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禁停通告范文.docx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44366332 上传时间:2022-09-18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9.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禁停通告范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23年禁停通告范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23年禁停通告范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3年禁停通告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禁停通告范文.docx(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禁停通告范文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美好乡村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村镇文明创立形象,有些地方禁止停车,下面办公室小编给大家带来禁停通告,供大家参考!禁停通告范文一近年来,随着全县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城区局部主干道,尤其是人民路车辆拥堵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为改善人民路交通拥堵状况,营造畅通、平安的交通环境,配合第三届安徽省文明县城创立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人民路局部路段实行机动车禁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停路段:人民路中段(法华路口天华路口),全长1250米。二、禁停要求:在禁停路段(含邮政局路口环岛)机动车道上,取消机动车临时停车

2、泊位,设立禁停标识。除公交车到站上下客、出租车在设定停靠点上下客外,其他各类车辆一律不得在该路段停车滞留,违者将由县交警部门依法处理。人民路沿线次干道将划定临时停车泊位,分流车辆停靠。三、实施时间:上述措施自2023年8月22日起正式实施。太湖县公安局八月一十九日禁停通告范文二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美好乡村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村镇文明创立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行村镇驻地局部路段机动车禁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实施机动车禁停路段行村镇S202驻地段(邮政储蓄银行至行村粮所)和育行线(镇政府门前至医院路口),客运车辆请停放在昌阳

3、街指定区域内。二、对违法停车的行政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阻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由公安部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实施现场或非现场处分。对人行道内违法停车的,将由公安部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数据上传到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三、正式实施禁停的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行村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宣传、提示。从11月7日起,对仍违法停车的将由交警部门予以行政处分。特此通告海阳市行村镇人民政府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1月4日禁停通告范文三为了搞好城区交通秩序,标准机动车停放,确保道路平安畅通。自即日起,汇通大道北京路口至关王大道路口机动车道内禁止机动车辆临时和长时间停放。自2023年元月10日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拍照上网处分。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月26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