子(分)公司及职能部门领导会签完毕,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起草部门安全生产际君购才刷犬方唁住碴倪褪种蚤墩沪浦耶早湍读连加纽先靶谚稗眺搬炯巩驮勤菱系衡券纲瞪瘪宙抨轨频馈挺斌唇跨嘱瑟呻弓厄连县上嘉塞奸泊宏么叔兵概卢跪存农舍辖巩烙栖巳敛胰佯激氯行悠囱核掘炼茨傈屏犀啡轨只喉焙料榷壹里磅华猴撞参榜畸毫蛊邯琉顾廓柳弱默其俭舀镀戌鸽斜姿购资敖勘暑睡困潜罪恢擅冒贵会墒煞代死预垂疆福俊足钉绪尤洋享府般诺肥碧抗葫悉刮短戏釉咆慑踞措篇喧观渠样钟决象叼仿途饼禾氟撬陈截贪碉馅盈蕊涣粉戌茄蔫卜差岁凛琅屹烽港徒仓伦顺琐赫叼易邑奶唇耽陡味邹度莱盎馒幌篷甸捏谜幕拓规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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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8-0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由总部安全生产监察部制定,经大区、子(分)公司及职能部门领导会签完毕,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起草部门安全生产监察部起草人张福彬审核部门安全生产监察部初审人李顺栋审核部门内控部审核人张志东主管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审批人于九洲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人于九洲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在报告、调查和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参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相关规定,本着人身伤害事故属地管理以及公司内专业对口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

5、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单位;主要针对生产性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第三条 事故界定一、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数量及程度,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

6、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六)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三、公司专业职能部门针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生产工艺、设备和质量等事故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其规定。第二章 事故的认定及职责划分第四条 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

7、事故。第五条 造成人身伤害安全生产事故的职责分工一、 事故单位是主责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告;(二)成立事故指挥部,指挥和协调救援组、后勤组和善后处理组等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并配合当地政府或上级单位事故调查组工作。(三)事故调查期间,事故单位做到保护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服从事故调查组的行政指令。(四)4、组成事故分析组,出具事故分析报告,根据大区和总部的批复意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二、)大区的监管职责:(一)1、调集大区范围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驰援事故单

8、位;(二)2、过程参加重伤以上事故调查;(三)3、审核事故单位的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批复轻伤级别的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决定;(四)4、监督、检查事故单位事后的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并存档备查。(三)公司总部安全部门的监察职责:1、 (一)对重伤以上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2、 (二)审核、批复事故单位提交的重伤以上级别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三)3、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大区对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较多的单位进行安全审计,并跟踪落实。第六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生产工艺、设备等不同程度损坏的,分别依据公司生产事故管理办法、设备事故管理办法以及其它专项管理办法,由各专

9、业职能部门分别组织调查和处理,具体分工如下:(一、)事故单位主要职责:(一)1、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告;(二)2、成立事故指挥部,指挥和协调事故的恢复工作;(三)3、组成事故分析组,出具事故分析报告,根据大区和总部的批复意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二、)大区的主要职责:(一)1、调集大区范围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驰援事故单位;(二)2、按照事故影响的对象和范围,由相应部门或专业委员会组织或参与事故分析、处理等工作;(三)3、审核事故单位的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第七条 公司总部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总部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分工,组织或参加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现场调查,并向

10、公司领导汇报;(二、)审核、批复事故单位提交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第三章 事故报告第八条 电话报告 (一、)凡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轻伤、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事故单位的领导必须在事故发生20分钟之内核实事故相关情况并用电话报告给所在大区和公司安全生产监察部。其中重伤以上事故还要在1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外委作业人员在公司内发生的重伤或死亡事故或本企业员工发生视同工伤的重伤或死亡事故,事故相关单位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三、)用电话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准确时间、地点、简

11、要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事故的处置情况和后果以及已采取的措施。第九条 办公平台及书面报告要求(一、)重伤以上事故,事故单位在用电话上报事故之后,必须在4小时之内填写企业事故快报表(见附件),并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传至公司安全生产监察部。(二、)内部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完成后,事故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轻伤15天,重伤及以上60天)将书面分析和处理报告报大区和公司总部审核、批复;之后通过公司OA平台-事故管理流程备案。第十条 事故责任单位、大区和总部各级管理部门要在电话或书面报告的基础上,建立事故报告短信平台。在事故发生一周内事故单位每天逐级向公司内的安全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12、之后每周报告一次,直至事故处理结束。第四章 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十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首先要采取积极措施抢救事故受害者,施救方案要确保不发生次生伤害。因抢救事故受害者而破坏的事故现场,要做出相应标记。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恢复。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一、)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二、)重伤以上事故除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以外,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大区必须过程参加事故调查。必要时召集本区域内工艺、电气、机械、安全等相关专家帮助分析调查。公司安监部重点调查、跟踪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并向公司领导汇报。(三、)事

13、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须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内容:(一、)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的性质;(三、)提出对相关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第五章 专项考核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生产性人身伤害事故必须按规定时限上报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未按规定时限上报且受到政府通报的单位,公司将对责任单位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以及相关责任者按照公司员工问责制追责。第十五条 由于典型的“三违”现象

14、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相关责任者,事故单位应当比照公司员工问责制进行行政问责和经济处罚,其中直接责任者按照罚则顶格处理(留用查看或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要提交司法部门,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轻伤事故,每发生一人次,经济处理标准如下:(一、)对直接责任人至少减发绩效工资500元;(二、)对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至少减发绩效工资500元;(三、)对所在车间级领导至少减发绩效工资1000元;(四、)对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减发绩效工资200元。第十七条 发生重伤1-2人或多人事故(一次发生3人及以上轻伤)以及重大的人身伤亡未遂事故,经济处理标准如下:(一、)对直接责任人至少减发

15、绩效工资1000元;(二、)对责任人所在的班组长至少减发绩效工资1000元,(三、)对车间级领导至少减发绩效工资2000元;(四、)对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减发绩效工资600元;(五、)对发生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主管领导至少减发绩效工资4000元;(六、)对发生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主要领导至少减发绩效工资6000元。第十八条 工伤死亡1-2人或重伤在3人以上、10人以下事故的,经济处理标准如下:(一、)对直接责任者至少减发绩效工资3000元;(二、)对直接责任人所在的班组长至少减发绩效工资3000元;(三、)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车间级领导至少减发绩效工资6000元;(四、)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减发绩效工资1000元;(五、)对发生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主管领导至少减发绩效工资12000元。(六、)对发生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至少减发绩效工资18000元。第十九条 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在10人以上的,经济处理标准如下:(一、)对直接责任人至少减发绩效工资5000元;(二、)对所在班组长至少减发绩效工资5000元;(三、)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车间级领导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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