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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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中石化南京工程监察字20091号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公司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单位、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国资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石化监2009606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将南京工程公司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主题词:印发 工程 专项治理 细则 通知 抄 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纪检组监察局 中石化南京工程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印南京工程公司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央、

2、国资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石化监200960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国资委以及集团公司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从正面抓、从上面抓、从源头抓,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环节为重点,加强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廉洁和谐的工程建设环

3、境,为促进国有资产和人力资本“双保值”提供坚强保证。二、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保证公司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将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组成另行下文)。三、主要任务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为2008年以来,由我公司参与的中国石化投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含)的建设项目(包括大型改造和检修项目、油田地面工程、炼油化工生产建设项目、销售储运管线建设等重点投资项目)。通过对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检查,查找和整改管理薄弱环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督促各

4、单位、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关键环节操作更加透明,资源市场管理更加规范,工程建设制度更加齐全,安全保证体系更加完善,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内容分为自建项目和承建项目两部分。(一)自建项目重点排查内容为:1、项目决策及审批项目是否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决策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并按有关程序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相关项目投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2、环境影响评估项目是否按规定编写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通过有关环保部门审批,是否存在未通过审批就开工建设等问题。3、工程设计

5、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可研报告批复内容,技术设计是否存在设计选型不按规定报批、擅自变更技术方案和设计委托内容、设备选型违规指定或变相指定厂家、供应商等问题。4、施工招投标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组织招标,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问题;投标人资质是否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投标人为非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未经年度评审合格或未取得投标资格证的现象;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编制和报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未经审批选用评标专家库以外的人员担任评委,业主评委是否执行了职务回避制度,指定的专家评委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并按规定报批评委组成;开

6、标记录是否经过投标人签字确认,评委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是否按评委推荐的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5、物资采购是否按照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物资目录的分工实施采购,是否存在超权采购现象;是否在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内选择供应商,并按照供应商许可供应产品目录实施采购;在框架协议采购和重要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前,是否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对评估风险高的供应商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是否存在指定采购和独家采购现象,独家采购是否履行严格审批手续并按要求公示,备查资料是否齐全;对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是否按照总部框架协议确定的供应商和价格实施

7、采购;是否对重要设备和关键材料组织实施质量监造和进度控制,物资到货检质检量是否规范,检验记录是否完整。6、合同管理合同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先开工后补签合同和越级、越权审批等现象;出现违约行为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了责任追究与索赔。7、工程分包施工、监理等企业中标后分包,是否经建设单位审批许可;是否存在违规转包、分包等问题。8、施工变更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随意变更及签证现象;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结算时是否据实结算;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提供虚假签证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否按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了处理。9、工程质量项目监理单位的选择是否合规,监理人员履职

8、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监理单位擅自更换监理工程师的现象;是否落实了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重大质量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是否受到责任追究。10、施工安全工程项目是否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是否按规定建立和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事故隐患,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是否进行了责任追究。11、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是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或不按计划、合同、进度付款的现象。12、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是否经过审核与审计,是否存在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是否按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1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9、建立与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符合国家规定,制度内容要求是否规范或相互冲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项目建设实际、便于执行。(二)承建项目重点排查内容为:1、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可研报告批复内容;设计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技术方案和设计委托内容、设备选型违规指定或变相指定厂家、供应商等问题。2、物资采购是否按照总部集中采购物资目录的分工实施采购,是否存在超权采购现象;是否在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内选择供应商,并按照供应商许可供应产品目录实施采购;在框架协议采购和重要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前,是否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对评估风险高的供应商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是否存在指定采购和独家采购现象,独

10、家采购是否履行严格审批手续并按要求公示,备查资料是否齐全;对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是否按照总部框架协议确定的供应商和价格实施采购;是否对重要设备和关键材料组织实施质量监造和进度控制,物资到货检质检量是否规范,检验记录是否完整。3、分包合同管理是否明确合同管理负责人,合同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先开工后补签合同和越级、越权审批等现象;合同生效后,合同主办部门是否认真组织履行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合同主办部门是否及时处理;出现违约行为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了责任追究与索赔。4、工程分包分承包工程审批是否按照内控流程进行;分包商资源是否属于公司发布的年度注册合格分包商;施工

11、分包方案是否经公司分包管理专业会(项目开工会)讨论并符合内控流程;分包商短名单推荐是否按分包方案执行,施工资质是否符合规定。5、工程质量项目质量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过程及工序是否按照标准规范执行,施工纪录是否及时、齐全、规范;工程主体质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6、施工安全工程项目是否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是否按规定建立和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事故隐患,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是否进行了责任追究。7、资金使用资金收入是否纳入收入账户;期末外部银行资金余额是否超出集团公司规定限额;资金支出是否按计划、合同、进度实施。8、工程分包结算工程分包结算是否

12、经过审核与审计;分包结算三审程序是否完备,是否具备竣工确认手续;分包结算书是否规范;分包甲供主材核销手续是否完善。四、工作安排从2009年12月至2011年11月,用2年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体分为4个阶段。(一)安排部署阶段(2009年1月15日前)公司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公司建立纪检监察与工程、安全、法律、审计等业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认真做好专项治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情况调研工作。(二)问题排查阶段(2010年1月16日-2月20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以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

1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中治发工200912号)要求,公司将组织专项治理工作组对有关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写出排查情况统计报告,并填写“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10年2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及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纪检组监察局。(三)整改阶段(2010年3月-11月)排查工作结束后,公司将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结合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着重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存

14、在的缺陷,堵塞管理漏洞,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并于2010年11月底前向集团公司纪检组监察局上报整改报告。 (四)巩固总结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1月)1、2011年上半年,公司对各单位、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计划和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对公司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2、按照总部要求,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重点剖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广解决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专项治理工作的治本功能。并于2011年10月底前向集团公司上

15、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总负责,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把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对治理工作进度、效果进行督促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形成综合治理格局。(二)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注重通过查找问题发现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改进监管措施,构建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要结合业务公开工作,加强工程建设网上监督,积极通过网上监督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关键环节过程监督,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三)严肃工作纪律,查办违纪案件。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将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充分调动各方面监督力量,认真排查案件线索。要严肃查处规避和虚假招标、擅自变更设计,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违规干预正常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以权谋私的案件。要依法查处工程建设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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