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保护液销售合同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44864085 上传时间:2022-07-25 格式:DOCX 页数:54 大小:38.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玻璃保护液销售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玻璃保护液销售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玻璃保护液销售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玻璃保护液销售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玻璃保护液销售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玻璃保护液销售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玻璃保护液销售合同(5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玻璃保护液销售合同甲方:_乙方:_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经销区域1、甲方授权乙方为_玻璃保护液(_ml装)在_地区的_经销商;2、乙方必须首选_产品作为向客户宣传及推荐使用的产品,并不得销售其他厂家类似产品,不得销售假冒_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_经销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采取:书面警告、停止供货、取消经销权、终止经销协议等措施。以上措施没有先后顺序,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种或几种并用。跨区域货物的销售额不计乙方任务额,且销售额归所跨区域经销商所有。二、经销价格及任务1、_玻璃保护液

2、_ml装,人民币_元/瓶。如因成本等原因发生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执行。2、销售任务:在协议期内,乙方需销售甲方的产品共_瓶(赠品不计任务额)任务分解如下:月份1 2 3 4 56 7 8 9 10 11 12 合计任务三、经销期限1、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2、在协议期内,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或累计三个月未能完成总任务额的70%,则甲方有权另选经销商,乙方的_经销权自行解除。3、在协议期内乙方能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可享有优先续约权。四、付款方式款到发货(现金、支票或电汇)五、交货数量、规格及交货方式与期限1、交货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业务专用章并经签字的

3、有效书面定货单为准。2、交货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单所列货物的全款的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将乙方所订货物交运输部门办好托运手续(特制、订制及另有约定交货期的除外)。产品到乙方法定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到岸后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传真托运单给乙方。如乙方需要使用其它运输方式(如中铁快运、航空运输、特快专递等快运方式)甲方可代办,但费用由乙方承担。3、对批量较大的定货(超出分解任务计划部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生产并供货。4、乙方在甲方发出货物的六天内(以托运单日期为准)如未收到货物的,应立即向甲方联系追查。若在甲方发货之日起十天内,乙方没有向甲方提出货物未到异议,则视为乙方收齐甲方所发货物数

4、量、规格并验收合格完毕。六、质量标准与验收1、质量标准: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验收:乙方收货时须对货物进行验收。如乙方收货时发现货损、货差等问题,应及时与运输部门办理好有关确认手续,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告知甲方。七、售后服务1、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客户提出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经查实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先予客户退换。甲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2、若乙方滞销产品要求退换货的(特制、定制品甲方不接受退换),退换货量不得超过该批进货量的5%,且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5、产品应整件退换,经甲方同意予以更换等值产品,但乙方需承担来回运输费用及扣除10%退货金额作为甲方包装、人工费用。超出退换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乙方除需承担来回运费外,最少扣除15%退换值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3、乙方由于经销期满或双方中途终止协议,乙方退货,货值按进货价80%计算,并开具退货等值发票给甲方,无票的只能按进货价的60%计算,并由乙方承担退货费用(含运杂费)八、市场推广及广告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策划及市场推广。在甲方实施推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配合。2、合作期内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乙方要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品牌宣传活动

6、。3、乙方在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时须知会甲方,广告制作应接受甲方指导,乙方在制作或代为甲方制作用于甲方产品销售相关广告资料时,须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如乙方提出可行性的区域性宣传方案需甲方承担费用的,费用分担及实施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进货额按比例配备相关广告、宣传、促销用品。5、乙方应从协议签定之日起叁个月内,在所辖区域内建立_个以上的分销商(点),且每个分销商(点)必须具备符合甲方要求的展示区,且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督导分销商(点)维护其形象。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交货,延期一周以上,每延期一周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违约金,偿付总额不能超过6%。2、如乙方

7、违反本协议跨区域销售,一经查实,乙方向甲方偿付跨区域销售总额8%100%的违约金,以补偿受侵害区域的经销商。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十、双方约定1、甲方不允许甲方人员向乙方借款、借物,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予以拒绝,否则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2、其它约定_十一、纠纷的解决1、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协商不成,则由_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除仲裁书或判决书另有规定的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法人代表(签字):_法人代表(签字):_

8、委托代理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电话:_ 电话:_传真:_传真:_开户行:_开户行:_帐号:_帐号:_税号:_税号:_相关推荐销售合同:木门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甲 方: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地 址:法 定 代 表 人:代 表 人: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xx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xx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xx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

9、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二章 合同宗旨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第三章 保证条款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xx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

10、,可以从事xx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xx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

11、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xx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六章 乙方权利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xx木门 特许经营权.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第四条:乙

12、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第七章 乙方义务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xx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xx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

13、供全面满意服务.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xx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

14、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xx有关标识,停止与xx有关的经营活动.第八章 甲方权利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第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