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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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讨论稿)尉氏县南曹乡中心学校目录:一、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二、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办法三、年度考核评定办法四、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五、教师岗位设置及变更积分细则六、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办法七、 “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八、中小学学校管理实施办法九、学生才艺能力评比办法十、信息工作暂行规定一、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促进我乡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请各中小学认真执行。一、教职工的聘用1、中小学聘用教职工,必须在县局下达编制数额内进行聘任。2、中小学校聘用教职工,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和招聘岗位

2、必须具备的上岗条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3、聘用实行双向选择的聘用办法,原则上本村教师不能在本村任教。二、教师的进修和培训1、学校应鼓励和支持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和自学。2、教师在报考离职进修时,必须经学校推荐、教育局审批,方可离职进修,否则按自动离职,上报教育局,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3、教师培训,是学校派出,属学校行为,所需费用由教师所在学校支取,凡是属于拿文凭、合格证、等级证等个人行为,所需费用由个人支付。三、教职工日常行为管理1、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调动,力争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2

3、、教职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侮辱学生。学生违犯纪律,教师教育处理方法不能简单粗暴,需要与家长沟通的,教师本人必须亲自与家长联系或见面,杜绝让学生自己离校叫家长的行为,否则,出了问题由教师本人负责。3、教职工不得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或乱收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收费办班。4、教职工言行举止文明,不能穿奇装异服,不得修剪怪发,不穿拖鞋、短裤进教室。5、教师在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上课时不吸烟,不使用通信工具,工作时间不打牌、下棋和玩电脑游戏,不得参与赌博,在学校不得打麻将。若教师出现骂人、打架、吵架现象,调离该校。6、凡违反教职工日常行为管理规定的,按教育局的规定执行。四、教职工请假病

4、休制度1、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应履行手续。否则,上报教育局,按自动离岗处理。请假3天以下者,由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以下者,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请假7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报教育局审批。中小学校长因公、因私外出县域外一天以上报中心校批准。2、因病请假需有县级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和三院)证明和医院开具的收费单据,证明具备请假休息的条件;去医院看病1天以内,需补验医院看病证据(拿药报销条);以上二类人员,按局标准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否则凡请假每人每天扣绩效20元,凡不请假按旷工处理,10天以内,每人每天扣绩效 50元,超10天或1年内累计超20天予以解聘。3、请事假。本人喜事7天

5、,直系亲喜事3天,旁喜事1天,直系丧事5天,旁丧事1天,产假(正常)按河南省有关文件执行,享受国家应发的工资待遇,业务考核、晋级不受影响,否则超一天扣绩效20元,其他事假每人每天扣绩效20元。一年累计超20天,当年不评先评优。4、直系亲属有病住院确需护理者、修房盖屋者,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的情况下,不影响工资待遇,若影响正常上课,每人每天扣绩效20元。一年累计超50天,当年不能晋级,业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当年不能评为各级先进。5、凡大病长时间不能工作的,请假手续齐全,绩效工资由所在学校统筹,一年累计超过30天,本年内,不能评先、晋级,业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6、学习、培训经学校批准后,按出勤处理。7

6、、上班时,凡缺自习辅导或早读一节扣绩效30元,旷课一节扣绩效5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5元,超1小时加扣5元。8、凡是不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一律不准离岗。9、各中小学校长对本单位考勤执行情况、考试作弊行为负全面责任,否则对校长每期处罚500元。以上若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二、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办法小学部分:抽考时间 在校小学生以班为单位,全部参加质量检测考试,卷子全评,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参评科目,考前五天确定。加评比人数 以班为单位,分科评比,按班实际人数,按比例高低分数参加评比。(三)考试办法:三四五六年级在初中考试,一二年级学区内考试,由初中教师监考(四)奖励等次的设置1

7、.中心校组织的抽考,按同科分设一、二、三等奖,一、二、三、四、五年级具体设置如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现金300元、200元、100元。六年级具体设置如下: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2.全县组织的抽考(含初中)奖励:按单科成绩在全县的排名奖励,第13名奖金1000元,第46名奖金500元,第710名奖金300元。3.初中升学奖,按单科成绩在全县的排名奖励,第13名奖金5000元,第410名奖金3000元,第1115名奖金2000元。4、凡在质量检测中,有作弊现象,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对作弊教师所在学校校长处罚500元。三、年度考核评定办法在每年度的业务考

8、评中,根据上级规定的优秀比例,按各学区(中学),同级教师的数量分配优秀名额,原则上与上级优秀比例相同,由各学区的校长依据教学效果、评定结果共同实施,确定候选人,先公开展示,没有异议,确定正式人选,具体操作办法交乡教代会讨论通过,规则如下:1、评选年度考核优秀教师是根据上级分配年度考核优秀教师比例,按照高、中、初级教师数分配到中学及各学区,并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优秀教师;中小学校长不参加本学区评比,由中心校进行考核评比,具体考核细则详见第八项中小学学校管理积分办法。2、积分办法: 小学部分:教学效果:前两学期累计计算,一等奖积10分;二等奖积7分;三等奖积5分;所担学科均获奖者,累计积分。县及

9、县以上比赛获团体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积分(只限一名辅导教师)15、12、10分。(团体奖是指针对乡镇或学校颁发的奖项,以团体项目证书和辅导教师证书为凭)小学一年级语文、数学教师每任教一学期积2分。所担学科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并且担二个班或包班,每学期积4分。不参评科目的任课教师每学期积1分。乡评教学能手、乡优秀教师、乡“优秀班主任”每年积6分,县十佳班主任、县级优秀教师、县“优秀班主任”积8分。乡公开课每次积2分,县公开课每次积4分,市公开课每次积8分。(证书需经学校、中心校推荐取得)在尉氏教研投稿,被选用每次积2分,教体局规定刊物上发表作品市级积4分、省级积6分、国家级积8分(近一年

10、累计计算)。被评为学科带头人,当年积分:市8分、县6分。(8)名师工作室成员,当年加3分,受到市县表彰的加5分。以上各项积分相同,按年龄大小,教龄长短依次选拔确定,在三年内按积分可获得一次考核优秀。若在教学效果测试中作弊,所在学校当年没有市、县、乡先进指标。本学期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一切先进参评资格(工伤除外)。若在教学效果测试评价中作弊,年度考核不合格。凡是不经中心校层层推荐的证书,一律不纳入积分,同时取消参评资格。四、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

11、、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选拔聘任到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特制定本办法:(一)教龄:以教育体育局认定的教龄为准,每满一年积1分.(二)任职年限:任现职以来,每满一年积2分。(三)学历:最高学历,研究生7分,本科生5分,专科3分,中师1分。(四)职务:现任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专干、中心学校任命的中层领导;担任班主任者;以上人员加3分,以上兼职不累计。(五)考核:高级职务按近八年考核计算,一级职务按近五年考核计算,二级职务一下职称按三年计算,每次优秀积2分,合格积1分。(六)评优、评先:1.任现职以来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国家级16分,省级8分,市级4分,县级2分,乡

12、级的1分。2.任职内单项表彰先进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及其它),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3.先进集体直接领导者,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七)教学成绩:1. 质量检测成绩总计10分。任现岗位按成绩积分对照表执行。 (按近三年成绩计算)。担任多班或多学科以平均成绩名次计算。任职内没有成绩人员,按当年参与人员同级别平均成绩计算。2.任职内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优质课。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3.综合实践活动: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4.课题研究及CN刊物、尉氏教研、中心学校刊物: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

13、3分,县级2分,乡级1分。5.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6.优秀社团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7.学生辅导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八)、边远学校(河沟刘、马村、坟台、周庄、砖楼、靳村、凉马李、魏庄)教师,除本村教师外加2分。(九)评委会评议结果排名积分:第一名,积分等于参加述职人数。第二名,积分述职人数减1,以后类推。评议时,不得票,按最低分2分计算。参加述职人员低于10人按10人计算,第一名积10分,第二名积9分,依次类推,不得票按2分计算。以上九条积分累计,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聘任,

14、若积分相同,按年龄大小,教龄依次聘任。凡是不经中心校层层推荐的证书,一律不纳入积分,同时取消参评资格。五、教师岗位设置及变更积分细则为了加强学校工作的内部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工作更好的发展,特制定我乡教师岗位设置积分细则如下:一、岗位聘用基本条件(1)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应具备的基本任职年限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年限;(2)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3)下列人员不参与竞聘上岗: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

15、作安排的;2.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和正在立案调查未作结论人员。3.玩忽职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4. 违法违纪(在处分期内)的;5.竞聘考核期限内,有一个学年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6. 竞聘考核期限内,有一个学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按照国家规定应享受产假的妇女和因公伤住院治疗的人员除外,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 竞聘考核期限内,有乱收费行为(含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补课费、活动费、班费、资料费等)的;8. 竞聘有在校外办班,有偿家教,指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从事或间接从事第二职业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9.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引起学生和家长强烈不满造成恶劣影响的;10.近三年内有一次未考核的或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11.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晋级评审条件的。(4)、离退休一年的教师,优先进入高一级岗位。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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