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制度全套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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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编 制:审 核:科 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日 期: 目录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5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7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9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11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13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技术例会制度17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8地测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19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地测专业与设计、生产、采掘区队等部门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有关生产安全联系应以委托书形式进行。委托书应有总工程师签字。一、与技术专业联系

2、制度1、采区设计所需采区地测说明书,在设计前两天提交委托书。2、生产区队所需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15天内提交,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30天内提交。3、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事先与地测专业联系,商定提交时间。4、重要井巷工程,应提前3天向地测专业提供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在业务会上商定贯通偏差及有关要求,以便保证地测专业有足够的审核、准备时间。一、与综掘区联系制度1、各类巷道开口,生产技术科提前3天提交开工通知单,停工或复工提前2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及时丈量填图和标线。2、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掘进队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3、巷道在掘进危险区前,

3、地测专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掘进队,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4、贯通巷道,煤巷中在掘进头距20m(岩巷15m)时,必须发放贯通通知单,停止一头掘进。5、巷道的掘进收尺,以测量数据为准,掘进队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6、在掘进前方的老空、老窑、含水层、导水断层和其它突水区,应坚持有疑必探。7、地测部门按月向综掘区提交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二、与综采区联系制度1、回采工作面浮煤、煤柱尺寸,以地测专业丈量数据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地测部门应及时发出预防丢煤通知单给采煤队,并向总工程师汇报。2、回采工作面各种停采线,应由地测人员根据设计现场标定,其它人不得擅自

4、更改。若确因生产需要进行更改,应由设计人员下发更改设计。3、地测部门按月向综采区提交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总、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4、每年由相关部门编制汛期“三防”工作计划汛期“三防”应急预案,成立防汛队

5、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三防”工作计划汛期“三防”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

6、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 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 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 11、 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涌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涌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 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 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

7、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 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 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为进一步应对水灾防治,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特制定矿井水还预测预报制度。一、地面气象、降水量与河流水文资料,查明洪水

8、泛滥对矿区、工业广场的影响程度。二、通过探水钻孔机勘探资料,查明矿井水的来源。三、观测井下各涌水点涌水量的均衡性,并绘制涌水量曲线图。四、做好各分层的透水、含水性及断层产状的含水性地质工作。五、对本矿含水层与隔水层、积水区数量、位置、厚度岩性,准备无误及时填绘到图纸上。六、向井下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井下作业场所的水害危险因素,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相关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七、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掌握本矿区和相邻矿井水害隐患并建立档案。八、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九、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专

9、职水害防治人员。十、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水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日常水害防治工作。十一、预测、预报工作要依据掘进进度进行,准确掌握预警信息。十二、当预测、预报信息提出后部门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搞好探放水工作。十三、预测、预报前后不能停止或减少钻探次数,不能替代探放水工作。十四、每一次掘进探放水结束之后,要认真分析预测预报成果,总结经验教育,并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技术技能。十五、预测预报工作要做好各种顶、底板水,断层裂隙水、溶洞及老空水的防治工作,为矿井综合防治水工作做好技术指导资料。十六、每形成一个新采煤工作面,首先要运用物探仪探测工作面底板富水情况,并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

10、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地测组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后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地测组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批准后,交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地测组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

11、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组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组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实施。9、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经矿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审批。10、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审批。 11、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启封孔和长观孔计划,报总工程师或技术副总审批。12、一般探放水措

12、施,报总工程师或技术副总审批。特殊情况报公司审批。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程质量管理,有效预防水害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技术副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质量和事故的第一责任者。 2、每月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例会时,技术组和探放水队要重点汇报防治水工作质量问题和已经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3、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4、技术组要经常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5、在防治水工作中,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

13、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防治水工作。 6、发现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或技术副总工程师。 7、防治水工作中造成事故时,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查出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大小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或安委办审核。 8、防治水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不按设计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防治水工程,给予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相应处罚。9、对于不合格的防治水工程,并造成事故的,给予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10、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均属于工程质量事故。 11、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各组队长

14、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技术部门;较大事故由技术部门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一般按一下程序;直接责任人介绍事故经过结果,其他人员按有关规程对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12、主要分析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结果,事故原因、性质、事故的责任人、事故的教训等,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3、根据出现的工作质量事故通过认真分析,在查清出现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1)对主要的责任人视其后果轻重分别给予处罚,并进行脱产培训。 (2)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每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酌情处理。 (3)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14

15、、对在工作质量中有创新、及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一、实施细则(一)测量部分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有关部门(2)重要巷道的开口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3)巷道开口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3、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工、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公司分管领导及安全、通风单位。5、煤矿必备的图纸(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0或1:1000)(3)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或1:1000)(4)井上、下对照图(1:5000或1:1000)(5)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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