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格式样本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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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格式样本范文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乙方(劳动者)姓名:住所: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和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 条件出现时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 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止,期限为天。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 达规定的质量标准。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 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 乙方实行工时制。(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 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 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 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安康的条件下延长

3、工作 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 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0 小时。(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 排。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 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 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 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 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及其标准。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

4、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 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安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 乙方进展职业安康检查。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 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回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 漠视乙方平安安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五、劳动报酬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 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 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

5、式:(一)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 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 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 价约定为元。(三)其他工资形式。详细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 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 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 资 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 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

6、日工作 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300%的工资报酬。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 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 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 方停工生活费。第十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 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 作日夜班补贴为元。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 资。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用;社会保险费

7、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 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 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 行。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 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2.3.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 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 道德。第二十六条

8、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 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 容。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9、的;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条 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任工作的;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的。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 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

10、告 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 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 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等级的;3.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 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立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 年的;6.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7.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8. 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第三十三条 有以

11、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 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 益的;5. 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 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甲方。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 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三十

12、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 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 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 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 补偿金:1.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 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 分之

13、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 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 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 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 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 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 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 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14、,患绝症的增加部分 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成心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 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以下规定 赔偿乙方损失: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 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 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 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 赔偿费用;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安

15、康损害的,除按国 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 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 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四条十二、劳动争议处理第四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 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 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其他第四十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二)(三)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四十九条 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 的送达地址,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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