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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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 为治理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 16 45号)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互 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营造规范、诚信、安全、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结合我 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监管制度为保障, 以新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和 跨境执法协作,提升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多发高 发势头,争化互联网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为创新创业增添新活力, 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二)基本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

2、市场监管职责,强化事中事 后监管,构建法治化市场环境。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 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在网络交易监管中的研发应用,提高对网上侵权 假冒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能力。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宣传、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跨区域执法信息共享,强化对侵 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的追踪溯源和联合行动,铲除侵权假冒违法犯罪链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落实电子商务相关企业主体责任,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 道,加强网络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分析,构建多方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格局。(

3、三)工作目标。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 治理,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 参与的监管格局,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技术手段更加先进,协作配合机 制更加完善,网络交易秩序逐步规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二、重点监管工作任务()重点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 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违法犯罪。加大对销售仿冒知名商 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打击网络 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强化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 及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重点领

4、域的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非法转 载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依托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将智 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云存储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 方式纳入版权监管。加强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 推进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专项执法,点 打击进出口环节“蚂蚁搬家”等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 办、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二)重点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劣商品。以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 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儿童用品以 及服装鞋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 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监管执法。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在 制造加工环节,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 源头;在流通销售环节,加强网络销售商品抽检,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 维权机制。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有害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 品监管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三)不断提高网络监管科技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 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运用域名属地化、网际协议地址(IP 地址)精细化管

6、理手段,提高网站备案信息利用水平。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使 用电子标签,实现侵权假冒行为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全程追查不法 分子住所地址、IP地址、协助有关部门查询银行账户等,提高执法打击的精准 度。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利用新信息技术进行市场监管的能力。(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信委、市网信办、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三、严格落实企业责任()严格落实电子商务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加强网络经营者资格审查,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 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制止以虚

7、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户信誉的行为,建立完善 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实施侵权假冒商品信息巡查清理及交易记录、日志留存,履 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 权假冒商品经营者。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自营企业加强内部商品质量管控和知识 产权管理,严把进货和销售关口,严防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流通渠道和市场。(市 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局按职责 分工分别负责)(二)严格落实网络服务商质量主体责任。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一删 除”义务,对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假冒行为的网络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 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

8、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 林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三)严格落实上下游相关企业责任。指导和督促配送、仓储、邮政、快递 等企业推行寄递实名制,完善收寄验视、安检制度,拒绝接收、储运、配送、寄 递可在收寄环节识别的侵权假冒商品,为执法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 指导和督促网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得发布侵权假冒 商品信息。提供商品竞价排名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当提醒消费者搜索结果来自竞 价排名,避免误导消费者。(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四、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与部门合作,完善相关

9、 部门之间线索通报、案件咨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实现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充分利用集群战役模式,摧毁犯罪网络和产业链条。充分发 挥税务机关职能作用,办助相关单位核查。(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林业局、市公安 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二)健全执法交流、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品执法区域协查机制, 努力实现案件线索与执法信息在区域间流转。探索建立跨境执法交流协作机制, 围绕重大涉外案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打击侵权假

10、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市检察院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 产权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三)强化执法部门与企业的联系与协作。加强执法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的 信息沟通与交流,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建立投诉举报、违法案件信息通报机制。 加强执法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等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完善公示、 约谈工作机制,共同防范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 帮助生产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广大品牌影响,足进优质商品网上销售,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公安局、市 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

1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 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五、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 交换平台和“诚信哈尔滨”等网站,推进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案件等信息公开。建 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 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足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电 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信 用支付、商账管理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 企业标准

12、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加强企业标准信息公开服务,建立健全 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开发和 销售信用产品的质量监督。组织各行业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承诺活动,对承诺企业 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公开执法检查结果。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推行行业诚信公约、企业诚信守法等级评估,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发布失信 企业黑名单”。组织实施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 励发展社会化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委、市 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 品监管局、市网信办、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二)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借助各类媒体和网络信息平台,广泛开展 宣传报道,曝光侵权假冒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增强消费者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 品的意识。畅通网络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和引导消费者、权利人积极举报投诉侵 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 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市知识产权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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