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办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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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研支配项目管理方法一、项目申报与立项管理第一条 凡申请科研课题支配项目, 首先要做好调研与文献检索工作 (最好提前半年时 间 , 充分了解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由课题组长系统地进行科研课题设计, 编写好科研支配, 做到科研课题目的明确、设计严谨,预期目标可以达到。其次条 科研课题申请者必需是本院实际主持和从事所申请科研项目工作的在职专业 技术人员, 且每位申请者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 3项; 科研内容必需是在本院开展, 或以本院 为主、与外单位帮助为辅。第三条 课题审批程序:项目申报通知 (院内网信息公告申报人打算材料, 科 室组织立题报告会科教科收集课题的申报材料, 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符

2、合 条件的, 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组织申报课题答辩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按规定时 间上报主管部门。第四条 科研支配项目立项:各级各类支配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择优立项, 下达年度项 目通知, 科教科负责将本院列入各级各类支配的项目通知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需到科教 科领取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技支配项目执行状况报告 。二、项目实施管理第五条 依据探讨内容和支配要求, 课题组对在研项目进行自查, 内容包括:支配进度、 考核指标、完成状况、存在问题及进一步的修正支配等,并以书面形式报告课题进展状况。 第六条 在自查的基础上, 比照项目负责人填写的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技支配项目 执行状况报告 ,由分管

3、院长带领有关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现场检查,核对存在的问 题,赐予协调解决,促使科研项目沿既定目标按期完成。第七条 科研项目执行期满 (完成探讨任务 , 由项目负责人向科教科申请结题或验收, 并上报结题总结报告,整理相关探讨成果等附件材料(见注一 。科教科对结题或验收材料 进行审查, 报分管院长审批,并提出看法反馈课题组。同意结题或验收后, 课题组负责人按 相关要求供应正式结题材料交科教科,由科教科报送项目来源主管部门审批。第八条 逾期项目的管理:对逾期不能完成的课题, 科教科依据检查的状况, 报分管院 长同意后, 予以撤题;如因特别缘由逾期未能完成,需书面对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后,按 相关

4、文件方法处理。 无正值理由逾期未完成者,院内公布名单,与年终考核挂钩, 并在两年 内不得申报各类课题。三、项目验收管理第九条 科技成果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专利、 科技论文、 专著等。 科研支配项目验收工作 的基本程序为:完成合同内容、 整理相关原始资料及科研记录、 探讨者提出申请填写经费 决算表、验收申请书打算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组织验收。 1. 探讨者依据项目验收的管理方法,填写:科技成果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科技成果验收证书一份。有关材料装订成册:科技成果水平检索证明(应托付医学科技查新机构 ;科技成 果技术资料(内容见注二 ;医学科研档案归档证明(医院档案保管部门供应试验动

5、物合格证和试验动物设施合格证。第十条 项目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成立验收专家组。 验收专家组应由相关技术领域的业 务专家、 经济管理和财务专家、 主持验收科技管理部门行政人员组成, 相关技术领域的业务 专家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二。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般为 5 7人。验收专家询问费按国家和省科 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有关标准纳入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支出。第十一条 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和验收不合格。技术和经济指标比照合同书规定要求, 全面完成合同任务和指标、 经费足额到位且运用 合理的项目,验收合格。技术和经济指标比照合同书规定要求,主要技术指标完成 90%以上,其中仅有少数非重 要指标或经济指标由于

6、市场缘由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经费基本到位且运用基本合理的项 目,验收基本合格。第十二条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可申请按结题处置。1.因不行抗拒因素造成,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或实现的技术,致使项目不能 接着或不能完成项目探讨开发内容和目标的;2.项目探讨开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探讨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3.导致项目不能接着实施的其它缘由。要求申请结题处置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担当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第九条注二 (2 、 (3 、 (4 、 (5规定的相关材料,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签署看法后,报省科学技术行 政部门批准。审计后结余财政经费按原拨付渠道退回。第十三条 成果登记要求如下。

7、2008年起申报科技成果嘉奖的科技成果必需经省市科技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需提交材料为:(一 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 或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 类成果 一份;(二相关证明材料一份,详细如下:1. 应用技术成果:科技支配项目验收(鉴定、评审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行业准许证明等; 或者学问产权证明 (专利证书、 软件登记证书等 和探讨报告、 查新报告、 用户证明等。2. 基础理论成果:供应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3. 软科学探讨成果:供应相关的应用证明和探讨报告及同行专家评价看法。(三 成果登记表电子版本运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

8、统 V4.0版本导出的文件。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 V4.0版本可从国家科技成果网 ( nast.org 登记系统下载区自行 下载。第十四条 科研成果查新需到省级检索机构:浙江省科技信息探讨所、 浙江省医学情报 探讨所(西医 、浙江省中医探讨院(中医进行查新。四、科研成果管理第十五条 申报成果奖必需要有论文、专利等成果,并经上级科技主管部门主持验收, 无科研成果者不予报奖。第十六条 各类上报成果奖的项目, 需提交的项目举荐书的份数要求:浙江省科学技术 奖项目举荐书需 34份,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和杭州市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各需 22份;同时需送附件材料 2套及申报书的软盘材料 1份。第十七条

9、仔细做好附件材料的包装工作, 附件的书目应包括: 成果登记证书; 验 收证书; 课题探讨报告; 已发表论文; 成果检索报告; 动物试验合格证明。 第十八条 凡在本院取得的科研成果和专利均属医院全部, 不归属探讨者个人。 在进行 成果推广、转让时应事先征得医院同意。五、科研资料的立卷和归档管理第十九条 申请科技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应按有关科技资料归档要求, 仔细做好科技成果 资料的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包括:1. 探讨支配部分:立项申请书或可行性方案;支配任务书;项目审批文件;合同、协 议、托付书;经费申请报告和批件;项目探讨支配和年度执行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经费决 算等;2. 原始记录部分:包括试验、

10、调查、分析、测试形成的原始记录、图纸、照片、录音 带以及经过归纳整理的数据等;3. 总结报告部分:包括探讨工作的总结报告、论文、论著、专题、报告等;4. 验收及推广应用部分:科研成果登记证书;科研成果验收证书(包括验收专家组名 单和专家验收看法原稿 ; 科研成果登记表; 科技成果水平检索证明; 科研成果技术资料等。 其次十条 项目负责人必需将全部资料的原件上交科教科审查并归档。 缺乏主要资料的 项目,医院不举荐申请成果验收和成果报奖。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方法一、总则第一条 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重点建设一批水平较高的骨干学科和特色学科, 促 进和带动我院整体科研水平,促进和带动医院的人才培育,增

11、加医院综合实力。其次条 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在提高医疗质量和科研学术水平上起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学科特色,主动组织科学探讨,担当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培育 优秀人才,带动相关学科发展,为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建立合理的学科梯队。第三条 我院现有的重点学科分浙江省医学重点 (扶植 学科、 省市共建医学重点扶植 学科、杭州市医学重点(扶植专科、南京医科高校重点学科和院级重点科室等层次。重点 学科由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 科教科负责指导各重点学科的规划制定、 建设管理 及考核、验收的实施。第四条 建立院级重点科室的目标是打造一批后备局级重点专科, 故选拔重点科室时要 求学科带

12、头人主动性高、有责任感和发展眼光;科室整体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二、申报与评定第五条 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的申报执行 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方法 有关规定, 市级重点专科的申报执行杭州市卫生局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管理方法有关规定。第六条 院级重点学科每年考核一次,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七条 院级重点科室的基本条件1. 符合现代医学发展的总体趋势,具有肯定的发展潜力,学科或部分主要指标处于省 内先进或市内领先水平,具有肯定的影响。2. 本学科或学科带头人近三年内获得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 学科带头人必需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一般在 50周岁以下, 具有较高的指 导本学科建设的思想素养、业务素养

13、;有后备学科带头人和较合理的人才梯队。4. 近 3年担当过市厅级以上科技支配项目或科室人员数 30%的一级杂志论文发表。5. 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医德医风,近三年来未发生严峻医疗事故。第八条 院级重点科室的申请程序1. 各科室依据科室实际业务技术水平及申报基本条件提出申请。2. 依据“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统筹兼顾”的原则,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 家对科室申报材料进行答辩、论证,评审结果呈报院务会议审议批准。三、建设与管理第九条 重点学科建设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 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学科发展规 划、建设支配、经费运用支配并组织实施等;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组 织开

14、展学术沟通、成果推广;负责组织检查、评估等。第十条 省级医学重点(扶植学科、局级重点专科建设经费由省卫生厅、 市卫生局拨 款, 医院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赐予配套; 院级重点科室的建设经费由医院支配专项资金予以资 助,经年度考核合格,每年投入建设经费 10万元。第十一条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评比院级重点学科的条件, 审定 杭州市第 一人民医院院级重点科室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科教科为管理职能部门,指导各重点学科的 规划制定与建设管理, 并对其实施状况进行常常性检查和定期评估, 刚好发觉问题、 主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促进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第十二条 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组成员要主动争取

15、科研项目, 多渠道筹措建设 经费,增加学科的自身发展实力。第十三条 重点学科在晋升职务职称、 补充人员、 师资进修培训、 科研立项、 购置设备、 图书资料、 教学科研用房安排、 供应后勤服务和学术著作发表与出版等方面, 医院赐予优先 考虑。第十四条 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是用于加强学科建设的专项费用,其运用范围包括:用于从事本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中的试验室建设、 拟申报课题的预研费、 临床科研所需的仪器 设备购置、人员培育费(含进修学习和学术沟通活动 、学科公用的图书资料费等。第十五条 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由院财务科按学科分别设立账户, 单独核算, 专款 专用。经费开支由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后,报科研院长审批。四、检查与评估第十六条 省医学重点 (扶植 学科及省市共建医学重点扶植学科的年度评估由省卫生 厅组织,科室填报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评估检查表 ;局级重点专科由院重点学科领导小 组依据 杭州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标准 组织年度考核, 卫生局组织每年抽查及周期考核验 收,科室打算并供应相关材料。第十七条 院级重点科室的考核分一年考核、二年考核和周期考核。一年考核主要由科 室自评, 自评结果及总结上交科教科。 二年考核由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考核 标准依据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级重点科室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三年周期考核后,组织 申报下一轮院级重点科室。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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