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资金下发专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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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左权县民政局救灾资金专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安排,为加强对救灾专题资金监管,维护群众利益,决定在全县开展救灾资金专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和党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方面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友好社会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广大受灾群众基础权益,维护救灾专题资金安全,深入促进救灾救助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友好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二、工作目标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管理要规范、运作要合规”要求,结合我县每十二个月开展救灾资金专题检验,采取有效方法,从源头抓起,从制度上规范,切实加强救灾救助专题资

2、金治理、监管,强化审计和监察,确保救灾资金立即、足额、正确、公开地发放到位。真正发挥资金应急济困作用,全方面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率和水平。严厉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救助专题资金等行为。总结经验、发觉问题、完善方法、健全制度,保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关键理念实现,维护人民政府在群众中良好形象。三、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成立县救灾资金专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和纪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救灾救助股长、财务室出纳和会计为治理工作小组组员,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救灾救助股,由救灾救助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经过召开会议、部署工

3、作,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督查、检验、通报、制订整改方法等方法,推进救灾专题资金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2、建立责任制。救灾资金监督管理要形成县民政局抓督查,乡镇民政所负责,逐层对下监管,下级对上级负责责任体系。县级关键对乡镇救灾专题资金监管,乡级监管村级。县级机构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当地救灾专题资金监管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县级将不定时组织对乡、村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抽查,对发觉问题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将追究对应责任。四、治理内容和关键这次关键治理对象是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使用救灾专题资金,尤其是乡、村两级救灾款物,在救灾专题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也相对较多,是此次治理重中之重。另外,因为今年

4、发生雪凌和四川地震特大自然灾难,各乡镇民房恢复重建任务重,所以在治理过程中,要对恢复重建进度进行检验。其治理关键内容是:(一)救灾资金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情况。救灾资金接收制度是否建全;手续是否完备、帐目是否清楚;拨付程序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额到位;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健全。(二)救灾资金使用、发放情况。救灾资金是否严格遵照救灾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是否符合“专款专用、关键使用”标准;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制订和实施是否符合要求程序;下拨救灾资金运作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截留、沉淀、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三)救灾资金公开发放和监督情况。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做到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数量公开;是否做到立

5、即张榜公布,接收行政、社会、群众、舆论监督;救灾资金监督检验制度是否健全。(四)雪凌灾难和“5.12”地震民房恢复重建完成情况,是否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是否符合计划要求。五、工作步骤(一)动员布署 1、资金管理文件。本局前后数次下文要求对救灾专题资金加强管理。5月28日下发了相关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通知(鲁民字30号),7月1日下发了相关印发鲁甸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通知(鲁民字31号)。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相关下达冰雪灾难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通知(鲁财社1号)、相关下达地震灾难中央救灾应急经费通知(鲁财社2号)、相关下达地震灾难中央救灾应急经费通知(鲁财社7号)。上述文件通知对我救灾专题资金管

6、理提出明确要求,是开展救灾资金专题治理工作关键依据和遵照标准。2、动员布署(8月至8月中旬)。成立鲁甸县救灾专题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协调小组组员及联络员会议,研究制订全县救灾专题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全方面进行动员布署。前期准备工作,在下发相关文件中已作要求和初步布署。(二)自查自纠(8月中旬至8月底)各乡镇要对救灾专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当地纪检、财政部门配合下,进行自查自纠,发觉问题应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应作出专门说明。各乡镇应于8月30日前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汇报,上报鲁甸县民政局救灾救助股。(三)督促检验、查处通报(9月)县民政局会同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根据省上布署,对乡镇救

7、灾专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采取定时和不定时、分别和联合等方法进行调研和抽查。乡、村两级救灾专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抽查关键。县里将对检验中发觉重大经典问题立即通报,分析成因,督促基层采取有效方法限期整改。县级应立即提出整改方法和措施,立即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依据相关要求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健全制度,总结整改(10月)各地应根据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措施、相关开展“四项资金”专题治理活动通知(昭政纠办发4号)、相关开展救灾资金专题治理通知(昭民发54号)和昭通市财政局昭通市民政局相关深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通知(昭财社2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深入

8、规范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强化民主监督,确保救灾资金按时、足额、安全、有效运作。(五)总结汇报(10月底)救灾资金专题治理小组对全县治理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切实可行管理意见,深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全方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并将全县治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民政局。六、相关要求在实施救灾资金专题治理过程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加强协调和各负其责相结合。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亲密配合,形成协力。二是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经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立即完善救灾资金、捐赠物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各步骤内部监控,有效防范和处理问题。依法公开救灾资金、捐赠物质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全部信息,方便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三是专题审计和监督检验相结合。要联合审计部门立即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觉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提议。要组成联合检验组,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验。四是健全制度和严厉纪律相结合。经过监管发觉和纠正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深入健全和强化制度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派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既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又要切实推行好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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