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辅导第8章(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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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辅导第8章(2)其次十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其次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一样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其次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一样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

2、册证,并予公告。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值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打算,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打算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

3、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五条对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准时进展审查。第三十六条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觉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

4、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连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赐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第四十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视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需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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