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题汇编.(一)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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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题汇编(一)、案例一: 单位不缴费我该怎么办?张某8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成了一名失业者。不久,经朋友简介到我市某单位开通勤车,但由于张某是失业者,单位不乐意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张某被一种“协保”人员替代了。去年月在一位热心朋友的引荐下,张某到一家私企开车,可老板还是不为张某缴社会保险费,张某感到这样下去不是措施,便把参与社会保险的事提了出来,老板要张某自己到外面找地方缴。张某今年年龄也不小了,怕丢失目前的工作,想临时不提缴费的事了,等后来离开单位后再说,届时让她们一起“补”。可张某心里没底,这样做有问题吗?分析提纲: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特性,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

2、会保险费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内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协助的权利。”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状况下获得协助和补偿。”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与社会保险”。本案例中:第一,私企老板让张某自己解决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这不仅对张某构成了侵权,同步也是一种违法的用工行为。第二,我市也没有专门接受职工挂靠、协助用人单位规避履行缴费义务的机构。第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

3、单位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劳动者随时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举报,来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涉及与用人单位终结劳动关系后。2、案例二:不签合同就可不缴社会保险费吗? 去年6月张某被我市某公司招用。进入公司后,她们说要对张某的能力进行摸底,提出试用半年,满意后再签合同。由于张某比较喜欢这项工作,再说她对自己的能力也比较自信,因此也就批准了。然而,半年过去后,张某却等到了公司解雇告知。为此,张某据理力求,但无济于事。张某让公司为她办理退工手续,公司说试用期没有用工手续。张某问在半年期间公司为她缴过社会保险费吗?公司讥笑张某不懂法,没签过劳动合同还缴什么社会保险费?该公司这样做是对的

4、吗?分析提纲:可以肯定的是,公司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她们已经违背了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了。第一,公司用工一方面要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与职工商定的试用期也应按规定执行。第二,如果仅商定试用期,该试用期视作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用工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并不能免除其应承当的法律责任。第三,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用人单位只要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除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外,还具有为职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

5、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不履行缴费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案例三:不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合同4月,刘某等四人应聘到某公司,公司在待遇方面提出如果职工坚持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话,从职工工资中每月扣除30元。刘某等觉得还是多拿点工资好,至于办不办社会保险,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规定每月工资200O元,对社会保险事宜公司不予负责。12月,劳动保障部门在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没有依法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遂对其下达限期整治指令书,规定该公司为刘某等办理参与社会保险手续。该公司则觉得,公司不负责社会保险是经双方协商批准,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商定的。后

6、经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对其宣讲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依法修改了合同内容并为刘某等办理了参与社会保险手续。分析提纲: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依法参与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准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明确规定了缴费单位的义务:向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与社会保险;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等。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

7、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因此,刘某所在单位有义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第二,本案中双方商定公司不负责为刘某等办理社会保险。双方虽然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上,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合同中有关社会保险的商定内容违背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愿签订并不能变化其违法性质,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商定的部分条款无效。因此该条款是无效条款,对合同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三,对这一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本案例给我们的启示: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依法签订,其一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其二合同的内容要合法,不能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二是要加强社会保险有

8、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的自觉意识。三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增进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案例四:公司这样做与否违法?何某五年前通过社会招聘进入我市一家公司任驾驶员,起先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后该公司与其签订为期四年期劳动合同,今年10月底何某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终结了劳动关系。今年1月初何某到区社会保险中心查询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发现该公司只为其缴纳了四年社会保险费,而未为其缴纳刚进公司一年的社会保险费。公司方面觉得,何某刚进公司因未签合同,故未给她缴费,合同

9、签订后公司即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几年前的事,何某才提出来,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该公司这样做与否违法?分析提纲:第一,何某进公司的第一年尽管与公司未签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第二,职工与用人单位终结劳动关系时,在六十天时间内发现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刚进单位时的社会保险费,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与否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因此,上述公司错误的觉得四年前未为什么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是缺少根据的。公司应当为什么某补缴这一年的社会保险费。5、案例五:自由职业者参保有年龄限制吗?冯某是193年7月出生女性,1986年10月参与社会工作。由于个人的某些因素,她没有参与过社会保险,因此,

10、个人的养老保险帐户也没有。目前冯某已拥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也有合法的经济收入,她想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与我市的社会保险,不知与否可以?如果可以参与社会保险,缴费满多少年后可以退休?分析提纲:第一,我市自由职业者欲参与城乡社会保险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第二,我市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缴费手续统一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代为办理。第三,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采用在指定银行以个人储蓄卡的缴费形式,商定缴费扣款的时间,准时缴纳。第四,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后,女性年龄满55周岁,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养老手续。第五,像冯某这种状况,也许年龄到周岁时,合计的缴费年限还不满,但是届时可向有关部门申

11、请规定延长缴费时间。延长缴费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6、案例六:辞职后医疗费无着落该怨谁老王的儿子原在我市某酒店工作,前不久,因其身患疾病,向单位提出请病假治疗。单位的部门领导在理解了状况后,“劝” 老王的儿子写份辞职报告,单位多发一种月工资,等病好了再来上班。由于老王的儿子不懂政策,稀里糊涂地交了辞职报告。后经几家医院诊断,老王的儿子患上了一种慢性病,且此后对脑神经也会产生影响,医生说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老王在得知这一状况后,立即与她单位联系,但愿能对患病的儿子通融、照顾一下。但单位以辞职报告不可更改为由,一口回绝。老王不懂得单位的这种做法与否合法?老王该怎么办?分析提纲:我们对老王的儿子目

12、前的处境深表同情,老王的儿子接下来看病用药将会给家庭增长一笔不小的医疗费用。第一,从案例的状况来看,老王的儿子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是一种积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单位一经批准,完全有理由回绝老王的儿子规定恢复劳动关系的祈求。第二,职工的患病医疗期是针对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而设定的。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有不同的医疗期,一般来说,医疗期最多不超过24个月。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合适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除按规定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贴费。第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的,根据我市有关政策也可按规定领取医疗补贴金。但

13、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这次辞职经历,对老王的儿子来讲,可谓教训深刻,代价昂贵。对其她劳动者来讲,也应引觉得戒。 7、案例七: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李某的仲裁申请吗?李某是我市一家外商投资公司员工,月应聘进入该公司工作,在生产车间从事操作工工作。李某与公司签订、续订劳动合同至月中旬。0月下旬,李某在工作时间因工负伤。1月初李某身体恢复后来上班。月中旬李某的劳动合同期满,李某向公司提出终结劳动合同。公司为李某办理退工登记手续。之后,李某规定公司支付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公司没有批准,李某经与公司多次交涉未果,于是,只能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规定公司支付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

14、金。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吗?分析提纲:第一,劳动仲裁委员会通过审查后应予以受理。第二,李某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我市有关规定,李某与公司终结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李某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第三,李某与公司提出终结劳动关系,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支付李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必然会支持李某的仲裁祈求;公司收到裁决书后,应积极将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支付给李某。 、案例八:离退休不满二年的“协保”人员可领失业保金吗?金某现已满58周岁,且为“协保”人员。由于自己技能缺少,年龄偏大,身体也不好,近年来自己始终

15、在努力地找工作,却未能如愿。这几年,只能靠妻子每月90元的退休养老金维持生活。据金某反映,街道、居委对她们家的状况也十分同情,也为其想了不少措施,但收效甚微,年龄最后成了她再就业的障碍。前不久,金某在里弄的劳动保障报上看到,失业人员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二年,始终找不到工作,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她看到后一阵快乐。但又感到有些怀疑,象她这种状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分析提纲:第一,我市有关失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核算和批准后,可以继续享有失业保险待遇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第二,金某目前并不具有享有我市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由于,她是一名“协保”

16、人员。“协保”人员如生活发生困难,可以谋求单位工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协助。第三,只有当“协保”人员与单位解除“协保”合同和劳动关系了,单位按规定办理退工手续,退出“协保”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其“身份”才算是真正的失业人员。9、案例九:工伤的认定李某是某私营运送公司经理,赵某是其聘任的司机。 9月,李某的朋友张某请李为其运送一批货品,李便指派由赵完毕,规定越快越好,时间可以由赵某看着办。为了尽快完毕李某指派的任务,赵某牺牲“十一”放假休息时间,加快运送。10月1日晚九点多,在运送途中,由于路况不好和连日劳累,不幸撞车,导致重伤。事故发生后,李某指派专人到医院照顾赵某,积极支付了所有医疗费用和赵某住院治疗期间的所有工资,还特别赠送赵某家500元作慰问。赵某一家对此表达感谢,但由于伤势过重,出院后赵某落下了重度残疾,丧失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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