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厂房与设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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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3.1 总体布置3.1.1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应根据下列原则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1)应在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低,无有害气体,自然环境好的区域;(2)应远离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严重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振动和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区时,则应位于其全年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311参考】大气洁净状况和要求参见表3-1表3-3。表3-1 在气中的含尘浓度场所计重浓度/(mg/m3)0.5m粉尘计数浓度/(个/m3)市中心市效田野0.10.350.050.30.010.1(15

2、35)107(820) 107(48)107表32室外大气品质分类分类计重浓度/(mg/m3)0.5m粉尘计数浓度/(个/m3)清洁地区普通地区污染地区0.150.52.03.51071.81081.8109表33某城市空气的含菌浓度场所人流、车辆、绿化状况浮游菌浓度/(个/m3)火车站商业区公园植物园人多、车多、绿化差人多、车多、无绿化人多、绿化好人少、树木茂密4.971044.401046.981031.051033.1.2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与市政交通主干道之间距离不宜于50m。3.1.2参考交通主干道的车流量,月妹小时800辆。3.1.3 厂区应按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等功能合理布局,不

3、得互相妨碍。3.1.4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整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方,并考虑产品工艺特点和防止生产时的交叉污染,合理布局,间距恰当。三废处理、锅炉房等有严重污染的区域,应置于厂区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兼有原料药和制剂生产的药厂,原料药生产区应置于制剂生产区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青霉素类生产厂房的设置,应考虑防止与其他的产品的交叉污染。315动物房的设施应符合原国家标准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等有关规定,并有专用的排污和空调设施,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316厂区主要道路,应贯彻人流与货流分流的原则。洁净厂房周围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好,发生少的材料,不应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

4、。317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应绿化。可铺植草坪或种植对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但不宜种花。尽量减少厂区内露土面积。3.1.7参考表3-4 一朵花开放时的花粉数花种一朵花开放时的花粉数/个花粉粒径/m花种一朵花开放时的花粉数/个花粉粒径/m欧洲黑松欧洲等披花148万59万406080100冬枪欧洲枫41万28万32 工艺布局321 药品生产有并工序和环境区域的空气洁净度等级,按我国规范(1998)有关规定确定(表3-5)。表中粗线框内操作室为无菌洁净室。进入无菌洁净室的人员、物料、设备、器具等应符合3.2.8、3.2.12、3.2.15、3.2.17、3.3.3、3.4.23、4.1

5、.1、4.2.5、4.2.6等条目中有关要求。表3-5 药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净化级别空气洁净度100级10 000级100 000级300 000级无菌药品最终灭菌药品 大容量注射剂(50ml)灌封(背景为10 000级)(1) 注射剂稀配、滤过(2) 小容量注射型的灌封(3) 直接接处药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终处理注射剂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稀配非最终灭菌药品(1) 灌装前不需除菌滤过的药液配制(2) 注射剂的灌封、分装和压塞(3) 直接接触药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终处理后的暴露环境(或背景为10 000级)灌装前需除菌滤过的药液配制(1) 压盖(2)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后一次精洗无

6、菌药品其他无菌药品供角膜创伤或手术用滴眼剂的配制和灌装非无菌药品 (1) 非最终灭菌口服液体药品的暴露工序(2) 深部组织创伤外用药品(3) 眼用药品的暴露工序(4) 除直肠用药外的腔道用药的暴露工序(5) 直接接触以上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1) 最终灭菌口服液药品的暴露工序(2) 口服固体药品的暴露工序(3) 表皮外用药品的暴露工序(4) 直肠用药的暴露工序(5) 直接接触以上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精制、干燥、包装的暴露环境(背景为10 000级)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干燥、包装的暴露环境生物制品灌装前不经除菌过滤的制品配制、合并、灌封、冻干、加塞、添加稳定

7、剂、佐剂、灭活剂等灌装前经除菌过滤的制品灌封配制、合并、精制、添加稳定剂、佐剂、灭活剂、除菌过滤、超滤等(1)原料血浆的合并(2)非低温提取(3)分装前巴氏消毒(4)压盖(5)最终容器清洗等口服制剂发酵、培养密闭系统(暴露部分需无菌操作)酶联免疫吸附试剂包装、配液、分装、干燥体外免疫试剂生产环境深部组织和大面积体表创伤用制品配制、灌装 100级10 000级100 000级无菌药品最终灭菌药品 大容量注射剂(50ml)灌封(背景为10 000级)(4) 注射剂稀配、滤过(5) 小容量注射型的灌封(6) 直接接处药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终处理注射剂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稀配非最终灭菌药品(4) 灌装

8、前不需除菌滤过的药液配制(5) 注射剂的灌封、分装和压塞(6) 直接接处药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终处理的暴露环境(或背景为10 000级)灌装前需除菌滤过的药液配制(3) 压盖(4)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后一次精洗无菌药品其他无菌药品供角膜创伤或手术用滴眼剂的配制和灌装非无菌药品 (6) 非最终灭菌口服液体药品的暴露工序(7) 深部组织创伤外用药品(8) 眼用药品的暴露工序(9) 除直肠用药外的肠道用药的暴露工序(10) 直接接处药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322 工艺布局应按生产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做到布置合理、紧凑,有利生产操作,并能保证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32

9、3 3.2.2参考工艺布局示例见第二篇各章附录。323工艺布局要防止人流、物流之间的混杂和交叉污染,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人员和物料进出生产区域的出入口应分别设置,极易造成污染的物料(如部分)原辅料、生产中废气物等)宜设置专用出入口,洁净厂房内的物料传递线尽量要短;(2)人员和物料进入洁净室(区),应有各自的净化用室和设施。人员净化用室按3.2.12设置,物料净化用室按3.2.14,3.2.15设置;(3)洁净室(区)内应只设置必要的工艺设备和设施。用于生产、贮存的区域不得用作非本区域内工作人员的通道;(4)输送人员和物料的电梯宜分开。电梯不宜设在洁净室(区)内,需要设置时,电梯前应设气闸

10、室或其他确保洁净区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措施。3.2.4 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为提高净化效果,节约能源,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房间按下列要求布置:(1)空气洁净度等级高的洁净室(区)宜布置在人员最少到达的地方,并宜靠进空调机房;(2)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室(区)宜按空气洁净度等级的高低由里及外布置;(3)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洁净室(区)宜相对集中;(4)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房间之间相互联系应有防止污染措施,如气闸室或传递窗(柜)等。3.2.5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应设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域,且尽可能靠近与其相联系的生产区域,以减少过程中的混杂与污染。存放区域内宜设置待

11、验区、合格品区,或采取能有效控制物料待检、合格状态的措施。不合格品必须设置专区存放。3.2.6 下列生产厂房的布置要求:(1)青霉素等高致敏性药品的生产必须设置独立厂房;(2)避孕药品、卡介苗、结核菌素的生产厂房,要与其他药品的生产厂房严格分开。3.2.6参考以上两种情况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必须是独立厂房。3.2.7下列生产区域的布置要求:(1)-内酰胺结构类药品,与其他药品生产区域要严格分开;(2)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必须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3)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必须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4)含不同核素的放射性药品,生产区必须严格分开。3.2.8 下列生产辅助用室的布置

12、要求:(1)取样室 宜设置在仓储区,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同初次使用该物料的洁净室(区)。(2)称量室 应放在洁净室(区)内,其空气洁净度等级同初次使用该物料的洁净室(区)。(3)备料室 宜靠近称量室,其空气洁净度等级同初次使用该物料的洁净室(区)。3.2.8参考1称量室和备料室的布置实例见图3-3。(4)设备及容器具清洗室 需要在洁净室(区)内清洗的设备及容器具,其清洗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与该区域相同。100级、10 000级洁净室(区)的设备及容器具宜在本区域外清洗,其清洗室的空气洁净度不应低于100000级,洗涤后应干燥。进入无菌洁净室的容器具应消毒或灭菌。(5)清洁工具洗涤、存放室 宜

13、设在洁净区域外。如需设在洁净室(区)内,其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本区域相同,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6)洁净工作服的洗涤、干燥室 100 000级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其洗涤、干燥、整理及必要时灭菌的房间应设在洁净室(区)内,其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应低于300 000级。无菌工作服的整理、灭菌室,其空气洁净度等级宜与使用无菌工作服的洁净室(区)相同。3.2.8参考2洗衣房布置实例见图3-4。(7)维修保养室 不宜设在洁净室(区)内。3.2.9质量部门的布置要求:(1)检验室、中药标本室、留样观察室以及其他各类实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 ;(2)生物检定室、微生物限度检定室、放射性同位素检定室应分别设置;(

14、3)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应设专门仪器室;(4)原料药中间产品质量检验对生产环境有影响时,其检验室不应设在该生产区域内。3.2.10 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3.2.11 人员净化用室宜包括换鞋室、存外衣室、盥洗室、洁净工作服室、气闸室或空气吹淋室等。厕所、淋浴室、休息室等生活用室可根据需要设置,但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3.2.12 人员净化用室应根据药品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布置。一般人员净化按下列程序(图3-5)进行。多层厂房或同一平面生产区的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时,到达各区域的人员净化程序可按以下程序(a)(b)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组合。(a)进入非无菌洁净室(区)的生产人员净化程序换鞋 脱洗穿工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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