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微粉氢氧化铝项目环评报告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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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环审修20231号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微粉氢氧化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1MA3X8LBG4K)报送的由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微粉氢氧化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并在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中州铝业公司院内,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年新增2万吨微粉

2、氢氧化铝,本次扩建完成后,共计年产5万吨微粉氢氧化铝。生产工艺主要是以中州铝业拜耳法产生的氢氧化铝浆液为原料,通过缓冲均化、洗涤压滤、打浆、除杂、湿法研磨、干法压滤、干燥、打散分级、包装等工序制得。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一)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要求,

3、根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项目设计,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1.废气。项目干燥废气通过低氮燃烧+集气风管+二级覆膜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打散分级废气通过集气风管+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包装废气通过集气风管+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所有废气经处理后共用1根不低于3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内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废气经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4、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20)表3标准、关于印发焦作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号)等相关污染因子控制排放要求。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洗涤压滤分离母液、洗液和循环冷却水。洗涤压滤分离母液、洗液依托中州铝业母液蒸发系统处理,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加装消声器、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和安全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

5、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四)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六)该扩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977吨/年,SO2:0.15吨/年,NOX:0.945吨/年。扩建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3.418吨/年,SO2:3.462吨/年,NOX:8.854吨/年,HCL:0.77吨/年。(七)今后国家或我省市出台新的标准要求时,你公司要按新标准要求执行。五、工程竣工后要按照规定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六、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七、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重新报我局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报批。八、土地、规划等要求以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2023年2月10日-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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