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细解析-卷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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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二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 含1一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 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 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 死刑C. 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 究其刑事责任D. 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

2、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 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答案】C【考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解析】A选项错。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其成立要求 该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否则不成立该罪。B选项错。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成立条件,其行为在客观上 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因为是虚假恐怖信息),故不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C选项正确。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理当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D选项错。依法办事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只能依照法 律的规定办案,绝不允许为了所谓的效率而突破司法程序规

3、定,否则冤假错案将会层出不穷。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第句正确,第句错误B. 第句正确,第句错误C. 第句正确,第句错误D. 第句均正确【答案】D【考点】罪刑法定原则【解析】B选项正确。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 是指捏造事实

4、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者的界限在于: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 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 誉.因此,在大街上打骂妇女“狐狸精”的行为,并不属于捏造事实的行为,不成立诽谤罪, 而成立侮辱罪。C选项错。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 成立诬告陷害罪;将该虚假事实向媒体告发,损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成立诽谤罪。D选项错。侮辱罪、诽谤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属于亲告罪。如果被害人受到强制、 威吓进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告诉。所以,对于侮辱罪、诽谤 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

5、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一说法是错误的。17、乙驾车带甲去海边游玩。到达后,乙欲游泳。甲骗乙说:“我在车里休息,把车钥 匙给我。”趁乙游泳,甲将该车开往外地卖给他人。甲构成何罪?A. 侵占罪B. 盗窃罪C. 诈骗罪D.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合【答案】B【考点】盗窃罪和侵占罪、诈骗罪之间的区别【解析】A选项错。尽管乙下车游泳,而旦甲拿着车钥匙并在车里休息,但该车仍然属于车主乙 占有,因为车主乙还在附近,并没有转移车辆占有的行为和意思。故甲不可能构成侵占罪。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甲欺骗乙的行为并不是为了让乙将该车的占有转移给自己, 而是为了方便自己更容易地取得乙占有的车辆,其行为属于通过“调虎离山

6、”式的欺骗进而 取得他人占有财物的行为,成立盗窃罪,而非诈骗罪。18、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 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B. 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C. 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D. 以医疗事故罪论处【答案】A【考点】非法行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解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既包括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 也包括取得了职业医师资格但没有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在具有集体执业资格的医院行医的人 如果没有取得个人行医

7、执业许可证而从事个体行医的,仍然可能成立非法行医罪。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医生甲显然没有取得个人行医执业许可证,因此,甲擅自为 他人看病的行为成立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行为本身过失导致就诊人死亡的,属于非法行医 罪的结果加重犯。C、D选项错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条明文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换言之,凡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能够评价为其他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或者 被法律拟制为其他犯罪),而且能够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就按照其他犯罪定罪处罚,不再认 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甲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刑法将其规 定为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不再认定为过失致人死

8、亡罪,也不成立医疗事故罪。19、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 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6立方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盗伐林木包括砍伐树枝,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B. 盗伐林木罪是行为犯,不以破坏林木资源为要件,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C. 甲公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成立滥伐林木罪D. 不能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答案】D【考点】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解析】盗伐林木罪的行为也是一种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的特殊法条,因此,盗伐 林木罪要求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本案中,甲公司是为了避免广告牌被树枝遮挡才将部

9、分 树枝砍掉,因此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成立盗伐林木罪。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滥伐林木罪 的成立要求滥伐数量达到10立方以上,故甲公司的行为也不成立滥伐林木罪。ABC错,D选 项正确。20、国有A公司总经理甲发现A公司将从B公司购进的货物转手卖给某公司时,A公司即 可赚取300万元。甲便让其妻乙注册成立C公司,并利用其特殊身份,让B公司与A公司解 除合同后,再将货物卖给C公司。C公司由此获得300万元利润。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 哪-选项是正确的?A. 贪污罪B.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C. 诈骗罪D.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答案】A【考点】贪污罪【解析】本案中,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

10、利益(己经签订合同)非法据 为己有,成立贪污罪。当然,如果同一行为还符合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则属于想 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也成立贪污罪。A选项正确,BCD错。21、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承诺事成后付其10万元。 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 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10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 亲朋好友B. 根据A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

11、 罪C. 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D. 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答案】D【考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的认定【解析】AB选项正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有密切关系的人”不能特别限定,凡是客观上能 够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清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基本上都属于与国家 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人。C选项正确。本案中,甲以揭发隐私相要挟,使得司法人员丁产生犯意进而实施了相应 的徇私枉法行为,丁成立徇私枉法罪,甲虽然不具有司法人员的身份,但真正的身份犯中

12、身 份的要求仅限于针对实行犯,对教唆犯或者帮助犯没有这一要求,因而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 教唆犯。D选项错误。甲利用对国家工作人员丁的影响,为了替乙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乙10 万元奖金,甲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本案中,甲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 罪(教唆犯),应当数罪并罚。对甲不能适用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司法人员收 受贿赂,徇私枉法的,以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择重罪处罚),因为该规定是针对司法人员 成立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这一情形的,而甲并不成立受贿罪。2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

13、“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 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A. 正当程序主义B. 形式真实发现主义C. 积极实体真实主义D. 消极实体真实主义【答案】D【考点】刑事诉讼目的论【解析】本题理论性很强,考查的是刑事诉讼目的论中的相关学说,“三大本”教材第二卷也作 了阐述,在这简要介绍一下主要观点。刑事诉讼目的有实体真实主义目的观和正当程序主义目的观。实体真实主义可以分为积 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体真实主义。传统意义上的实体真实主义是积极实体真实主义,该 观点认为,犯罪必纠,刑事诉讼程序的展开就应以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犯罪并予以实际处罚 为要旨。认为查找犯罪实事真相为刑事

14、诉讼的首要目标,以保证所有犯罪得到应有追究;而 消极实体真实主义则在认可刑事程序要以发现案件真实为目标的同时,认为必须同时满足避 免无辜者被错误追究。正当程序主义FI的观则强调刑事诉讼要以维护程序的正当性为要旨。认为人的认识能力 既然是有限的,则对案件事实真相的认识也是有限的,是相对的。当然,程序过程的公正, 则完全可以按照既定的公正方式去实施而而得以实现。本题中的“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显然是消极 实体真实主义的观点,所以应该选Do2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 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A

15、. 职权主义B. 当事人主义C. 纠问主义D. 混合主义【答案】B【考点】刑事诉讼模式【解析】本题理论性很强,要求考生对典型的刑事诉讼模式,如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纠问式 诉讼、混合试诉讼模式的概念及其特点有清醒的认识。本题知识点的介绍在三大本第二卷有介绍: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启动和推动诉讼进程的主 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当事人主义的审判,法官 居于消极、中立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判进程主要是通过控方指控和举证,辩方对抗和反驳, 双方互动以共同推进的。程序过程明显更倾向于人权保障。职权主义诉讼将主导诉讼和诉讼进程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通过充分发挥国家机 关的职能作用来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与任务,刑事诉讼展开的目的更倾向于查明事实,惩罚 犯罪,当然,并不否认诉讼中的人权保障与尊重。混合式诉讼主要奉行于二战以后的日本和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意大利,这两个国家 原受大陆法系法律传统的影响,原实行的职权主义诉讼;二战以后,日本受美国监管的同时, 程序法律制度也在原职权主义诉讼诉讼基础上,进行当事人主义的改造,形成混合式诉讼。 意大利原是大陆法系国家,于上诉世纪九十年代末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吸收大量英美法系当 事人主义诉讼制度的特点,形成了混合式诉讼。纠问式诉讼是封建历史时期所实行的诉讼方式称谓。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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