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校寄宿生补助评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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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学校寄宿生补助评审方案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文正(村委会主任)张法凤(董事长)副组长:李道安(校长) 二、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贫因家庭 2、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3、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4、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

2、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5、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6、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7、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 证明)。 8、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9、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住宿生(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三、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小学500元/人期;初中625元/人期。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

3、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 证明材料及证件的复印件。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交县资助中心(申请表后附学生书面申

4、请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6、资料收集存档。学校由分管后勤的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

5、、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 XX县区杨庄学校2017年10月 第二篇: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以勒镇新场坝学校 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 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了能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每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时、有效地兑现给贫困受助学生或家长,让有限的生活补助费起到应有的作用,我校根据XX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镇财教20071号)、镇财教2016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6、以及以勒镇中心学校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组长:学校负责人陈云副组长:学校业务员温泉成员:各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领导组职责。认真履行国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各项规章制度,确定补助对象,宣传补助政策,监督并参与发放补助经费的落实。分配依据和标准 中心学校根据2015-2016学年初教育统计报表中的寄宿学生数计算安排,我样分配名额(69人(每人1000元)加7人(每人500元,上学期已经领取500),共76人。补助标准1000元/生.年(每 学期500元/生),受助对象确定原

7、则 (一)原2016年春的受助对象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是在校生可以继续享受500元。如未上国网学籍和未在校(包括2016年春的毕业班)的必须调整到一年级,也可以调整到其他年级。 (二)一年级的受助对象只能分别享受一个学期500元。受助对象必须是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是在校生。下发的指标数决不能把一个1000元分成两个500元上报。 (三)享受标准为1000元的受助对象必须是现在的二至六年级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的在校生。 (四)受助对象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国网学籍的在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其中: 1、属于失去双亲学生无条件确定为受助对象或单亲家庭的学生无条件确定为受助对象。

8、 2、属于少数民族的贫困学生可优先考虑。 3、属于家长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学生本人残疾的优先考虑。 4、家离学校5公里以外的必须考虑。 5、属于纯女户结扎的子女可优先考虑。 6、父母双方或一方领财政工资的子女不能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补助费发放办法 我校将先通知受助学生家长,由受助学生亲自签字领取,领取当天学校请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刘波现场监督。 五、督查组职责 (1)督查各校是否有拖延、挪用、截留、贪污寄宿生生活补助等行为。(2)督查受助对象是否遵循此方案所规定的原则。(3)是否有特困学生,特别是孤儿、单亲者没有享受生活补助。(4)搜集群众意见。(5)负责寄宿生生活补助有关政策的解释,处理好相关

9、有争议问题。(6)受助对象确定后各校是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否有一星以上。(7)负责现场参与受助对象的确定,现场监督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我校将建立健全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监督管理机制。请中心学校分管领导监督,由学校统一直接兑现给学生,严禁有班主任代发,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或扩大范围、降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和平均发放补助资金。我校必将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准确评定受助对象,规范评定公示发放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资金真正发挥作用,让群众更好地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以勒镇新场坝学校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第三篇:寄宿生

10、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甘家厂小学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 组长:甘行锦副组长:刘仁春成员:文良平 曾凡华吴昌勇 第四篇:石匣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石匣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12年秋季) 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根据XX县区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1、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在校住宿的学生。 2、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主要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在评审时,优先考虑低于民政部门颁布的上年

11、家庭人均最低收入标准线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4元,学生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分春、秋季两季发放,小学生每季375元,初中生每季500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学校成立评议领导组,学校总务处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组长:赵立新(石匣学校校长) 副组长:巨秀明(石匣学校副校长、小学部部长) 程玉明(石匣学校党支部书记、成职幼教主任) 组员:秦俊如(石匣学校政教主任、初中部部长) 赵海平(石匣学校总务主任) 刘爱华(石匣学校总务

12、副主任) 2、学校要成立2个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第一组:石匣初中组 组长:秦俊如(石匣学校政教主任、初中部部长) 副组长:赵海平(石匣学校总务主任) 组员:眭云丽(石匣学校团支部书记) 王林芳(95班班主任)刘雁(96班主任) 王彦飞(97班班主任) 第二组:石匣小学组 组长:巨秀明(石匣学校副校长、小学部部长) 副组长:程玉明(石匣学校党支部书记、成职幼教主任) 组员:刘爱华(石匣学校总务副主任) 霍旭萍(石匣小学少先队辅导员) 李爱英(一年级班主任)赵庆红(三年级班主任) 周丽芳(二年级班主任)侯红霞(四年级班主任) 王志芳(五年级班主任)王美芳(六年级班主任) 三、评

13、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申请。学校组织各班级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XX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审批表表,审批表和要经所在村村委会和乡政府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 2、评审。各班评议加注意见后交各评审小组,各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审批表和申请书后,根据补助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3、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公示内容

14、要书面存档。 4、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评审小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处填写XX县区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花名表,将享受生活补助学生花名表和统计表(一式两份)上报县计财股。 6、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书、审批表、花名表、会议记录、生活补助直支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三年。 四、注意事项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学生身上。需注意以下几点: 1、优先考虑贫困寄宿生(不说学习优劣)。 2、由于学校条件限制,不鼓励本村学生在校住宿,暂不考虑石匣村学生享受生活补助。 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定期对贫困寄宿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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