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泛能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参考模板范本.doc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44719377 上传时间:2024-02-16 格式:DOC 页数:73 大小:1.5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产业园泛能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参考模板范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3页
产业园泛能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参考模板范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3页
产业园泛能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参考模板范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3页
产业园泛能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参考模板范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3页
产业园泛能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参考模板范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产业园泛能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参考模板范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业园泛能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参考模板范本.doc(7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市高新区田营产业园泛能网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立项审批部门项目编码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编码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占地面积(m2)4839绿化面积(m2)1196总投资(万元)3089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建设项目由来市高新区田营产业园区(以下简称“田营产业园”)是市委、市政府为呼应中部崛起,实现二次创业而实施的“一园四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园区位于城区东南8公里的田营镇陶庄湖低洼地,工业区总体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建成区3平方公里。田营产业园

2、2006年被省发改委批准为全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2007年11月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2010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7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之一,2012年被国家环保部等7部委批准为全国4个涉重金属类危险固废集中处置利用基地之一,同年获得全国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单位的称号。园区现有企业18家,园区重点发展再生铅的冶炼、铅蓄电池、新能源电池以及相关配套产业等,打造再生铅产业基地,并与东城、西城、光武区协同发展。目前园区年可回收利用废旧蓄电池50万吨,年产再生铅33万吨,加工极板8300万只,蓄电池6000万只,分别占全国产能的1/3、1/5,是目前全国最大的再生铅绿色回收利用基地

3、和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新能源生产基地。2017年,园区实现产值316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04.39亿元,同比增长28.3%;实现税收14.5亿元,同比增长56.5%,首次超10亿元大关。目前田营产业园内华铂科技、华鑫集团两家再生铅企业利用再生铅熔炼工艺中产生的大量烟气生产蒸汽,熔炼炉使用供应的天然气作为燃料。依托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安徽省“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安徽省各大城市积极发展热电联产,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逐步削减燃煤总量,加快天然气清洁能源的发展步伐。田营产业园已于2016年全面实现了煤改天然气,天然气源为提供的L

4、NG,由于2017年冬季全国LNG气源的短缺和气价持续上涨,园区用气企业成本增加,且用能不稳定。其次园区有部分余热蒸汽处于排空状态,缺少智能化运行管控手段。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已迫在眉睫。应当地政府要求,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市田营产业园区建设市高新区田营产业园泛能网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预热10万蒸吨,年供应蒸汽量16万蒸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实施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为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5、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28日修正),该项目属于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中其他(电热锅炉除外)类别,因此确定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报告表。受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安徽易安环保有限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环评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在接受业务委托后,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踏勘、调研,收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相关环保政策与技术规范,在市市生态环境分局的协助下,现已完成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市高新区田营产业园泛能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二、编制依据1

6、、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1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

7、517号,2015年4月2日;(12)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7月4日(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2017年;(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施行);(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16)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7)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监200246号文,2002年4月10日;(18)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开始执

8、行;(19)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年9月27日;(2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389号,2013年12月30日;(2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31号,2015年12月29日;(22)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年本)皖环发201536号。(23)市人民政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颍淮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415号;(2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68号;2016年2月14日;(25)市水污染

9、防治2017年工作计划,2017年03月09日;(26)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蓝天行动计划。2、导则及技术规范与标准(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7)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3、项目依据及参考资料(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0、4754-2017);(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3)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119号);(4)市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建设项目的标准确认函;(5)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6)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市高新区田营产业园泛能网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备案2018234号);(7)廊坊泛能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市高新区田营产业园泛能网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8)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资料。三、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订)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

11、项目为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第一类鼓励类中鼓励类项目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8款“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本项目主要为市田营产业园区供热,因此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与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符合性分析表1-1 项目与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符合性分析序号对照内容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本项目符合性1要求经

12、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安徽省为重点区域。拟建项目位

13、于市田营产业园区,为重点控制区域。拟建项目为天然气锅炉集中供热和余热回收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利用能源,并对项目区域内的热能进行综合利用,减少能源消耗,以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PM2.5)浓度。符合2产业结构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拟建项目为天然气锅炉集中供热和余热回收利用项目,不属于重污染及高能耗类企业符合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

14、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拟建项目为位于市田营产业园区,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

15、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和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长三角区2018-2019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关于NOx排放限值要求符合3能源结构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