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委托合同新整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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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料为word版可修改、可编辑 装修委托合同新整理版标准版合同协议书甲 方:*公司或个人 乙 方:*公司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地 装修委托合同新整理版 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以下是我整理的装修委托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装修委托合同范文篇一 委托方(下称甲方):(业主) 身份证件号: 联系地址/电话: 受托方(下称乙方): 联系地址/电话: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5号楼16层/22800222 乙方购买海悦世家花园之单元并已向发展商东莞市广源房地产*发公司提出改造

2、申请。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该房改造装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对该房进行相关改造,使其作为一套住房,且改造涉及套内结构及外延之部分公共面积进行改造。同时甲方认可该改造可能会造成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产生差异,但无需乙方及发展商为此改造产生之差异承担责任。 2、甲方同意该房合并按一套住房标准配备相关配套设施并交付使用。同时甲方认可合并后配套设施会与该房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交付配套设施产生差异,但无需乙方及发展商为此合并配套设施之差异承担责任。 二、交付时间 1、乙方确认于付甲方使用。 2、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代甲方与发展商进行

3、该房改造前毛坯状态的交接,并于交接后直接按本协议约定进行改造装修,唯应按本条第1款确认时间将该房按本协议标准交付乙方使用。 三、工程质量及保修 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约定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改造装修施工,质量标准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改造装修部份按国家相关规范招行保修,但假设因甲方或使用人使用不当及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那么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四、其他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于甲方与发展商签署之该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一并生效。本协议相关约定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2、甲乙双方均同意该房之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撤销、终止或解除的,本协议亦自动无条件终

4、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装修委托合同范文篇二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年_月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幢_号_层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5、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

6、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

7、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假设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

8、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 光源、玻璃等

9、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假设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假设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

10、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公司)代为办理以下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

11、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

12、,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那么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假设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

13、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假设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那么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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