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异常管理规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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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异常管理规定2017-03-10发布 2017-03-20实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备异常管理工作,落实基层班组设备异常管理责任,通过控制设备异常达到控制障碍和事故的管理目的,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制度引用文件海因里希法则关联子系统:风险管理子系统(GHFD-02)、运行管理子系统(GHFD-04)、检修管理子系统(GHFD-05)、危险物品管理子系统(GHFD-06)、环境管理子系统(GHFD-07)。第三条 相关定义设备异常:由于未遵守正常的工作程序或采取的防范措施不到位,以及突发外界因素的影响,导致的设备生产系统不安全或经济性降低、但未构成二类障碍

2、及以上的缺陷或事件。一类异常:各专业管辖的主要设备运行中发生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缺陷,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限出力运行;系统及设备的运行参数、运行状态出现异常导致采取非正常的运行方式,但未构成二类障碍及以上的缺陷或事件;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经济损失较大达到一类异常评定标准的事件;其他后果严重达到一类异常评定标准或被公司职能部门认定的异常事件。二类异常:各专业管辖的主要设备出现不正常状态或发生缺陷,造成系统或设备不能可靠投入运行或备用;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状态、参数较正常工况变化较大影响系统或设备安全运行,但未构成一类异常评定标准的事件。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盘电公司生产各部门设备异常全过程管理工作。

3、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本细则执行负责人由生产技术部经理担任,职责包括:(一)确保按照国华管控体系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本细则。(二)提出修改本细则的建议。(三)收集和发布本细则评估结果。(四)对设备异常管理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支持,确保设备异常管理的实效性。第六条 本细则执行人由生产技术部燃料主管担任,职责:(一)监督和检查本规定在公司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处理;负责收集本规定的反馈意见,并进行修编。(二)日常依据异常管理标准督促各专业及时上报一类异常事件分析报告。每月对各专业上报的一类异常事件进行汇总,见附件5。每半年组织对全公司一类异常发生情况分析,查找管理原因

4、,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并上报安健环部。见附件4。(三)对公司生产各部门异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各专业主管职责(一)对本专业的典型异常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利用检修、运行例会进行重点点评,提升技术管理水平,监督异常预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各生产部门异常事件管理效果进行考评。(二)根据异常发生原因组织本专业对检修、运行规程及相关标准进行修订。第八条 安健环部职责(一)每月对公司典型的设备一类异常事件在月度安全简报、安健环例会上进行分析,月度安全简报在OA上发布。(二)对设备一类异常闭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监督各部门对典型事件组织学习。第九条 各生产部门职责(一)基层班组是设备异

5、常事件的责任主体,负责进行设备异常事件的上报、进行设备异常事件的原因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落实整改。各部门安健环主管、运行主管及点检人员应参加设备异常事件分析会,并对设备异常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各部门点检长负责对设备异常分析报告进行审核。(二)根据公司制定的异常管理规定,制定本部门二类异常评定标准(二类异常评定标准应低于公司下发的一类异常评定标准),提交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审核后执行。(三)根据设备异常原因及时提出相关规程和标准的修改建议,并上报给生产技术部本专业对口主管。(四)组织本部门班组人员对本部门发生的设备异常事件及公司发生的典型一类设备异常事件进行学习。(五)发生一类设备异常

6、事件,责任部门应及时在公司生产早会上对事件原因及控制措施进行汇报。第三章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第十条 执行程序(一)设备异常的汇报流程设备异常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当班运行主值或当班班长报告,当班班长或当班运行主值应及时通知点检、专工或部门领导。发生一类设备异常,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当班运行主值或班长,当班运行主值应上报当值值长,值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运行专业专工和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对影响系统设备或机组安全运行的异常事件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发生二类设备异常,当事人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点检或专工和部门领导。检修部门发现的二类运行设备异常,当事人应通知运行当班主值或班长。(二)

7、设备异常的处置流程1、设备异常发生后,检修负责人及运行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运行人员应详细记录现场运行操作情况、设备运行工况、设备运行参数及其他表象。对于一类异常事件应将现场异常表象详细登记在运行日志或值长日志中。2、一类设备异常发生后,设备负责人、设备维护部门班长或技术员、设备点检员(部门专工)、运行部门专业主管、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接到设备异常通知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分析,根据机组运行情况确定处置方案。二类设备异常发生后,设备负责人、设备维护部门班长或技术员、点检员(设备维护部门专工)、运行部门专业主管接到设备异常通知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分析,根据机组运行情况确定处置方案。3、设备异常

8、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处置方案进行措施的闭环管控。(三) 设备异常分析报告的上报流程1、设备异常分析报告的上报流程采取分级管理方式。基层班组作为设备异常分析的责任主体进行分析报告的填报;部门安健环主管、运行主管及点检员对班组分析报告中技术正确性进行把关,各部门经理对分析报告的全面性进行审核把关;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对一类设备异常事件分析报告的正确性负责,对设备异常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异常事件发生后,设备异常分析报告应在24小时内完成上报。对于二类设备异常事件,各部门应在24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的审核签字,纸质版分析报告本部门留存,电子版分析报告报送生产技术部对口专业主管。对于一类设备异常事件,

9、各部门安健环主管还应在24小时内完成OA安健环内网的分析报告填报。3、设备异常分析报告的内容设备异常事件分析报告应结合设备定期工作标准、检修工艺、技术监督标准、运行规程等,分析查找出设备异常事件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避免发生重复性设备异常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设备异常分析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第十一条设备异常的其他管理要求(一)异常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应及时组织班组在安全活动日进行学习。如因检修质量和人员误操作等原因导致异常事件发生,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于典型一类设备异常事件,安健环监察部在月度安健环例会上进行分析, 通过月度安健环简报在公司OA安健环网页上公示。(

10、二)基层班组每月应对本班组设备异常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管理问题,落实控制措施。各部门每季度应进行设备异常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共性问题,制定预控措施,对控制措施的闭环情况进行总结。生产技术部各专业主管每月利用检修例会、运行例会对典型设备异常事件统计分析,回顾设备异常事件管理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作为日常管理中依据及参考。(三)根据异常事件发生的原因,生产技术部组织各专业每年对检修、运行规程及定期工作标准进行一次修编。第四章 检查评价与考核机制第十二条 公司鼓励基层班组及时、如实的上报异常事件,按100元/次兑现在部门月度奖励中;每半年对各部门异常事件上报情况进行评比,对上报

11、异常事件最多的部门奖励1000元。对于隐瞒不报、未如实上报异常事件的部门,生产技术部及安健环监察部在生产早会进行通报,按100元/次纳入责任部门的月度考核。第十三条 细则执行人每半年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第十四条 各部门将本规定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细则执行人,细则执行人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分析和讨论,不断完善该规程。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国华盘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设备异常管理规定(GHFD-03-09/PS02)废止。第十七条 附件附件1:一类设备异常评定标准;附件2:国华盘电公司异常调查报告;附件3:异常编号原则;附件4:设备异常事件

12、月度、季度分析报告;附件5:月度设备异常统计表。修订书面安全工作程序或危险控制单附件1: 一类设备异常事件评定标准一、通用部分:1、由于管理原因或设备失修,连续发生重复缺陷3次以上,未造成二类障碍及以上后果的。2、由于备件准备不足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未造成二类障碍及以上后果的。3、重要阀门不能正常工作,未造成二类障碍及以上后果的。4、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5、检修后的设备在一个月内因检修质量、备件缺陷,造成设备退出运行的。6、主要辅助设备或公用系统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时间超过24小时但未达到二障标准的。7、设备运行参数、指

13、标超过现场运行规程或技术规程中规定的幅度与时间的但未构成二障标准的。8、由于设备异常运行引起全厂有功出力降低,但降低值和持续时间未达到二障标准的。9、设备检修过程中,未按工作程序(如:检修文件包)规定进行检修,造成设备故障,未造成二类障碍及以上后果的。10、启动过程中由于设备不能正常投入运行,影响机组启动时间超过2小时,未造成二类障碍及以上后果的。11、由于管控不力,措施不当,造成设备发生不安全运行,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事件。12、环保设备故障或运行调整不当造成环保指标异常但未达到二障标准的,如:烟尘小时均值浓度超过20mg/N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24h之内出现两次及以上瞬时浓度超过排放

14、标准的。废水污染物连续两次超过排放标准的。二、汽机专业1、主汽、再热蒸汽、主给水、主凝结水系统阀门故障,影响到正常的运行方式,同时造成经济性降低未构成二类障碍及以上后果。2、汽轮机润滑油、调速油及密封油水份、颗粒度及电阻率超标,24小时之内不能合格。3、主要转动辅机(包括调速油泵、润滑油泵、密封油泵、射水泵、循环泵等)被迫停运非计划停运、停止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超过24小时未超48小时。4、机组启动后轴瓦下保温冒烟。5、制氢系统由于设备故障不能正常制氢,但不影响机组补氢,48小时内不能消除的。6、循环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前池补水,48小时内不能消除的。7、酸、碱系统的设

15、备出现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48小时内不能消除的。8、因电气、汽机专业造成零排放两台升压泵同时退备,在24小时内1台设备缺陷不能消除的。9、精处理系统1台阳床(混床)或1台氨计量泵出现故障不能投运,24小时不能消除的缺陷。三、电气专业1. B类以上设备因故障退出运行48小时内未能修复的,未造成二类障碍及以上后果的。2. 除尘、脱硫设备及系统;排污及污水处理设备、系统;重要防噪等环保设施出现异常,导致排放指标异常的。3 220千伏及以上断路器、220千伏及以上隔离开关操作中,由于电气、机械原因或原因不明造成操作或动作失灵(含误动),未造成二类障碍的。厂用6千伏及以上断路器操作中,由于电气一次、机械原因造成操作或动作失灵(含误动)造成设备退备。4. 6千伏及以上电力电缆(含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盒)故障,未影响主要设备安全运行者。电缆沟、电缆夹层等生产现场起火,直接损失在3000元以下者。5. 50千瓦及以上电动机损坏,在48小时恢复的未构成二类障碍的;50千瓦及以下较重要电动机损坏。6. 充油电气设备(含少油断路器)由于渗漏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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